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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段时间以来,干部选任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选任不时在网络上引起网民的争议。在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公众参与,能为我党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抓手,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实现干部选任工作的真正目的。
[关键词]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
干部干部,先干一步。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主心骨,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党的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决定因素,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依托。我党历来有重视干部选任工作的优良传统,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干部选任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选任不时在网络上引起网民的围观与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众对干部选任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正在加强,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公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有待提高。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除了公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了解不够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得不够,公众参与坚持、运用得不够。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党的十八大后对群众路线的科学描述。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运用好群众路线,坚持公众参与,除了能够提供方向性指引,更重要的是能为干部选任工作提供抓手,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使干部选任工作真正显实绩,保公平,得民心,促发展,实现干部选任的真正目的。
一、优化“软环境”建设,为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提供强大保障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领导不是自封的,要看群众承认不承认,批准不批准。”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选任工作要坚持公众参与的坚强决心。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真正以民为本、以民为重、真正为民办实事的干部迟迟得不到提拔,而一些只顾钻营利己、拿人民俸禄却无一点为民办实事之心的领导干部却仕途平坦。因此要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为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提供强大保障。
(一)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要认真梳理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贯穿干部选任工作始终的各类规章制度,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要注重优化设计,用制度的形式对实际工作进行标准规范,将公众参与渗透到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一方面,通过制度保障,切实保护公众权利,保障公众提名权、考评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外部制约;另一方面,能为干部选任工作提供公平的土壤,树立正确的干部选任导向,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干部选任环境,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内生推动。
(二)加大宣传,做到深入人心。
公众对于干部选任工作的疑虑,还在于我国一直以来的干部选任工作带有较重的神秘色彩,公众对自身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干部选任工作只是组织部门的工作,与自身联系不大,要转变这种现象,必须要加大宣传,在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的理念,加大公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参与程度。同时,要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流程的宣传,使公众在“想参与”、“爱参与”的同时“能参与”,才能确保公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组织部门才能“优中选优”地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二、提升“硬举措”实力,为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寻找有力支撑
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坚持公众参与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具体落脚点,落实公众对干部选拔与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能为坚持公众参与提供有力支撑。
(一)拓宽知情渠道,扩大知情范围。
扩大公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具体来讲就是要拓宽知情渠道,扩大知情范围。在知情渠道上,要在适当的范围内,多渠道公开干部选任工作的相关事项,除了常规的会议传达、文件传达外,还可增加官方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发布等,增强与公众的沟通接触,减轻干部选任工作的神秘化色彩。在实际工作中,群众的知情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公众只能知晓组织部门选择公布的内容,要增强公众主动诉求知情的渠道,使公众的知情更广泛、更精确。在知情范围和知情内容上,要把干部选任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方式、程序公开;把选任岗位的目的、工作职责、选拔条件公开;还要把公众的参与途径、监督途径等公开,使知情范围和内容在横向上覆盖干部选任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纵向上贯穿干部选任工作的推荐、考察、公示等全过程,并要做到提前公布,给公众足够的选择时间,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透明。
(二)深化参与内容,提高参与效能。
深化参与内容首先体现在干部选任的提名上。要坚持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指导,强化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确保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权”不是掌握在组织部门或少数领导手里,而是通过公开推荐和民主推荐,由公众掌握,科学确定提名范围。让公众掌握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权”也有利于督促干部以为民办实事为己任,创造真正赢得百姓口碑的政绩。提高参与效能需要落实到干部选任的推荐、考察和决定等具体环节。推荐环节除了要提高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外,更重要的是要让参加推荐的公众能够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做出最切合实际的判断。考察环节,要从原来的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从办公室向社区延伸,从本单位向对口单位、主管单位延伸,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考察工作。决定环节,要充分尊重之前的提名、推荐、考察结果,召开相应会议时要选派公众列席。
(三)明确选择规则,尊重选择意见。
民主选举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保障公众的选择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首要体现,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公众对于干部的优劣好坏心中自然都有一杆秤,真正心想基层、情系百姓、为民谋福利的干部,自热而然会得到公众的拥护,反之,官僚主义色彩浓重,工作对上用心对下无心,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干部,就必然会被群众所抛弃。让公众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就是要确保党管干部和群众选择权进行有机的结合,把公推直选、竞聘上岗、差额考察、民主考评、任前公示、试用期考核等方式方法制度化、规范化,用制度的形式约束、规范实际工作,让公众的选择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保证公众的选择权,使选举真正体现公众的意愿。在选举过程中,要努力创造宽松民主的环境,让公众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不能故意引导、强迫,对于群众不满意、不认同、不赞成的候选人,坚决不能提拔任用,充分尊重公众的选择意见。
(四)强化监督职能,发挥监督作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干部工作的最直接的感受者,干部是否称职,群众最具有发言权。公众的监督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利器,干部选任工作,离不开及时到位的监督。任前监督除了体现在选任工作的推荐、选择、考察等选举环节,防止候选人出现违规行为外,还要加强任前公示时的监督,执行好干部任前公示制。不能认为公示就已经是确定人选,只是走过场、走流程,要意识到对拟任的干部,在正式任用前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能够有效地帮助组织部门对选任的干部进行最后把关。公示要做到“程序严格、内容全面、时间充足、地点醒目、通知到位”,最大程度地避免选任失误。组织部门要慎重对待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于查实确有问题的,应及时调整,重新改选。组织部门、执纪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重视媒体的监督作用。监督还应包括对组织部门、组织干部的监督,落实干部选任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干部选任的透明度。干部上任后,若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要及时启动罢免程序和重新选举程序。
