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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首次以文件形式对中央企业及其独资或控股子企业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进行规范。该办法从采购、销售、资金管理、投资、担保、资产转让和改组改制、资产保管维护、内控建设、信息披露等环节,界定了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损失需追究责任的10类50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