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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广州先后成为广东军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等多层政府的驻地,城市的房地是不同政府的税源之一,因此出现了改换新契、补税上盖执照、骑楼地执照、铺底执照、不动产登记确定证等多种房地契据。这些契据不仅是国家力量不断加大对城市土地的管控力度的体现,也是民众为自身利益不断与政府相互冲突妥协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