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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滕州市区出现了“四多”现象,即:流动人口多、农民进城多、三资企业多、新建楼宅多。过去那种单靠公安和街道治保干部管理城市治安的传统管理体制显然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为适应这种新形势,我们在全方位实行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把“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化,对警力布局、内部保卫、居民自护、特行管理等项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改革,收到了比较理想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