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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问题已成事实,而作为公共服务主要内容的教育、医疗、社保也因为这一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地区之间差距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公共服务的不均等甚至可影响社会公平的建立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缩小城乡差距及各地区的贫富差距,因此实行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当前具有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国家通过财政转移的方式,可以更好的解决城乡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的激发社会活力。本文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角度,結合转移支付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具体对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国是一个人口、民族众多,民族差异性非常大的国家。现阶段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政府对各地区、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投入大小对该地区、民族的发展状况具有重大的影响。正因如此,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客观必然性。首先,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重要的制度安排;其次,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最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
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公共服务均等化,顾名思义就是要使政府对各个地区所投入的公共服务达到均等、公平的水平。是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的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其实质在于政府要为全体社会成员生存、发展和提高担负责任。
“公共服务”这一提法可以说由来已久,而对于“公共服务”应把握基本性、公共性、量能性和针对性四个要点。然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族地区的和谐快速发展以及维系各民族之间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总体上看,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均等化的标准是一个递增的过程。成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状态,表现为不同区域、城乡、居民个人之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一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统一,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一部分,它符合和谐社会的目标、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健全并公平的分配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从经济学理论上讲,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均等化的资金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长期来看,通过提高财力薄弱地区的公共物品供应能力,也会减轻发达地区远期负担。而且,均等化有助于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使生产要素能够在利益的引导下,按照市场规律在地区间流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协调发展。
通过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的重构让不同地区的公众得享受到基准质量水平的公共服务而不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差异的影响,在财政上表现为各地区都具有均等的提供基准公共服务水平的财政能力。然而各地区之间在提供教育、医疗、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差距突显。究其原因,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制约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地区间经济水平的差异必然导致各地财政收入的不均,从而导致公共服务的不均等。
二、财政转移支付与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提出背景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它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具。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状况。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十几种主要体质的变革,基本上是沿着中央集权向分权化的总体方向上推进的。但是过度的分权也会导致中央政府实现其必要职能的能力的削弱,因此寻求适当集权与分权的体制是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1994年以来继续变革和完善的主要动因。
从中国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看,它是政府间财政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间的财政体制岑在多种形式,但是作为真正意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出现的。改革开放以后,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和财政供给差距总体上呈现扩大的态势;其次政府间财政体制呈现过度分权的特征。因此在1994年推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它是“分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了特定的制度特点。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
1.税收返还
所谓税收返还是指为了保持原地方既得利益格局,在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过程中,将原属于地方税源的上划中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确定后,按来源地原则返还给地方财政。税收返还的目的在于减轻改革的阻力,确保分税制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逐步实现改革的目标。
2.体制补助或上解
体制补助或上解是从旧的财政分级包干体制下延续下来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一种双向流动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从1988年开始,中央财政对部分省区实行定额补助,部分省市也向中央上解收入。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原体制下的分配格局保持不变,中央对地方的定额补助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原实行递增上解和定额上解的地区,按规定继续上解。 3.专项补助或拨款
专项拨款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根据特定用途与地方的特殊情况,由中央财政拨付给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不包含在地方财政体制规定的通常支出范围内,专项拨款通常具有特定的用途,如支援农业的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等。
4.年终结算补助
指中央与地方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对某些事项的结算。既有中央财政给予地方财政的结算补助,又有地方财政给予中央的财政上解,属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双向财力转移。
5.过渡期转移支付
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开始设立和实施。其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模式。我国的收支均衡模式兼顾了各地区财政能力和财政需求。
(三)财政转移支付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的评价指标应该包括效果类和经费类。其中的经费类就是财政投入的指标,也就是说政府的财政投入情况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有着重要意义,财政投入多少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着深远的影响。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要通过平衡地区间财力来实现。从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里面可以看出,财政转移支付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专项补助、拨款来实现的。这部分的款项主要体现在公共服务内容中教育、医疗等方面。
自2008年浙江省率先开始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以来,很多省市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基本有:①增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继续落实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制度,继续执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在一、二年级以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的标准,调整对三年级学生以及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②加大卫生投入。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2013年1月1日开始,原新农合、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纳入市区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原新农合的门诊报销范围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市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省市级医院住院最高报销金额从1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实现城乡居民同城同待遇等等。
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用财政手段来体现和衡量的。具体来说,也就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体现和衡量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使贫困地区能够达到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水准,即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均等化,这一标准是全国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最低标准。因此它是促进各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平衡各区域财政能力的有效手段。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种重要的援助手段,对不发达区域改善社会公用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缩小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转移支付制度能促进一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使不同区域的人民能享受到大体平等的公共服务,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因此,为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充分发挥财税机制的作用,转移支付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从财政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看,实施转移支付意义重大。比如,通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可以缓解纵向和横向财力不均衡,增加地区财力以促进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间财力分配的纵向和横向不均衡是必然的,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使上级政府动用资源帮助困难的下级政府和相应的地区,并保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或支出成本较高地区政府具有为本地居民提供与其他地区相同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措施
