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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作为学校教育的核心活动,自然是教学主体的重要内容,占整个教育的基础地位。通过本文研究发现了目前劳动法课堂教学存在着低效甚至无效的现象:教师教学行为操作能力较差,劳动法教学理念缺乏深入;学生的学习方式仍然沿袭传统模式;劳动法教学过程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教学环境欠佳,课堂上师生交往互动不明显,教师角色没有明显变化等。这些现象都在制约着劳动法有效性教学的发展和深化。《劳动法》教学反思批判的基础上对《劳动法》有效教学方法进行革新,促进了劳动法教学的发展,提高了劳动法教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