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月2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新九条”),这是继2019年10月2日《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之后,江苏再次针对生猪生产出台的专项政策措施。“新九条”的出台,既是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快生猪生产恢复、保障市场供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举措,更是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住“三农”基本盘的积极行动。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深入贯彻省联社“支农支小”定位要求,沛县农商行在疫情防控期间,试水“生猪活体抵押+银行信贷+政府支持”模式,2月27日成功发放全省首笔生猪活体抵押贷款,为疫情防控期间“菜蓝子”保障工程尽了农商行一份力量。笔者结合沛县农商行实际与实践,对生物活体抵押、盘活农业资产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农业资产盘活难的症结
长期以来,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农民抗风险能力较弱,收入不稳定,农民贷款的三难问题“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较为突出。农业资产抵押种类单一,归根结底是金融机构对农业资产的变现与评估缺乏有效方法和法律依据,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点。
(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受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对于土地流转的受让用途、受让期间、受让人、受让程序等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客观上使得银行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土地经营权的管理受土地经营合同、承包人和发包人制约,不利于农村土地的流转。
(二)农业资产拍卖受限。《财政部关于印发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则对“拍卖”这一处置方式做了严格限制,在用“两权”抵押物作为抵债财产时,就有“原则上应采用有保留价拍卖的方式”处置;“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等系列规定,这就限制了银行处置农业资产的能动性,增加了处置难度。
(三)评估价值不够准确。生物资产是农业资产中除土地和房屋之外最主要的资产,有效盘活生物资产,帮助农民解决农业资产抵押难题,是助推农村种养殖产业兴旺,释放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必要手段。动植物在幼年期、成长期、成熟期价值不一样,加上自然因素和疾病问题可能造成的风险,需要建立动态的评估体系。
二、盘活农业资产的渠道
2019年2月1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台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
當前我行农业资产抵押贷款主要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属于三个群体,所有权属于集体或国家,承包权按照当时承包时的资格认定,而经营权可以由承包人流转给其他人。政府制定农地经营权的评估标准,建立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平台,引导银行按照规则来评估,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
2019年,非洲猪瘟对整个养猪业带来严重影响,尤其给中小养殖户造成了巨大损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生猪养殖业再度受到重创,沛县生猪养殖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与传统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抵押物不同,生猪抵押的推广需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税部门、农业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各方面的支持配合,沛县农商行作为地方性主流银行,肩负“支农支小”的重任,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围绕“生物活体资产抵押贷款”多次探讨研究,推敲具体操作中的难点。经过各方多次的对接、协调,最终采取“生猪活体抵押+银行信贷十政府支持”模式,为助推沛县养殖业经济发展进行了一次有益尝试。
三、盘活农业资产的方式
沛县农商行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研究操作流程,选择母猪作为样本抵押物,抵押物价值以自评的方式根据市场价值进行核定,采用生猪保险单编号为抵押物编号,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利生效。
沛县孟庄村吴宇家庭农场主吕涛经营生猪养殖,目前生猪存栏1109头,年利润达200余万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场的饲料供应和生猪销售受到影响,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针对吕涛面临的资金需求及生产经营现状,沛县农商行为其提供生猪抵押加“省农担”担保贷款80万元,利率执行4.465%,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下成功办理活体资产抵押登记,有效拓展了农业资产抵押物缺失的问题,为推动县域生猪生产恢复发挥积极的示范效应。
四、盘活农业资产的思考
(一)主动协调,机构合作
在生猪抵押金融产品推广的基础上,依据《物权法》,进一步拓宽农村养殖户可抵押的活体动物种类,设计针对鸡鸭鱼等活体动物的活体抵押金融产品,与地方政府、市场监督部门、省农担多方合力形成一个共享的生物活体“信用互助担保资金池”,充分发挥信用杠杆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信用贷款方式,提升农户的融资能力。
(二)政策扶持、风险控制两手抓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盘活农业资产、撬动当地农村发展的保证。农商行一方面需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出台农业资产抵押贷款贴息政策,给予种养殖户实打实的红利支持,另一方面在开展活体抵押信贷产品创新的同时,银行内部应该明确免责条款,对由于实施农业资产抵押贷款而造成的逾期情况适当放宽免责条件,提高信贷人员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消除信贷人员对农业资产抵押的恐贷、拒贷心理。
(三)练就专业技能,打造专业团队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在盘活农业资产、促进涉农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银行信贷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着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归还情况。生物活体抵押作为一种创新性的贷款业务,要求信贷人员对畜禽相关的养殖知识,当地农村经济的构成及产业发展的状况有一定的知识功底,需要洞悉与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准确捕捉市场信息,及时归纳总结生物活体抵押业务的特点和规律。通过采取组建农业资产抵押贷款专业团队、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提高信贷人员相关业务技能,为广大种养殖户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信贷服务,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为县域农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深入贯彻省联社“支农支小”定位要求,沛县农商行在疫情防控期间,试水“生猪活体抵押+银行信贷+政府支持”模式,2月27日成功发放全省首笔生猪活体抵押贷款,为疫情防控期间“菜蓝子”保障工程尽了农商行一份力量。笔者结合沛县农商行实际与实践,对生物活体抵押、盘活农业资产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农业资产盘活难的症结
