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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在推动道德进步?如果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当代对话中分享他第一个提出、现在仍在困扰我的这个问题会怎样?在我看来,他会有许多新问题—包括我们在哲学讨论中日益增加的心理学方法。
柏拉图可能会来到引领全球的技术枢纽:谷歌公司加利福尼亚州总部。在那里,他可能会与软件工程师讨论诸如道德问题是否能通过众包解决之类的话题。他可能会喜欢信息云这个想法(因为它是如此抽象,如此柏拉图风格),并发现:谷歌是一个了解过去几千年中层出不穷的科技进步—而非道德进步—的理想工具。
但柏拉图也许会振奋于世界的道德进步。毕竟,他认为,做一个“哲学家”意味着承担起“道德改革家”的责任。但是,尽管道德永远占据着柏拉图思想的核心地位,许多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道德真理他其实从未遇到过。
比如,尽管柏拉图反对奴化希腊人,但他—和所有古希腊人一样—宽容那些奴化“野蛮人”(即非希腊人)的行为。相反到了今天,即使是最不“哲学家”的人—比如柏拉图的“媒体护驾”们—都能轻松解释为何奴隶制是错误的:“人就是人。每个人的生命与任何其他人的生命一样重要。”
这一结论显而易见,但人类用了几千年的时间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并且,从很多角度看,他们仍然没有完全接受这一结论。如今,当我们回想那些曾经蓄奴、打老婆、虐童、烧死异端、开拓殖民地的祖先们,免不了会奇怪,怎么哪怕是他们当中最讲道德的那些人,当初也没能意识到他们不应该那么做呢?到底是什么推动了从他们到我们的道德进步?
柏拉图认为,道德进步本质上是一个智识过程,由理性辩论来推动—这一立场受到了许多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的支持,从斯宾诺莎和康德到罗尔斯到辛格(Peter Singer)都是如此。但许多其他哲学家则拒绝理性在人类道德生活中的支配地位,他们同意休谟的主张:“理性本身完全是惰性的。”他们认为,没有纯抽象的原因可以让人做任何他内心不想做的事情。
如果理性辩论不能打动我们,什么可以?一个简单的理由应声而出:情感。
道德情感,特别是同情,可以完成冷血的推理所无法完成的东西:它们让我们感到—从而让我们想顾及—其他人的体验。我们感到的越多,我们就越在乎—我们的动机也越道德。简言之,同情这一感觉的增强刺激了道德进步。
随着关注点从理性转向感性,道德哲学日益让位给道德心理学。道德心理学吸收了不少进化生物学的观点,在解释人性和道德生活上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理论。它可以言简意赅地把问题归结为自然选择。
同情等道德情感,和直立行走、和可弯折的大拇指一样,都是某一物种通过特定基因的繁衍而获得的特征。我们人类最同情那些与我们共享最大比例基因的物种:我们的孩子、父母、手足,以及等级次之的大家庭和部落。我们对他们的同情甚至推动我们做出威胁我们个体生存的牺牲,但这对于保护我们的共有基因来说完全正确。
当然,同情并非决定我们对他人行为的天性中的唯一部分。事实上,对于仇外情绪,也有令人信服的进化论解释。
人类从灵长类进化而来。灵长类一起劳动,从而实现存活的社区。进入更多狩猎采集领地的好处显而易见,因此外来者—特别是那些具备表现出基因不同的特征的外来者—被视为危害。从这角度讲,“我们VS他们”是人类进化的根本,并一直在左右我们的互动。
同情和仇外都可以解释为自然选择,同样地,它们也都可以被文化因素影响和调节。但这两者对道德情感的作用是相同的吗?
