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和具有悠久历史、诸多文化遗产的省份,地理标识资源十分丰富。因此,重视并加强地理标识保护方面的建设,对河北省来说意义尤为重大,任务也颇为繁重。
由于WTO/TRIPs协定的诞生,地理标识(Geographical Indications)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并驾齐驱,正式纳入了WTO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内。正是从这时起,长期以来施行的“原产地名称保护”逐渐转型为“地理标识保护”。可以说,地理标识保护是TRIPs协定创新WTO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结果,它适应了时代发展的最新要求和成员方保护文化遗产的合理诉求。
按照WTO/TRIPs协定的界定,地理标识是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从这一定义出发,WTO法律意义上的“地理标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最基本要件:第一,商品的某些特性或特征与生产该商品的特定地区之间有联系;第二,社会公众一般知道该商品某些重要的、对人们购买起决定作用的特性或特征与某一地区有联系。实践中,专门以地理标识标明来源地的商品,大量的是农产品,少量的是初加工产品和传统手工制品。
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和具有悠久历史、诸多文化遗产的省份,地理标识资源十分丰富,以地理标识标明货物来源地的品类很多,如:(沙城)长城葡萄酒、(昌黎)葡萄酒、(沧县)金丝小枣、(泊头)鸭梨、(蠡县)麻山药、(迁西)板栗、(卢龙)粉丝、(黄骅)冬枣、(承德)大杏仁、(深州)蜜桃、(沧州)冬菜、(涿州)御米、(巨鹿)串枝红杏、(赵县)雪花梨、(顺平)苹果、(黄骅)毛蚶、(唐山)陶瓷、(曲阳)石雕,等等。因此,重视并加强地理标识保护方面的建设,对河北省来说意义尤为重大,任务也颇为繁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摸清全省范围内地理标识资源家底及现状,包括以地理标识标明商品原产地来源的商品名称、原产地域、产品品性、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以及相关地理标识法律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等。
二、在全社会特别是在拥有相关地理标识资源的设区市和相关商品的原产地广泛宣介地理标识基本知识、法律保护制度机制以及实施保护的重大意义等。
三、厘清地理标识与商标的重要区别,寻求遇有地理标识保护与商标权保护发生冲突之情势的解决方案。
四、研究制定河北省加强地理标识保护制度建设的行动方案,确保河北省地理标识国内保护的持续不断,以有效防止国外对我地理标识侵权。
五、实施“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制度转型,使河北省目前已经纳入原产地名称保护的有关商品及标志转为符合WTO规范的、国际通行的地理标识保护。
地理标识保护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在法律上固化了河北省区域特色经济项下特色产品的惟一来源地;它使我们得以在其他地区以自产的同类产品冒充河北省特色产品、进行不正当竞争时寻求法律救济、排除侵权妨害;它使河北省特色产品原产地所有生产者能够共享原产地名称的权利,而又排除其他地区同类产品生产者的这一权利;它在法律上宣告了河北省相关特色产品的质量、品位、正宗、信誉的可靠性,形成了产品的附加值,发挥了广告宣传效应,引导并推动了相关产品的消费和銷售。
(河北省商务厅WTO处供搞)
由于WTO/TRIPs协定的诞生,地理标识(Geographical Indications)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并驾齐驱,正式纳入了WTO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内。正是从这时起,长期以来施行的“原产地名称保护”逐渐转型为“地理标识保护”。可以说,地理标识保护是TRIPs协定创新WTO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结果,它适应了时代发展的最新要求和成员方保护文化遗产的合理诉求。
按照WTO/TRIPs协定的界定,地理标识是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从这一定义出发,WTO法律意义上的“地理标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最基本要件:第一,商品的某些特性或特征与生产该商品的特定地区之间有联系;第二,社会公众一般知道该商品某些重要的、对人们购买起决定作用的特性或特征与某一地区有联系。实践中,专门以地理标识标明来源地的商品,大量的是农产品,少量的是初加工产品和传统手工制品。
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和具有悠久历史、诸多文化遗产的省份,地理标识资源十分丰富,以地理标识标明货物来源地的品类很多,如:(沙城)长城葡萄酒、(昌黎)葡萄酒、(沧县)金丝小枣、(泊头)鸭梨、(蠡县)麻山药、(迁西)板栗、(卢龙)粉丝、(黄骅)冬枣、(承德)大杏仁、(深州)蜜桃、(沧州)冬菜、(涿州)御米、(巨鹿)串枝红杏、(赵县)雪花梨、(顺平)苹果、(黄骅)毛蚶、(唐山)陶瓷、(曲阳)石雕,等等。因此,重视并加强地理标识保护方面的建设,对河北省来说意义尤为重大,任务也颇为繁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摸清全省范围内地理标识资源家底及现状,包括以地理标识标明商品原产地来源的商品名称、原产地域、产品品性、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以及相关地理标识法律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等。
二、在全社会特别是在拥有相关地理标识资源的设区市和相关商品的原产地广泛宣介地理标识基本知识、法律保护制度机制以及实施保护的重大意义等。
三、厘清地理标识与商标的重要区别,寻求遇有地理标识保护与商标权保护发生冲突之情势的解决方案。
四、研究制定河北省加强地理标识保护制度建设的行动方案,确保河北省地理标识国内保护的持续不断,以有效防止国外对我地理标识侵权。
五、实施“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制度转型,使河北省目前已经纳入原产地名称保护的有关商品及标志转为符合WTO规范的、国际通行的地理标识保护。
地理标识保护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在法律上固化了河北省区域特色经济项下特色产品的惟一来源地;它使我们得以在其他地区以自产的同类产品冒充河北省特色产品、进行不正当竞争时寻求法律救济、排除侵权妨害;它使河北省特色产品原产地所有生产者能够共享原产地名称的权利,而又排除其他地区同类产品生产者的这一权利;它在法律上宣告了河北省相关特色产品的质量、品位、正宗、信誉的可靠性,形成了产品的附加值,发挥了广告宣传效应,引导并推动了相关产品的消费和銷售。
(河北省商务厅WTO处供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