(一)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1)制定目标计划,大幅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加大财力下沉和财权下放,大幅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
(2)清理整合项目,大量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对确定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的不得限定用途;专项转移支付要突出重点;合并减少转移支付项目。
(3)完善管理制度,大力规范转移支付分配秩序。每项转移支付均应制定管理制度。对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要严格通过公式测算,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过低不仅削弱了中央均衡地方财力的作用也限制了地方政府在地区性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自主性;
(4)要求打破部门堡垒,通力合作。任何对于公共服务的财政转移支付,都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这就要求所涉及的政府部门之间能够摒除私见,通力合作。
(二)成立专门的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机构
为确保转移支付制度尽可能规范化、合理化,有必要在机构设置方面采取措施,建立一个规范、有效地管理机构。比如澳大利亚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两个:一是联邦国库部,负责确定每年转移支付金额和规模;二是联邦拨款委员会,负责建议性分配方案。
另外国家应尽力避免中间层级过多,而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现象出现。中央财政经过的层级越多,其效率就越低下,真正同于农村公共服务的财政就可能越少,因此必须尽力的减少中间层级。
从国际经验看,转移支付的专业化管理是发展趋势,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考虑成立一个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而非纯粹的咨询职能的专门机构来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确定与支付资金的拨付,并负责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最终效果进行调查、追踪、反馈、监督和考评,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要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实现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法制化
政府要加大对违规使用转移支付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控制政府人員编制,避免出现转移支付与财政冗员共同增加的困境。公共服务财政资金事关公共需求,任何的贪污腐败都会给一定区域内的居民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无论是对真正公共需求的视而不见,还是对公共服务的提供时间过晚,都会影响政府的形象,进一步的侵蚀其统治基础。因而,必须坚决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为推动依法理财,我们有必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立法,通过法律法规来进行严格规范,推进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制化进程,使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有法可依。
(四)要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的考评监督机制
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是实现转移支付目标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职责,建议将公共服务水平作为重要的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使不同政府及其部门间建立起良性竞争关系,促使各级政府将公共支出优先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
四、结语
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城乡及民族地区的和谐快速发展以及维系各民族之间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目前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及有力手段,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好有机的运行非常重要。但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整体来看,尤其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建设相比较,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何研究并设计出一整套立足现状、兼顾发展的转移支付制度来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艰巨但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但是也应该看到,1994年中国进行分税制改革至今,我们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上付出了许多的努力,也取得了重大的成绩,相信经过今后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会逐渐完善起来,并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出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孙永军.刘国辉 居民消费需求与公共服务水平关系研究
[2]张玉玲.从和谐视角看公共服务均等化——访贾康[N].光明日报.2012-11-23.
(作者单位:湘潭广播电视大学)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国是一个人口、民族众多,民族差异性非常大的国家。现阶段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政府对各地区、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投入大小对该地区、民族的发展状况具有重大的影响。正因如此,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客观必然性。首先,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重要的制度安排;其次,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最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
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公共服务均等化,顾名思义就是要使政府对各个地区所投入的公共服务达到均等、公平的水平。是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的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其实质在于政府要为全体社会成员生存、发展和提高担负责任。
“公共服务”这一提法可以说由来已久,而对于“公共服务”应把握基本性、公共性、量能性和针对性四个要点。然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族地区的和谐快速发展以及维系各民族之间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总体上看,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均等化的标准是一个递增的过程。成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状态,表现为不同区域、城乡、居民个人之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一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统一,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一部分,它符合和谐社会的目标、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健全并公平的分配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从经济学理论上讲,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均等化的资金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长期来看,通过提高财力薄弱地区的公共物品供应能力,也会减轻发达地区远期负担。而且,均等化有助于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使生产要素能够在利益的引导下,按照市场规律在地区间流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协调发展。
通过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的重构让不同地区的公众得享受到基准质量水平的公共服务而不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差异的影响,在财政上表现为各地区都具有均等的提供基准公共服务水平的财政能力。然而各地区之间在提供教育、医疗、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差距突显。究其原因,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制约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地区间经济水平的差异必然导致各地财政收入的不均,从而导致公共服务的不均等。
二、财政转移支付与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提出背景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它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具。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状况。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十几种主要体质的变革,基本上是沿着中央集权向分权化的总体方向上推进的。但是过度的分权也会导致中央政府实现其必要职能的能力的削弱,因此寻求适当集权与分权的体制是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1994年以来继续变革和完善的主要动因。
从中国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看,它是政府间财政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间的财政体制岑在多种形式,但是作为真正意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出现的。改革开放以后,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和财政供给差距总体上呈现扩大的态势;其次政府间财政体制呈现过度分权的特征。因此在1994年推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它是“分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了特定的制度特点。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
1.税收返还
所谓税收返还是指为了保持原地方既得利益格局,在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过程中,将原属于地方税源的上划中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确定后,按来源地原则返还给地方财政。税收返还的目的在于减轻改革的阻力,确保分税制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逐步实现改革的目标。
