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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旬,众多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第一批取得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播出权的四家卫视,为了争夺收视率,展开了一轮收视大战。最终,为避免《团长》恶播事件再度发生,23家电视台签署了自律公约承诺书。有人写博文戏称,“如果这四家卫视真的都同一时间统一播出完全一样的内容来,局面也很怪异。你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发现好几个频道都在同步播出一模一样的剧情,选择在哪个频道观看基本上就是在选谁家的台标长得好看。”这种现象折射出我国电视频道数量的过剩和电视节目内容的匮乏。
制播分离频道数量猛增之后的及时雨
在“四级办电视、四级办广播、四级混合覆盖”的大背景下,我国电视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在十几年的时间内,电视观众能收看到的频道数量从四五个猛增到上千个。频道数量的猛增。据《中国广播电视年鉴2007》数据显示,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电视台296座,承载着2984套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全国城乡居民每户平均收看到的频道数达到了40.6个,这个数字必将会随着数字电视普及而进一步高速增长。
如此多的频道让电视媒体之间对广告资源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一方面,广告商最为看重的受众“眼球资源”并不会随着频道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而频道的增加实际上稀释了受众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各个电视台的人力资源规模也没有随着频道数量的增加而同步扩大,各个电视台尤其是省市级电视台,难以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满足受众对于电视节目的需求,电视播出的内容資源就出现了短缺。于是,争取更多的受众注意力和填充播出时间就使得“制播分离”模式浮出了水面。
实际上,制播分离在我国电视产业中实践得最早也是最彻底的领域,是电视剧领域。在电视台经营行为的推动下,电视剧成为电视台制播分离的典型。社会上独立的电视剧制作公司生产电视剧,形成卖方市场;电视台购买电视剧播出,形成买方市场。在大众传媒之中,电视是接触人群最广、最为强调娱乐功能的媒体,电视剧则是电视娱乐功能的主要表现。根据《中国电视收视年鉴2008》的数据,2007年电视剧占到全国电视市场收视份额的31.9%,具体到省级卫视,电视剧的收视贡献则高达48.9%,“省级卫视收视明显倚重于电视剧”。而拍摄电视剧的投资比拍摄电视新闻节目和电视娱乐节目的投资大很多,并且电视台购买电视剧播出比自己投资拍摄电视剧要简单实用许多,风险也降低许多。
“独播剧”敲响后制播分离时代
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电视台之间依靠播出平台资源,各电视台之间剧目趋于同质化还能生存,这可能得益于我国巨大的市场。根据《中国电视收视年鉴2008》,2007年电视广告投放总额达2454亿元,占全国各传统媒体广告投放总额的79%,如此规模巨大、利益诱人的市场分得一小杯羹就能得到可观的利润。而电视频道的爆发式增长,使电视台渠道资源的稀缺性弱化,如果电视台继续坚持制播分离的模式,就会出现各个电视台节目内容的同质化。频道数量的猛增,又必然会引起电视台之间对于广告资源的争夺,而不以内容为基础竞争是低水平的竞争,也不利于我国电视产业的长远发展。如果“内容为王”依旧是新闻媒介发展的永恒规律的话,我国的电视产业必然要走出制播分离的窠臼,走向后制播分离时代,具体到电视剧领域,就是电视剧的“独播”时代。
我国目前的精品电视剧的首播多采用“4+1”模式,即四家省级卫视加一家地面频道首播,首轮播出之后其他电视台第二轮、第三轮跟进播出,《我的团长我的团》就是采用这一模式。有资料显示,2005年浙江卫视首创了购买电视剧的“4+1”模式,当时是为了提高购买资金的使用效率。“浙江卫视提出‘4+1’的联合购片模式,就是希望让手里的钞票发挥最大的价值。4家卫视同时上星,是现行政策的极限,再加上1家地面频道,5家平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担购片费用,同时享有更好的电视剧资源”。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电视产业的飞速发展,电视剧的购买价格也在“飞速发展”,引得各家卫视恶战的《我的团长我的团》,每集就买到了100万的天价,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四家卫视联合购买。而这部43集电视剧的总投资为4000余万,也就是说,首轮播出之后,制作方第二轮、第三轮的收益皆为拍摄方的“纯赚”。
