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是为了解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降低代理成本而采取的一种激励措施.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在引入股票期权制度后,对激励经营者努力提高公司经营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资本市场呈现弱式有效性、相应法律法规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失衡、经理人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限制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新《公司法》全面构建了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实施的条件和基础,为全面推行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