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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凝聚振兴发展民心民力,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振兴发展的首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石城县水保局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民生问题着手,结合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采取了一系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