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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授权,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在黄河干流河源至禹门口约4200km以及重点支流约2400km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实施行政许可初审或审查及施工期监督管理,对取水许可项目实施限额管理或全额管理。工作范围涉及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等七个省(区),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十分鲜明。多年来,我们在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进展,为黄河的治理开发和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