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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8月11日公布相关文件,首次明确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和企业范围。为深刻吸取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总局要求各地区要对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于8月22日前报送总局监管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