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开展城市应急救援是城市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城市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必须依赖于科学的指挥体系、完善的信息保障、综合的救援队伍。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整合多元化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5-0026-01
1构建科学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透过近几年来我国在一些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我们能够看到,预防准备不充分、法律制度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指挥协调不顺畅等问题,严重制约和阻碍着城市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使应急救援工作陷入被动局面。我们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1.1要组建常设性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市政府应领导城市人防(民防)、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成立城市应急救援常设机构,设立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时负责城市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完善,负责总结城市应急救援经验总结以及制定和实施预防危机发生的各种措施。一旦遭遇突发事件,此机构应立即转变为一元化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领导和组织城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2要施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主要是指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和情况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所属职能部门确定应急救援工作的业务归属,由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在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能的同时,还要做到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作。
1.3要完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各种保障首先要完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建立和完善相配套的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并对指挥机构、协调机构、指挥体系、指挥权限等重要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使城市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其次是完善物资和经费保障。要想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和管理的顺畅,必须要有充足的物资准备和经费支撑,要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做好通用物资和专用物资的储备,政府有必要通过行政手段和发动社会力量设立专项的应急救援资金,以确保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2建设完备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保障体系
5.12汶川大地震给中国人民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伤痛,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必须确保通信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必须建设完备的、先进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保障体系。
2.1要确立城市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络构架要按照应急救援指挥关系确立市、区、突发事件区域三级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要以公用通信网为依托,建立以无线通信和机动通信为主,以固定通信和网络通信为辅的多功能应急救援通信网。在建网过程中,应由政府部门会同电信、人防(民防)、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共同研究设计网络结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可以采取某一部门牵头(如市政府民防办),其他部门或单位参与建网的方式来组网建设,避免部门间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
2.2要建设和完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应主要包括无线通信系统和有线通信系统,承载语音、视频、数据等信息。有线通信系统要以电信部门提供的网络为基础,无线通信系统应采用卫星通信、数字集群、蜂窝移动等通信为手段。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通信设备、工具的配备,充分利用多种通信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通信顺畅。
2.3要加强城市应急救援信息资源的建设和管理信息资源是城市应急救援信息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提供基本的信息保障。信息资源包涵的内容很多,即包括城市地理位置、气候、水文、地质、行政区划、人口分布、道路交通、危险源分布等信息,也包括城市应急救援预案中涉及的基础信息。
3整合多元化的城市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是突发性的,并且危害性很大,所以一旦爆发,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来控制和处理。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
3.1要建立一支综合性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目前,在各城市行政区域内,一般都有消防队、特警队等专门性的应急救援队伍,这些专业队伍相对分散,职能有时发生交叉和重复。
3.2可以动员社会力量组建城市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综合性和专业应急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骨干力量,但是,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往往需要大量应急救援人员,这两类队伍人员毕竟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而且维持专门应急救援队伍的成本很高。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动员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伍。
3.3要建立健全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保障制度城市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培训和演练,以便加强它们相互之间合作与配合,提高其合成应急、协同作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姚国章.日本灾害管理体系研究与借鉴[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5-0026-01
1构建科学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透过近几年来我国在一些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我们能够看到,预防准备不充分、法律制度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指挥协调不顺畅等问题,严重制约和阻碍着城市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使应急救援工作陷入被动局面。我们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1.1要组建常设性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市政府应领导城市人防(民防)、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成立城市应急救援常设机构,设立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时负责城市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完善,负责总结城市应急救援经验总结以及制定和实施预防危机发生的各种措施。一旦遭遇突发事件,此机构应立即转变为一元化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领导和组织城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2要施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主要是指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和情况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所属职能部门确定应急救援工作的业务归属,由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在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能的同时,还要做到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作。
1.3要完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各种保障首先要完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建立和完善相配套的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并对指挥机构、协调机构、指挥体系、指挥权限等重要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使城市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其次是完善物资和经费保障。要想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和管理的顺畅,必须要有充足的物资准备和经费支撑,要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做好通用物资和专用物资的储备,政府有必要通过行政手段和发动社会力量设立专项的应急救援资金,以确保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2建设完备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保障体系
5.12汶川大地震给中国人民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伤痛,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必须确保通信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必须建设完备的、先进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保障体系。
2.1要确立城市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络构架要按照应急救援指挥关系确立市、区、突发事件区域三级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要以公用通信网为依托,建立以无线通信和机动通信为主,以固定通信和网络通信为辅的多功能应急救援通信网。在建网过程中,应由政府部门会同电信、人防(民防)、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共同研究设计网络结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可以采取某一部门牵头(如市政府民防办),其他部门或单位参与建网的方式来组网建设,避免部门间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
2.2要建设和完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应主要包括无线通信系统和有线通信系统,承载语音、视频、数据等信息。有线通信系统要以电信部门提供的网络为基础,无线通信系统应采用卫星通信、数字集群、蜂窝移动等通信为手段。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通信设备、工具的配备,充分利用多种通信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通信顺畅。
2.3要加强城市应急救援信息资源的建设和管理信息资源是城市应急救援信息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提供基本的信息保障。信息资源包涵的内容很多,即包括城市地理位置、气候、水文、地质、行政区划、人口分布、道路交通、危险源分布等信息,也包括城市应急救援预案中涉及的基础信息。
3整合多元化的城市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是突发性的,并且危害性很大,所以一旦爆发,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来控制和处理。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
3.1要建立一支综合性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目前,在各城市行政区域内,一般都有消防队、特警队等专门性的应急救援队伍,这些专业队伍相对分散,职能有时发生交叉和重复。
3.2可以动员社会力量组建城市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综合性和专业应急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骨干力量,但是,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往往需要大量应急救援人员,这两类队伍人员毕竟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而且维持专门应急救援队伍的成本很高。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动员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伍。
3.3要建立健全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保障制度城市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培训和演练,以便加强它们相互之间合作与配合,提高其合成应急、协同作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姚国章.日本灾害管理体系研究与借鉴[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