其他地区的模式值得借鉴
实际上,纵观电视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没有一个不是各个电视公司依靠独立投拍独播大剧相互竞争的。在美国,FOX独立拍摄了《越狱》、《豪斯医生》、《辛普森家族》、《x档案》、《24小时》等经典电视剧;ABC则以《实习医生格蕾》、《成长的烦恼》、《迷失》《丑女贝蒂》等剧加以制衡;CBS的一部《犯罪现场调查》,从2000年拍摄至今,成绩一直可圈可点;NBc则投拍了被奉为经典的《老友记》。在台湾,以影响最大的台湾电视剧品种“偶像剧”为例,实力雄厚的中视(中国电视公司)在2007年和2008年就推出了《恶作剧2吻》、《翻滚吧!蛋炒饭》、《转角·遇到爱》、《18禁不禁》、《公主小妹》等电视剧。台视(台湾电视公司)则推出了《斗牛·要不要》、《爱情魔发师》、《格斗天王》等同期八点档电视剧来竞争收视率。当然,由于实力有限,台湾的电视公司也会购买一些包括美国和中国大陆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电视剧,但是不会出现中国大陆这样几个电视台同时播出一部电视剧的局面。在韩国,65%的电视剧是由韩国的三大广播公司,即KBS(韩国广播公司)、MBC(文化广播公司)、SBS(首尔广播公司)及其子公司制作而成的。韩国也存在独立电视剧制作公司,不过电视剧的多数拍摄费用和播出渠道是由电视台提供的,所以韩国电视剧的制播分离程度也比较低,那些在我国被奉为经典的“韩剧”同样是各个广播公司的独播大剧。比如,《浪漫满屋》、《冬季恋歌》是金钟学公司和KBS公司联合制作的,《我的嫂子19岁》和《爱在哈佛》是JSPicNres与SBS合作制作的。
可以看到,上述列举的三个国家都是电视产业集中度比较高的国家,规模优势可以让这些电视公司集中资源拍摄精品剧目,各电视公司之间在电视剧领域的竞争就是电视剧剧目之间的竞争,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观众也能够观看更加丰富多彩的电视剧。
目前我国还缺少令各电视台都拍摄独播剧的竞争压力,更何况目前的媒介体制也不允许除央视外有跨省电视产业集团存在。一方面播出平台资源供过于求,另一方面优质电视剧资源供不应求,两种因素相加使得播出平台更加廉价。单个电视台就更加缺少拍摄独播剧的实力。电视剧独播理应成为我国电视产业发展的趋势,不过现行的政策和环境显然不能够为电视产业集中提供充分的条件。在后制播分离时代何去何从,还要依靠政策制定者和媒介经营者的智慧。
制播分离频道数量猛增之后的及时雨
在“四级办电视、四级办广播、四级混合覆盖”的大背景下,我国电视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在十几年的时间内,电视观众能收看到的频道数量从四五个猛增到上千个。频道数量的猛增。据《中国广播电视年鉴2007》数据显示,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电视台296座,承载着2984套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全国城乡居民每户平均收看到的频道数达到了40.6个,这个数字必将会随着数字电视普及而进一步高速增长。
如此多的频道让电视媒体之间对广告资源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一方面,广告商最为看重的受众“眼球资源”并不会随着频道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而频道的增加实际上稀释了受众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各个电视台的人力资源规模也没有随着频道数量的增加而同步扩大,各个电视台尤其是省市级电视台,难以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满足受众对于电视节目的需求,电视播出的内容資源就出现了短缺。于是,争取更多的受众注意力和填充播出时间就使得“制播分离”模式浮出了水面。
实际上,制播分离在我国电视产业中实践得最早也是最彻底的领域,是电视剧领域。在电视台经营行为的推动下,电视剧成为电视台制播分离的典型。社会上独立的电视剧制作公司生产电视剧,形成卖方市场;电视台购买电视剧播出,形成买方市场。在大众传媒之中,电视是接触人群最广、最为强调娱乐功能的媒体,电视剧则是电视娱乐功能的主要表现。根据《中国电视收视年鉴2008》的数据,2007年电视剧占到全国电视市场收视份额的31.9%,具体到省级卫视,电视剧的收视贡献则高达48.9%,“省级卫视收视明显倚重于电视剧”。而拍摄电视剧的投资比拍摄电视新闻节目和电视娱乐节目的投资大很多,并且电视台购买电视剧播出比自己投资拍摄电视剧要简单实用许多,风险也降低许多。