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新型路径,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最好体现。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公众参与,掌握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选拔出符合公众意愿的好干部。
[关键词]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
干部干部,先干一步。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主心骨,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党的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决定因素,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依托。我党历来有重视干部选任工作的优良传统,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干部选任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选任不时在网络上引起网民的围观与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众对干部选任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正在加强,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公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有待提高。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除了公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了解不够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得不够,公众参与坚持、运用得不够。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党的十八大后对群众路线的科学描述。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运用好群众路线,坚持公众参与,除了能够提供方向性指引,更重要的是能为干部选任工作提供抓手,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使干部选任工作真正显实绩,保公平,得民心,促发展,实现干部选任的真正目的。
一、优化“软环境”建设,为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提供强大保障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领导不是自封的,要看群众承认不承认,批准不批准。”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选任工作要坚持公众参与的坚强决心。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真正以民为本、以民为重、真正为民办实事的干部迟迟得不到提拔,而一些只顾钻营利己、拿人民俸禄却无一点为民办实事之心的领导干部却仕途平坦。因此要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为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提供强大保障。
(一)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要认真梳理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贯穿干部选任工作始终的各类规章制度,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要注重优化设计,用制度的形式对实际工作进行标准规范,将公众参与渗透到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一方面,通过制度保障,切实保护公众权利,保障公众提名权、考评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外部制约;另一方面,能为干部选任工作提供公平的土壤,树立正确的干部选任导向,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干部选任环境,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内生推动。
(二)加大宣传,做到深入人心。
公众对于干部选任工作的疑虑,还在于我国一直以来的干部选任工作带有较重的神秘色彩,公众对自身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干部选任工作只是组织部门的工作,与自身联系不大,要转变这种现象,必须要加大宣传,在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的理念,加大公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参与程度。同时,要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流程的宣传,使公众在“想参与”、“爱参与”的同时“能参与”,才能确保公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组织部门才能“优中选优”地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二、提升“硬举措”实力,为干部选任坚持公众参与寻找有力支撑
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坚持公众参与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具体落脚点,落实公众对干部选拔与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能为坚持公众参与提供有力支撑。
(一)拓宽知情渠道,扩大知情范围。
扩大公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具体来讲就是要拓宽知情渠道,扩大知情范围。在知情渠道上,要在适当的范围内,多渠道公开干部选任工作的相关事项,除了常规的会议传达、文件传达外,还可增加官方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发布等,增强与公众的沟通接触,减轻干部选任工作的神秘化色彩。在实际工作中,群众的知情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公众只能知晓组织部门选择公布的内容,要增强公众主动诉求知情的渠道,使公众的知情更广泛、更精确。在知情范围和知情内容上,要把干部选任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方式、程序公开;把选任岗位的目的、工作职责、选拔条件公开;还要把公众的参与途径、监督途径等公开,使知情范围和内容在横向上覆盖干部选任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纵向上贯穿干部选任工作的推荐、考察、公示等全过程,并要做到提前公布,给公众足够的选择时间,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透明。
(二)深化参与内容,提高参与效能。
深化参与内容首先体现在干部选任的提名上。要坚持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指导,强化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确保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权”不是掌握在组织部门或少数领导手里,而是通过公开推荐和民主推荐,由公众掌握,科学确定提名范围。让公众掌握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权”也有利于督促干部以为民办实事为己任,创造真正赢得百姓口碑的政绩。提高参与效能需要落实到干部选任的推荐、考察和决定等具体环节。推荐环节除了要提高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外,更重要的是要让参加推荐的公众能够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做出最切合实际的判断。考察环节,要从原来的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从办公室向社区延伸,从本单位向对口单位、主管单位延伸,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考察工作。决定环节,要充分尊重之前的提名、推荐、考察结果,召开相应会议时要选派公众列席。
(三)明确选择规则,尊重选择意见。
民主选举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保障公众的选择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首要体现,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公众对于干部的优劣好坏心中自然都有一杆秤,真正心想基层、情系百姓、为民谋福利的干部,自热而然会得到公众的拥护,反之,官僚主义色彩浓重,工作对上用心对下无心,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干部,就必然会被群众所抛弃。让公众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就是要确保党管干部和群众选择权进行有机的结合,把公推直选、竞聘上岗、差额考察、民主考评、任前公示、试用期考核等方式方法制度化、规范化,用制度的形式约束、规范实际工作,让公众的选择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保证公众的选择权,使选举真正体现公众的意愿。在选举过程中,要努力创造宽松民主的环境,让公众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不能故意引导、强迫,对于群众不满意、不认同、不赞成的候选人,坚决不能提拔任用,充分尊重公众的选择意见。
(四)强化监督职能,发挥监督作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干部工作的最直接的感受者,干部是否称职,群众最具有发言权。公众的监督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利器,干部选任工作,离不开及时到位的监督。任前监督除了体现在选任工作的推荐、选择、考察等选举环节,防止候选人出现违规行为外,还要加强任前公示时的监督,执行好干部任前公示制。不能认为公示就已经是确定人选,只是走过场、走流程,要意识到对拟任的干部,在正式任用前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能够有效地帮助组织部门对选任的干部进行最后把关。公示要做到“程序严格、内容全面、时间充足、地点醒目、通知到位”,最大程度地避免选任失误。组织部门要慎重对待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于查实确有问题的,应及时调整,重新改选。组织部门、执纪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重视媒体的监督作用。监督还应包括对组织部门、组织干部的监督,落实干部选任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干部选任的透明度。干部上任后,若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要及时启动罢免程序和重新选举程序。
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新型路径,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最好体现。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公众参与,掌握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选拔出符合公众意愿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