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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加强商业银行会计管理,提升会计业务管理水平,各商业银行陆续推行了会计委派制,以进一步加强基层会计机构管理,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本人拟结合工作实际,对会计委派制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关于会计委派的模式。
目前工、农、中、建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管理架构为总行、省分行(区域分行)、二级分行(市分行)、支行四级管理层次,中信、招商、民生等中小商业银行为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层次。大型商业银行的会计委派一般为二级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中小商业银行的会计委派则为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为便于论述,本文将以上两种委派方式统称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目前各商业银行尚未实行总行向下级分行委派会计负责人制度,对个别行推出的向分行委派财务总监制不在本文论述之列。
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向支行派出会计经理,一种是向支行派出会计经理与全体会计人员。两种模式下,派出人员在人事隶属关系上均归分行会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分行统一计算和发放,分行负责对派出人员进行考核。
第一种模式仅由分行向支行派出会计经理,负责支行会计管理,其他会计人员由支行管理,接受支行的监督考核。
第二种模式即全体会计人员均由分行委派可以实现支行会计工作的彻底独立与超脱,会计人员的工作不受支行各种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分行会计管理部门对全行会计人员的统一调配、管理与考核。目前有一些国外小型商业银行推行这种模式,即通常所说的“扁平化管理”,主要特点就是减少中间管理层次。但随着分行规模的扩大、支行的增多,这种模式的弊端也显露了出来,机构众多、人员复杂,对分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目前支行经营压力日增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由分行管理,会造成支行长无人可管的现象,和现在各行普遍推行的支行做为一级核算单位的管理模式也不相适应,因此在国内推行此种全部人员委派的模式很少。所以本文仅对会计经理委派制进行一些阐述。
二,委派会计经理的任职条件
委派会计经理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一)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和商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会计法》等各项法规处理会计事项;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全局观念,具有处理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从事银行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五)具有经济类大专(含)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助理会计师或助理经济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委派会计经理的选拔方式
为保证会计经理能胜任本职工作,各商业银行也制定了严格的选拔聘任制度。
委派会计经理由分行直接委派或组织竞聘(招聘)选拔。一般由分行会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通过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报分行党委审批同意后,由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四,委派会计经理的职责与权利
按照我国《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支行长对本行的会计工作负责全面责任,分行委派会计经理协助支行长组织开展会计工作,组织支行正确进行会计核算,防范会计风险。委派会计经理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的各项会计规章制度,保证支行各项会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二)负责本行各项会计制度的操作流程的制定、实施。
(三)正确组织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制定明确的岗位分工制度,建立合理高效的劳动组合;
(五)组织支行日常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合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组织支行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_人员素质。
委派会计经理行使以下权利:
(一)决策权。会计经理有权参与涉及财务、税务、会计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
(二)监督权。会计经理有权对支行业务经营活动实施会计监督,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财经法规等财务会计事项;
(三)报告权。会计经理有权对支行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重大的会计事项向上级行作出报告;
(四)建议权。会计经理有权根据各项法规、制度和工作实际对各项业务流程优化、柜面劳动组合安排、会计_人员考核、任用等提出建议,
(五)否决权。会计经理有权拒绝办理违法、违纪和违规或可能带来资金风险的业务做法,有权否决不合格会计人员的聘任。
五、委派会计经理的日常管理
为加强对会计经理的管理,促进委派会计经理积极开展工作,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实行委派会计经理定期轮换制。会计经理聘期满后,继续聘任的应轮换到其他支行进行工作,聘期不满的,分行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进行强制轮换。
(二)建立委派会计经理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听取会计经理工作汇报、帮助其解决工作问题,定期对会计经理进行业务培训。
(三)建立委派会计经理述职报告制度,委派会计经理按季或每半年向分行会计部述职一次,分行据以评价会计经理工作效果和水平。
(四)建立科学的会计经理考核制度。委派会计经理的工资奖金由分行发放,各行应根据本行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会计经理考核制度,为保证公平合理,考核应以分行考核为主,支行考核为辅,考核的内容包括会计工作的完成情况、核算差错,案件防范、人员管理等方面,各项内容根据各行具体要求设置不同的权重。考核结果与委派会计经理绩效奖励直接挂钩,奖勤罚懒,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晋级,考核不过关的,给予警告、免职等处理,任职期间造成严重经济问题的,追究相关行政责任。
六,目前委派会计经理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些基层支行领导认为既然分行向支行派出了会计经理,会计工作就由会计经理负责,平时对会计工作不闻不问,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部推给委派会计经理和分行会计部门。因此加强对基层支行长的引导,正确认识和理解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原则,了解自身在会计工作中的作用日显重要。
(二)委派会计经理在支行经营管理中定位不清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大部分银行将会计经理纳入支行领导班子,并赋予会计经理参与支行重大经营决策权,但总有一些支行存在这样那样的抵触情绪,一些重大决策想方设法绕开会计经理,另一方面,在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会计经理过多参与支行事务性工作,会计经理同时担负起行政部门的责任,吃喝拉撒睡什么都管,牵制了太多精力,影响全身心投入会计管理工作。
(三)委派会计经理的梯队建设尚待加强。会计经理选拔条件规定了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许多会计人员有扎实的会计从业经验,但真正走上管理岗位,许多人还是表现出了这样那样的不足,把握全局观念、人员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有待加强,这就要求我们在会计经理人员储备上要下大力气,平时注重选拔一些好的苗子进行培养,培养内容方面要强化管理素质的提高,还可以用干部交流的方式,到先进行处学习,多吸收他行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模式。
