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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并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就意味着,今后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将由发展特大城市、大城市转移到中小城市、小城镇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