长期以来,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农民抗风险能力较弱,收入不稳定,农民贷款的三难问题“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较为突出。农业资产抵押种类单一,归根结底是金融机构对农业资产的变现与评估缺乏有效方法和法律依据,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点。
(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受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对于土地流转的受让用途、受让期间、受让人、受让程序等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客观上使得银行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土地经营权的管理受土地经营合同、承包人和发包人制约,不利于农村土地的流转。
(二)农业资产拍卖受限。《财政部关于印发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则对“拍卖”这一处置方式做了严格限制,在用“两权”抵押物作为抵债财产时,就有“原则上应采用有保留价拍卖的方式”处置;“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等系列规定,这就限制了银行处置农业资产的能动性,增加了处置难度。
(三)评估价值不够准确。生物资产是农业资产中除土地和房屋之外最主要的资产,有效盘活生物资产,帮助农民解决农业资产抵押难题,是助推农村种养殖产业兴旺,释放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必要手段。动植物在幼年期、成长期、成熟期价值不一样,加上自然因素和疾病问题可能造成的风险,需要建立动态的评估体系。
二、盘活农业资产的渠道
2019年2月1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台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
當前我行农业资产抵押贷款主要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属于三个群体,所有权属于集体或国家,承包权按照当时承包时的资格认定,而经营权可以由承包人流转给其他人。政府制定农地经营权的评估标准,建立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平台,引导银行按照规则来评估,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
2019年,非洲猪瘟对整个养猪业带来严重影响,尤其给中小养殖户造成了巨大损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生猪养殖业再度受到重创,沛县生猪养殖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与传统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抵押物不同,生猪抵押的推广需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税部门、农业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各方面的支持配合,沛县农商行作为地方性主流银行,肩负“支农支小”的重任,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围绕“生物活体资产抵押贷款”多次探讨研究,推敲具体操作中的难点。经过各方多次的对接、协调,最终采取“生猪活体抵押+银行信贷十政府支持”模式,为助推沛县养殖业经济发展进行了一次有益尝试。
三、盘活农业资产的方式
沛县农商行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研究操作流程,选择母猪作为样本抵押物,抵押物价值以自评的方式根据市场价值进行核定,采用生猪保险单编号为抵押物编号,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利生效。
沛县孟庄村吴宇家庭农场主吕涛经营生猪养殖,目前生猪存栏1109头,年利润达200余万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场的饲料供应和生猪销售受到影响,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针对吕涛面临的资金需求及生产经营现状,沛县农商行为其提供生猪抵押加“省农担”担保贷款80万元,利率执行4.465%,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下成功办理活体资产抵押登记,有效拓展了农业资产抵押物缺失的问题,为推动县域生猪生产恢复发挥积极的示范效应。
四、盘活农业资产的思考
(一)主动协调,机构合作
在生猪抵押金融产品推广的基础上,依据《物权法》,进一步拓宽农村养殖户可抵押的活体动物种类,设计针对鸡鸭鱼等活体动物的活体抵押金融产品,与地方政府、市场监督部门、省农担多方合力形成一个共享的生物活体“信用互助担保资金池”,充分发挥信用杠杆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信用贷款方式,提升农户的融资能力。
(二)政策扶持、风险控制两手抓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盘活农业资产、撬动当地农村发展的保证。农商行一方面需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出台农业资产抵押贷款贴息政策,给予种养殖户实打实的红利支持,另一方面在开展活体抵押信贷产品创新的同时,银行内部应该明确免责条款,对由于实施农业资产抵押贷款而造成的逾期情况适当放宽免责条件,提高信贷人员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消除信贷人员对农业资产抵押的恐贷、拒贷心理。
(三)练就专业技能,打造专业团队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在盘活农业资产、促进涉农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银行信贷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着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归还情况。生物活体抵押作为一种创新性的贷款业务,要求信贷人员对畜禽相关的养殖知识,当地农村经济的构成及产业发展的状况有一定的知识功底,需要洞悉与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准确捕捉市场信息,及时归纳总结生物活体抵押业务的特点和规律。通过采取组建农业资产抵押贷款专业团队、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提高信贷人员相关业务技能,为广大种养殖户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信贷服务,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为县域农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