一,关于会计委派的模式。
目前工、农、中、建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管理架构为总行、省分行(区域分行)、二级分行(市分行)、支行四级管理层次,中信、招商、民生等中小商业银行为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层次。大型商业银行的会计委派一般为二级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中小商业银行的会计委派则为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为便于论述,本文将以上两种委派方式统称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目前各商业银行尚未实行总行向下级分行委派会计负责人制度,对个别行推出的向分行委派财务总监制不在本文论述之列。
分行向支行进行委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向支行派出会计经理,一种是向支行派出会计经理与全体会计人员。两种模式下,派出人员在人事隶属关系上均归分行会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分行统一计算和发放,分行负责对派出人员进行考核。
第一种模式仅由分行向支行派出会计经理,负责支行会计管理,其他会计人员由支行管理,接受支行的监督考核。
第二种模式即全体会计人员均由分行委派可以实现支行会计工作的彻底独立与超脱,会计人员的工作不受支行各种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分行会计管理部门对全行会计人员的统一调配、管理与考核。目前有一些国外小型商业银行推行这种模式,即通常所说的“扁平化管理”,主要特点就是减少中间管理层次。但随着分行规模的扩大、支行的增多,这种模式的弊端也显露了出来,机构众多、人员复杂,对分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目前支行经营压力日增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由分行管理,会造成支行长无人可管的现象,和现在各行普遍推行的支行做为一级核算单位的管理模式也不相适应,因此在国内推行此种全部人员委派的模式很少。所以本文仅对会计经理委派制进行一些阐述。
二,委派会计经理的任职条件
委派会计经理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一)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和商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会计法》等各项法规处理会计事项;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全局观念,具有处理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从事银行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五)具有经济类大专(含)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助理会计师或助理经济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委派会计经理的选拔方式
为保证会计经理能胜任本职工作,各商业银行也制定了严格的选拔聘任制度。
委派会计经理由分行直接委派或组织竞聘(招聘)选拔。一般由分行会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通过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报分行党委审批同意后,由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四,委派会计经理的职责与权利
按照我国《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支行长对本行的会计工作负责全面责任,分行委派会计经理协助支行长组织开展会计工作,组织支行正确进行会计核算,防范会计风险。委派会计经理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的各项会计规章制度,保证支行各项会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二)负责本行各项会计制度的操作流程的制定、实施。
(三)正确组织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制定明确的岗位分工制度,建立合理高效的劳动组合;
(五)组织支行日常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合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组织支行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_人员素质。
委派会计经理行使以下权利:
(一)决策权。会计经理有权参与涉及财务、税务、会计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
(二)监督权。会计经理有权对支行业务经营活动实施会计监督,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财经法规等财务会计事项;
(三)报告权。会计经理有权对支行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重大的会计事项向上级行作出报告;
(四)建议权。会计经理有权根据各项法规、制度和工作实际对各项业务流程优化、柜面劳动组合安排、会计_人员考核、任用等提出建议,
(五)否决权。会计经理有权拒绝办理违法、违纪和违规或可能带来资金风险的业务做法,有权否决不合格会计人员的聘任。
五、委派会计经理的日常管理
为加强对会计经理的管理,促进委派会计经理积极开展工作,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实行委派会计经理定期轮换制。会计经理聘期满后,继续聘任的应轮换到其他支行进行工作,聘期不满的,分行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进行强制轮换。
(二)建立委派会计经理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听取会计经理工作汇报、帮助其解决工作问题,定期对会计经理进行业务培训。
(三)建立委派会计经理述职报告制度,委派会计经理按季或每半年向分行会计部述职一次,分行据以评价会计经理工作效果和水平。
(四)建立科学的会计经理考核制度。委派会计经理的工资奖金由分行发放,各行应根据本行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会计经理考核制度,为保证公平合理,考核应以分行考核为主,支行考核为辅,考核的内容包括会计工作的完成情况、核算差错,案件防范、人员管理等方面,各项内容根据各行具体要求设置不同的权重。考核结果与委派会计经理绩效奖励直接挂钩,奖勤罚懒,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晋级,考核不过关的,给予警告、免职等处理,任职期间造成严重经济问题的,追究相关行政责任。
六,目前委派会计经理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些基层支行领导认为既然分行向支行派出了会计经理,会计工作就由会计经理负责,平时对会计工作不闻不问,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部推给委派会计经理和分行会计部门。因此加强对基层支行长的引导,正确认识和理解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原则,了解自身在会计工作中的作用日显重要。
(二)委派会计经理在支行经营管理中定位不清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大部分银行将会计经理纳入支行领导班子,并赋予会计经理参与支行重大经营决策权,但总有一些支行存在这样那样的抵触情绪,一些重大决策想方设法绕开会计经理,另一方面,在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会计经理过多参与支行事务性工作,会计经理同时担负起行政部门的责任,吃喝拉撒睡什么都管,牵制了太多精力,影响全身心投入会计管理工作。
(三)委派会计经理的梯队建设尚待加强。会计经理选拔条件规定了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许多会计人员有扎实的会计从业经验,但真正走上管理岗位,许多人还是表现出了这样那样的不足,把握全局观念、人员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有待加强,这就要求我们在会计经理人员储备上要下大力气,平时注重选拔一些好的苗子进行培养,培养内容方面要强化管理素质的提高,还可以用干部交流的方式,到先进行处学习,多吸收他行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