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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产品生产数量大,品种多,市场广阔。但是,落后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却处处制约着河北省农产品的市场化进程。河北省的农产品经营走的主要是靠传统的批发市场为主的道路。传统的农产品经营企业在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中,市场应变能力差,不能适应市场化的经营要求,加之农产品市场存在许多复杂多变的客观因素,使得很多农产品经营企业感到力不从心。如何增强现代经营意识,积极利用先进的组织和管理技术,切实有效地与农村市场对接,已成为广大农产品经营企业的燃眉之急。
一、河北省农产品经营模式的现状
入世以来,河北省的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农产品买方市场逐渐形成,竞争加剧;人民生活步入小康,农产品消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而传统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则大大制约了河北省农产品的经营。现阶段河北省的农产品经营模式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小、档次低。传统的批发市场交易环节多,交易手段落后,期货、拍卖、网上交易、订单农业等现代交易方式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远没有形成规模。二是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长期形成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使得农产品的经营很难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农业经纪人的作用不明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少。三是农产品市场信息化建设滞后。农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开发还存在深度不够,前瞻性、准确性、权威性差等诸多问题:广大农民和农产品经营企业的信息化意识差和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滞后也严重的制约了农产品市场信息化的进程。四是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市场化进程缓慢。河北省农产品流通企业普遍存在着内部经营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使得企业经营效率低下。
很显然河北省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市场流通的要求,成为了制约河北省农产品经营效率的绊脚石,改变农产品的经营模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二、河北省农产品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农产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河北省农产品流通存在着运输成本高;储藏加工保鲜成本高;农产品运输损耗严重等诸多问题,这些都是由传统的流通体制造成的。二是农产品流通半径小。高流通成本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低价销售,而在销售地市场却供不应求,价格飙升的市场分割局面。三是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农产品流通领域中介主体过多,产销流通链过长使得交易成本增加,流通时间长、市场效率低、农产品价格攀升。同时由于流通环节过于冗长,以及流通环节多重性和分散性进一步造成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隔离,使得市场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失真或被扭曲。四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功能落后。传统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导致市场价格稳定性差,使得农产品价格波动大,且区域价格差异明显。同时原始的市场交易方式使市场透明度很低,农产品市场价格不能正确地反映供求关系。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共享度低,也成为河北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顽疾。
应当说河北省农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软件上的不足,尤其是针对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这极大地制约了河北省农产品的流通和推广,而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建立。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对于促进规模经营,壮大市场主体,提高竞争力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对规范流通秩序,保证和提高农产品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传统的农产品营销业态相比,新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在经营环境、经营理念、质量控制、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三、河北省农业经营模式创新的对策
河北省农产品的产量很高,但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却成为了制约河北省农业经营模式升级的瓶颈,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河北省应当从四个方面推动农产品经营模式的创新。
第一,加大政府农产品流通项目的支持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开始对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给予政府层面的资金支持,此次的专项资金支持通过贴息和直补的方式进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予以1年期贷款利息补助,补贴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政府的支持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立。河北省应当按照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出台配套措施,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农发行等专门机构提供贴息贷款等方式,真正将中央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立助力。
第二,加快国有农业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应当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提高其盈利能力:对长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农业流通企业,如粮站,种子站和国有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实施租赁、出售,债务重组以致关闭破产。同时鼓励优质企业,以优质资产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以及外资等国内外各种资本参与流通企业改组改造。
第三,加强培育大型农业流通企业集团。河北省应当重点培育包括石家庄北人集团,唐百、保龙仓等20余家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发挥他们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带动和示范作用,通过支持其采用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帮助这些企业实现规模扩张,使之尽快成为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可与全国著名农产品流通企业相抗衡;并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农业流通企业集团。
第四,加力扶持中小农业流通企业。河北省应当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对中小农业流通企业进行扶持,全面提高中小农业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加大农村市场建设力度,加快现有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步伐,鼓励有实力的流通企业把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延伸到农村。当前尤其要抓好“万村千乡”工程试点工作,着力抓好在全省53个试点县、依托70家试点企业建立和改造1万家标准化“农家店”工作,确保到2007年建立和改造26000家标准化“农家店”,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建成以新型流通方式为骨干、城乡互动、诚信经营的农业产品零售网络,构建起河北省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更好推动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发展。
