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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形式之一,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参与、主持进行的,是国家刑事处罚权的重要体现。了解、学习、研究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进一步保障刑事诉讼实施效率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刑事诉讼;基本特征;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30-0196-01
一、刑事诉讼案件处理程序上的特征
1.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立案范围的特征。有权对刑事诉讼发起立案的部门分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两处。以上两处国家机关所针对刑事案件的立案范围有所不同,公安机关负责对一般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而人民检察院则主要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处理。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贪污受贿活动、在使用人民与国家给予的权利时对职权的滥用、因私人关系进行的违法乱纪等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2.刑事案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如审讯者对被审讯者施行非法询问,被审讯者有权要求聘请律师或对审讯者进行控诉,也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当出现需要对女性进行身体检查时,必须由女性执法者对其进行监察,如此项基本权益遭到破坏,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控告。
二、刑事案件中审诉的特征
2.审诉的期限与结果。有关部门接受的案件需在30天以内做出相应的审核结果,如果案件牵扯范围过于重大或琐碎时,时间可以相应的延长到45天。审查起诉犯罪的事实是否清楚、审查证据是否真实有效,并依照审查结果裁定是否对接手的案件进行起诉处理。
3.刑事案件中公民的权益。在案件接受处理以后,被告者有权利聘请辩护人,并由辩护人对其进行合法辩护;相关部门也有责任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进行告知。被害方也有权聘请代表诉讼人为其进行诉讼。如取消控诉,相关部门有义务将控诉取消文件送与原告。原告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也有权向相关部门提起更高一级的控诉。
三、刑事诉讼中材料的提交
刑事诉讼案件在自诉时,需要主动提交自诉书正本,并依照所控告者的数量准备副本。如有委托人代为参与诉讼,应在提供委任书之后进行委托工作,并详细标注委托人的信息与委托权利的具体内容。如刑事案件中牵扯到需要的证据与材料时,应当找相应的合法机构对其资料与证据进行鉴定与审查,如未经审查或鉴定,所提供的材料与证据将不被采用。
四、对刑事诉讼案件特征的分析
1.刑事诉讼程序规范上的特点分析。刑事诉讼的严谨程序是由国家专门指定的法律研究机构进行严格制定的。当刑事案件发生时,相关部门需要严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诉讼。国家对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具有绝对的约束力。相关部门在进行形式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未能按照国家制定的程序进行诉讼,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2.刑事诉讼独立性的特点分析。在刑事案件的申诉过程中,申诉的程序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支持。这种独立性形成了刑事诉讼在一定情况下不受外界环境所影响的特点。在一定情况下,将对当事者进行与外界社会的隔离,来保证诉讼过程的稳定性、减少刑事案件与外界的冲突。
3.刑事诉讼具有稳定社会特点。刑事诉讼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性。在刑事诉讼中,法院代表了国家的司法威严与公正,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严格的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是我国法制社会建设最关键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谢佑平,万毅.法理视野中的习惯是诉讼效率和期间—及时性原则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2) .
[2] 樊崇义,等.刑事诉讼法学(成人法学系列教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3.
[3] 杨连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
[4] 徐静村,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責任编辑 李春莲]
关键词:刑事诉讼;基本特征;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30-0196-01
一、刑事诉讼案件处理程序上的特征
1.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立案范围的特征。有权对刑事诉讼发起立案的部门分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两处。以上两处国家机关所针对刑事案件的立案范围有所不同,公安机关负责对一般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而人民检察院则主要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处理。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贪污受贿活动、在使用人民与国家给予的权利时对职权的滥用、因私人关系进行的违法乱纪等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2.刑事案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如审讯者对被审讯者施行非法询问,被审讯者有权要求聘请律师或对审讯者进行控诉,也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当出现需要对女性进行身体检查时,必须由女性执法者对其进行监察,如此项基本权益遭到破坏,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控告。
二、刑事案件中审诉的特征
2.审诉的期限与结果。有关部门接受的案件需在30天以内做出相应的审核结果,如果案件牵扯范围过于重大或琐碎时,时间可以相应的延长到45天。审查起诉犯罪的事实是否清楚、审查证据是否真实有效,并依照审查结果裁定是否对接手的案件进行起诉处理。
3.刑事案件中公民的权益。在案件接受处理以后,被告者有权利聘请辩护人,并由辩护人对其进行合法辩护;相关部门也有责任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进行告知。被害方也有权聘请代表诉讼人为其进行诉讼。如取消控诉,相关部门有义务将控诉取消文件送与原告。原告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也有权向相关部门提起更高一级的控诉。
三、刑事诉讼中材料的提交
刑事诉讼案件在自诉时,需要主动提交自诉书正本,并依照所控告者的数量准备副本。如有委托人代为参与诉讼,应在提供委任书之后进行委托工作,并详细标注委托人的信息与委托权利的具体内容。如刑事案件中牵扯到需要的证据与材料时,应当找相应的合法机构对其资料与证据进行鉴定与审查,如未经审查或鉴定,所提供的材料与证据将不被采用。
四、对刑事诉讼案件特征的分析
1.刑事诉讼程序规范上的特点分析。刑事诉讼的严谨程序是由国家专门指定的法律研究机构进行严格制定的。当刑事案件发生时,相关部门需要严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诉讼。国家对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具有绝对的约束力。相关部门在进行形式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未能按照国家制定的程序进行诉讼,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2.刑事诉讼独立性的特点分析。在刑事案件的申诉过程中,申诉的程序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支持。这种独立性形成了刑事诉讼在一定情况下不受外界环境所影响的特点。在一定情况下,将对当事者进行与外界社会的隔离,来保证诉讼过程的稳定性、减少刑事案件与外界的冲突。
3.刑事诉讼具有稳定社会特点。刑事诉讼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性。在刑事诉讼中,法院代表了国家的司法威严与公正,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严格的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是我国法制社会建设最关键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谢佑平,万毅.法理视野中的习惯是诉讼效率和期间—及时性原则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2) .
[2] 樊崇义,等.刑事诉讼法学(成人法学系列教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3.
[3] 杨连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
[4] 徐静村,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責任编辑 李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