2.体制补助或上解
体制补助或上解是从旧的财政分级包干体制下延续下来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一种双向流动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从1988年开始,中央财政对部分省区实行定额补助,部分省市也向中央上解收入。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原体制下的分配格局保持不变,中央对地方的定额补助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原实行递增上解和定额上解的地区,按规定继续上解。 3.专项补助或拨款
专项拨款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根据特定用途与地方的特殊情况,由中央财政拨付给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不包含在地方财政体制规定的通常支出范围内,专项拨款通常具有特定的用途,如支援农业的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等。
4.年终结算补助
指中央与地方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对某些事项的结算。既有中央财政给予地方财政的结算补助,又有地方财政给予中央的财政上解,属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双向财力转移。
5.过渡期转移支付
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开始设立和实施。其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模式。我国的收支均衡模式兼顾了各地区财政能力和财政需求。
(三)财政转移支付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的评价指标应该包括效果类和经费类。其中的经费类就是财政投入的指标,也就是说政府的财政投入情况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有着重要意义,财政投入多少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着深远的影响。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要通过平衡地区间财力来实现。从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里面可以看出,财政转移支付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专项补助、拨款来实现的。这部分的款项主要体现在公共服务内容中教育、医疗等方面。
自2008年浙江省率先开始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以来,很多省市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基本有:①增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继续落实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制度,继续执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在一、二年级以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的标准,调整对三年级学生以及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②加大卫生投入。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2013年1月1日开始,原新农合、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纳入市区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原新农合的门诊报销范围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市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省市级医院住院最高报销金额从1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实现城乡居民同城同待遇等等。
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用财政手段来体现和衡量的。具体来说,也就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体现和衡量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使贫困地区能够达到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水准,即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均等化,这一标准是全国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最低标准。因此它是促进各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平衡各区域财政能力的有效手段。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种重要的援助手段,对不发达区域改善社会公用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缩小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转移支付制度能促进一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使不同区域的人民能享受到大体平等的公共服务,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因此,为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充分发挥财税机制的作用,转移支付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从财政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看,实施转移支付意义重大。比如,通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可以缓解纵向和横向财力不均衡,增加地区财力以促进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间财力分配的纵向和横向不均衡是必然的,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使上级政府动用资源帮助困难的下级政府和相应的地区,并保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或支出成本较高地区政府具有为本地居民提供与其他地区相同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措施
(一)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1)制定目标计划,大幅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加大财力下沉和财权下放,大幅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
(2)清理整合项目,大量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对确定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的不得限定用途;专项转移支付要突出重点;合并减少转移支付项目。
(3)完善管理制度,大力规范转移支付分配秩序。每项转移支付均应制定管理制度。对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要严格通过公式测算,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过低不仅削弱了中央均衡地方财力的作用也限制了地方政府在地区性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自主性;
(4)要求打破部门堡垒,通力合作。任何对于公共服务的财政转移支付,都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这就要求所涉及的政府部门之间能够摒除私见,通力合作。
(二)成立专门的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机构
为确保转移支付制度尽可能规范化、合理化,有必要在机构设置方面采取措施,建立一个规范、有效地管理机构。比如澳大利亚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两个:一是联邦国库部,负责确定每年转移支付金额和规模;二是联邦拨款委员会,负责建议性分配方案。
另外国家应尽力避免中间层级过多,而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现象出现。中央财政经过的层级越多,其效率就越低下,真正同于农村公共服务的财政就可能越少,因此必须尽力的减少中间层级。
从国际经验看,转移支付的专业化管理是发展趋势,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考虑成立一个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而非纯粹的咨询职能的专门机构来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确定与支付资金的拨付,并负责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最终效果进行调查、追踪、反馈、监督和考评,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要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实现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法制化
政府要加大对违规使用转移支付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控制政府人員编制,避免出现转移支付与财政冗员共同增加的困境。公共服务财政资金事关公共需求,任何的贪污腐败都会给一定区域内的居民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无论是对真正公共需求的视而不见,还是对公共服务的提供时间过晚,都会影响政府的形象,进一步的侵蚀其统治基础。因而,必须坚决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为推动依法理财,我们有必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立法,通过法律法规来进行严格规范,推进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制化进程,使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有法可依。
(四)要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的考评监督机制
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是实现转移支付目标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职责,建议将公共服务水平作为重要的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使不同政府及其部门间建立起良性竞争关系,促使各级政府将公共支出优先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
四、结语
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城乡及民族地区的和谐快速发展以及维系各民族之间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目前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及有力手段,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好有机的运行非常重要。但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整体来看,尤其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建设相比较,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何研究并设计出一整套立足现状、兼顾发展的转移支付制度来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艰巨但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但是也应该看到,1994年中国进行分税制改革至今,我们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上付出了许多的努力,也取得了重大的成绩,相信经过今后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会逐渐完善起来,并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出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孙永军.刘国辉 居民消费需求与公共服务水平关系研究
[2]张玉玲.从和谐视角看公共服务均等化——访贾康[N].光明日报.2012-11-23.
(作者单位:湘潭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