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黄河流域内宁夏、内蒙古两自治区开展了水权转换的试点,但还未形成全流域的水市场。通过分析黄河水市场建立的条件,认为黄河水市场建立应遵循总量控制,政府监管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结合黄河初始水权的构成体系,提出了黄河三级水市场的构架:一级为流域级水市场、二级为省(区)级水市场、三级为用户级水市场,并分析了三级水市场的内涵、权属代表以及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