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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分析40名血液管理利益相关人员对河南“血祸”事件及血液管理中政府责任缺失的看法,提出我国血液管理中应加强政府责任体系建设。方法:将受访者按血液管理的责任和利益分成“责任组”(A 组)和“受损组”(B 组),每组各20人,采用问答式或请教式方法进行专题访谈,访谈结果进行分类整理后转化为数据资源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1)、在河南“血祸”事件中,A 组认为政府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严重缺失”者均显著多于“部分缺失”(P<0.01);B 组认为政府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及道德责任“严重缺失”者均显著多于“部分缺失”(P<0.01)。(2)、两组中认为“需要”建立和加强政府责任体系建设的人数显著多于“不需要”的人数(P<0.01);其中 A 组认为“不需要”加强政府法律责任的人数显著多于 B 组(P<0.05)。结论:河南“血祸”事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政府责任“严重缺失”造成的恶果,对我国血液管理事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政府应当加快血液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健全我国血液管理中的政府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