在狭义道德心理学中,答案是肯定的。心理学描述并没有提供证据来表明,人类会抑制一种自然倾向而培养另一种。
但广义的道德心理学则不然。没有理由认为我们不能同时拥有道德心理学和道德哲学:道德心理学用来解释为何道德进步既是可能的,过程又极为缓慢;而道德哲学可以澄清是什么构成了道德进步,并把我们引向正确的发展方向。
我们是讲理性、有思想的人类,不能认为基因主宰了我们的命运。我们也不应该被行为科学的貌似强大的解释所奴役,以至于认为道德进步是只能跟随进化过程取得的。
心理学叙事是不足够、不完整的,它忽略了我们过去的道德进步,以及在未来推动道德进步所需要的艱苦的理性讨论工作。相信柏拉图会反对在道德进步的问题上单纯依赖心理学。我们也应该反对。
本文由Project Syndicate/Institute for Human Sciences授权《南风窗》独家刊发中文版。作者是哲学家,美国麦克阿瑟奖获得者。
柏拉图可能会来到引领全球的技术枢纽:谷歌公司加利福尼亚州总部。在那里,他可能会与软件工程师讨论诸如道德问题是否能通过众包解决之类的话题。他可能会喜欢信息云这个想法(因为它是如此抽象,如此柏拉图风格),并发现:谷歌是一个了解过去几千年中层出不穷的科技进步—而非道德进步—的理想工具。
但柏拉图也许会振奋于世界的道德进步。毕竟,他认为,做一个“哲学家”意味着承担起“道德改革家”的责任。但是,尽管道德永远占据着柏拉图思想的核心地位,许多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道德真理他其实从未遇到过。
比如,尽管柏拉图反对奴化希腊人,但他—和所有古希腊人一样—宽容那些奴化“野蛮人”(即非希腊人)的行为。相反到了今天,即使是最不“哲学家”的人—比如柏拉图的“媒体护驾”们—都能轻松解释为何奴隶制是错误的:“人就是人。每个人的生命与任何其他人的生命一样重要。”
这一结论显而易见,但人类用了几千年的时间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并且,从很多角度看,他们仍然没有完全接受这一结论。如今,当我们回想那些曾经蓄奴、打老婆、虐童、烧死异端、开拓殖民地的祖先们,免不了会奇怪,怎么哪怕是他们当中最讲道德的那些人,当初也没能意识到他们不应该那么做呢?到底是什么推动了从他们到我们的道德进步?
柏拉图认为,道德进步本质上是一个智识过程,由理性辩论来推动—这一立场受到了许多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的支持,从斯宾诺莎和康德到罗尔斯到辛格(Peter Singer)都是如此。但许多其他哲学家则拒绝理性在人类道德生活中的支配地位,他们同意休谟的主张:“理性本身完全是惰性的。”他们认为,没有纯抽象的原因可以让人做任何他内心不想做的事情。
如果理性辩论不能打动我们,什么可以?一个简单的理由应声而出:情感。
道德情感,特别是同情,可以完成冷血的推理所无法完成的东西:它们让我们感到—从而让我们想顾及—其他人的体验。我们感到的越多,我们就越在乎—我们的动机也越道德。简言之,同情这一感觉的增强刺激了道德进步。
随着关注点从理性转向感性,道德哲学日益让位给道德心理学。道德心理学吸收了不少进化生物学的观点,在解释人性和道德生活上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理论。它可以言简意赅地把问题归结为自然选择。
同情等道德情感,和直立行走、和可弯折的大拇指一样,都是某一物种通过特定基因的繁衍而获得的特征。我们人类最同情那些与我们共享最大比例基因的物种:我们的孩子、父母、手足,以及等级次之的大家庭和部落。我们对他们的同情甚至推动我们做出威胁我们个体生存的牺牲,但这对于保护我们的共有基因来说完全正确。
当然,同情并非决定我们对他人行为的天性中的唯一部分。事实上,对于仇外情绪,也有令人信服的进化论解释。
人类从灵长类进化而来。灵长类一起劳动,从而实现存活的社区。进入更多狩猎采集领地的好处显而易见,因此外来者—特别是那些具备表现出基因不同的特征的外来者—被视为危害。从这角度讲,“我们VS他们”是人类进化的根本,并一直在左右我们的互动。
同情和仇外都可以解释为自然选择,同样地,它们也都可以被文化因素影响和调节。但这两者对道德情感的作用是相同的吗?
在狭义道德心理学中,答案是肯定的。心理学描述并没有提供证据来表明,人类会抑制一种自然倾向而培养另一种。
但广义的道德心理学则不然。没有理由认为我们不能同时拥有道德心理学和道德哲学:道德心理学用来解释为何道德进步既是可能的,过程又极为缓慢;而道德哲学可以澄清是什么构成了道德进步,并把我们引向正确的发展方向。
我们是讲理性、有思想的人类,不能认为基因主宰了我们的命运。我们也不应该被行为科学的貌似强大的解释所奴役,以至于认为道德进步是只能跟随进化过程取得的。
心理学叙事是不足够、不完整的,它忽略了我们过去的道德进步,以及在未来推动道德进步所需要的艱苦的理性讨论工作。相信柏拉图会反对在道德进步的问题上单纯依赖心理学。我们也应该反对。
本文由Project Syndicate/Institute for Human Sciences授权《南风窗》独家刊发中文版。作者是哲学家,美国麦克阿瑟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