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全国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三大任务之一,也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处理好“民本”和“警本”两个层面的关系,体现爱民与爱警的有机统一。因此,必须从以警为本入手,培育民警的和谐心态,以民警的心态和谐促进警营和谐,以警营和谐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