一、河北省农产品经营模式的现状
入世以来,河北省的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农产品买方市场逐渐形成,竞争加剧;人民生活步入小康,农产品消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而传统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则大大制约了河北省农产品的经营。现阶段河北省的农产品经营模式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小、档次低。传统的批发市场交易环节多,交易手段落后,期货、拍卖、网上交易、订单农业等现代交易方式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远没有形成规模。二是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长期形成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使得农产品的经营很难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农业经纪人的作用不明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少。三是农产品市场信息化建设滞后。农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开发还存在深度不够,前瞻性、准确性、权威性差等诸多问题:广大农民和农产品经营企业的信息化意识差和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滞后也严重的制约了农产品市场信息化的进程。四是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市场化进程缓慢。河北省农产品流通企业普遍存在着内部经营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使得企业经营效率低下。
很显然河北省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市场流通的要求,成为了制约河北省农产品经营效率的绊脚石,改变农产品的经营模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二、河北省农产品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农产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河北省农产品流通存在着运输成本高;储藏加工保鲜成本高;农产品运输损耗严重等诸多问题,这些都是由传统的流通体制造成的。二是农产品流通半径小。高流通成本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低价销售,而在销售地市场却供不应求,价格飙升的市场分割局面。三是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农产品流通领域中介主体过多,产销流通链过长使得交易成本增加,流通时间长、市场效率低、农产品价格攀升。同时由于流通环节过于冗长,以及流通环节多重性和分散性进一步造成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隔离,使得市场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失真或被扭曲。四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功能落后。传统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导致市场价格稳定性差,使得农产品价格波动大,且区域价格差异明显。同时原始的市场交易方式使市场透明度很低,农产品市场价格不能正确地反映供求关系。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共享度低,也成为河北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顽疾。
应当说河北省农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软件上的不足,尤其是针对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这极大地制约了河北省农产品的流通和推广,而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建立。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对于促进规模经营,壮大市场主体,提高竞争力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对规范流通秩序,保证和提高农产品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传统的农产品营销业态相比,新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在经营环境、经营理念、质量控制、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三、河北省农业经营模式创新的对策
河北省农产品的产量很高,但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却成为了制约河北省农业经营模式升级的瓶颈,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河北省应当从四个方面推动农产品经营模式的创新。
第一,加大政府农产品流通项目的支持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开始对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给予政府层面的资金支持,此次的专项资金支持通过贴息和直补的方式进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予以1年期贷款利息补助,补贴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政府的支持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立。河北省应当按照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出台配套措施,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农发行等专门机构提供贴息贷款等方式,真正将中央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立助力。
第二,加快国有农业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应当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提高其盈利能力:对长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农业流通企业,如粮站,种子站和国有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实施租赁、出售,债务重组以致关闭破产。同时鼓励优质企业,以优质资产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以及外资等国内外各种资本参与流通企业改组改造。
第三,加强培育大型农业流通企业集团。河北省应当重点培育包括石家庄北人集团,唐百、保龙仓等20余家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发挥他们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带动和示范作用,通过支持其采用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帮助这些企业实现规模扩张,使之尽快成为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可与全国著名农产品流通企业相抗衡;并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农业流通企业集团。
第四,加力扶持中小农业流通企业。河北省应当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对中小农业流通企业进行扶持,全面提高中小农业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加大农村市场建设力度,加快现有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步伐,鼓励有实力的流通企业把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延伸到农村。当前尤其要抓好“万村千乡”工程试点工作,着力抓好在全省53个试点县、依托70家试点企业建立和改造1万家标准化“农家店”工作,确保到2007年建立和改造26000家标准化“农家店”,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建成以新型流通方式为骨干、城乡互动、诚信经营的农业产品零售网络,构建起河北省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更好推动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