“独播剧”敲响后制播分离时代
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电视台之间依靠播出平台资源,各电视台之间剧目趋于同质化还能生存,这可能得益于我国巨大的市场。根据《中国电视收视年鉴2008》,2007年电视广告投放总额达2454亿元,占全国各传统媒体广告投放总额的79%,如此规模巨大、利益诱人的市场分得一小杯羹就能得到可观的利润。而电视频道的爆发式增长,使电视台渠道资源的稀缺性弱化,如果电视台继续坚持制播分离的模式,就会出现各个电视台节目内容的同质化。频道数量的猛增,又必然会引起电视台之间对于广告资源的争夺,而不以内容为基础竞争是低水平的竞争,也不利于我国电视产业的长远发展。如果“内容为王”依旧是新闻媒介发展的永恒规律的话,我国的电视产业必然要走出制播分离的窠臼,走向后制播分离时代,具体到电视剧领域,就是电视剧的“独播”时代。
我国目前的精品电视剧的首播多采用“4+1”模式,即四家省级卫视加一家地面频道首播,首轮播出之后其他电视台第二轮、第三轮跟进播出,《我的团长我的团》就是采用这一模式。有资料显示,2005年浙江卫视首创了购买电视剧的“4+1”模式,当时是为了提高购买资金的使用效率。“浙江卫视提出‘4+1’的联合购片模式,就是希望让手里的钞票发挥最大的价值。4家卫视同时上星,是现行政策的极限,再加上1家地面频道,5家平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担购片费用,同时享有更好的电视剧资源”。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电视产业的飞速发展,电视剧的购买价格也在“飞速发展”,引得各家卫视恶战的《我的团长我的团》,每集就买到了100万的天价,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四家卫视联合购买。而这部43集电视剧的总投资为4000余万,也就是说,首轮播出之后,制作方第二轮、第三轮的收益皆为拍摄方的“纯赚”。
其他地区的模式值得借鉴
实际上,纵观电视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没有一个不是各个电视公司依靠独立投拍独播大剧相互竞争的。在美国,FOX独立拍摄了《越狱》、《豪斯医生》、《辛普森家族》、《x档案》、《24小时》等经典电视剧;ABC则以《实习医生格蕾》、《成长的烦恼》、《迷失》《丑女贝蒂》等剧加以制衡;CBS的一部《犯罪现场调查》,从2000年拍摄至今,成绩一直可圈可点;NBc则投拍了被奉为经典的《老友记》。在台湾,以影响最大的台湾电视剧品种“偶像剧”为例,实力雄厚的中视(中国电视公司)在2007年和2008年就推出了《恶作剧2吻》、《翻滚吧!蛋炒饭》、《转角·遇到爱》、《18禁不禁》、《公主小妹》等电视剧。台视(台湾电视公司)则推出了《斗牛·要不要》、《爱情魔发师》、《格斗天王》等同期八点档电视剧来竞争收视率。当然,由于实力有限,台湾的电视公司也会购买一些包括美国和中国大陆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电视剧,但是不会出现中国大陆这样几个电视台同时播出一部电视剧的局面。在韩国,65%的电视剧是由韩国的三大广播公司,即KBS(韩国广播公司)、MBC(文化广播公司)、SBS(首尔广播公司)及其子公司制作而成的。韩国也存在独立电视剧制作公司,不过电视剧的多数拍摄费用和播出渠道是由电视台提供的,所以韩国电视剧的制播分离程度也比较低,那些在我国被奉为经典的“韩剧”同样是各个广播公司的独播大剧。比如,《浪漫满屋》、《冬季恋歌》是金钟学公司和KBS公司联合制作的,《我的嫂子19岁》和《爱在哈佛》是JSPicNres与SBS合作制作的。
可以看到,上述列举的三个国家都是电视产业集中度比较高的国家,规模优势可以让这些电视公司集中资源拍摄精品剧目,各电视公司之间在电视剧领域的竞争就是电视剧剧目之间的竞争,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观众也能够观看更加丰富多彩的电视剧。
目前我国还缺少令各电视台都拍摄独播剧的竞争压力,更何况目前的媒介体制也不允许除央视外有跨省电视产业集团存在。一方面播出平台资源供过于求,另一方面优质电视剧资源供不应求,两种因素相加使得播出平台更加廉价。单个电视台就更加缺少拍摄独播剧的实力。电视剧独播理应成为我国电视产业发展的趋势,不过现行的政策和环境显然不能够为电视产业集中提供充分的条件。在后制播分离时代何去何从,还要依靠政策制定者和媒介经营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