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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目前城镇化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需研究和探索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开创;城镇化;新局面
DOI:10.19354/j.cnki.42-1616/f.2016.17.76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目前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制约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新形势下推进城镇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亟需研究和探索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的对策。
一、开创福建城镇化建设新局面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平衡。福建区域间城镇化发展存在不平衡状况,根据《福建统计年鉴2013》数据分析,在福州、泉州、漳州24县市城镇化率排行中,共有8个县市城镇化率超过50%,其中泉州占了6个,泉州的石狮市、晋江市城镇化率已达到75.9%、61.5%,福州的永泰县、闽清县仅有36%、35%,区域间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省城市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城镇的整体实力比较薄弱,城镇空间的分布不均衡,4个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都在沿海地区,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近年来,闽东南沿海地区已形成城镇密集区,2011年初建制镇达到346个,闽西、北内地山区的城镇密度较低,2011年初建制镇只有249个,东南沿海地区与西、北内地山区之间城镇化发展差距较大。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度大。改革开放后,福建农村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996年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1594.3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86.86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9.36%,比1978年下降了25.75个百分点。但是,近几年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的影响下,福建经济发展也遇到许多不利因素,非农产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增大,制约了城镇化发展进程。加上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开创福建城镇化建设新局面亟需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一)推进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福建各地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科学制定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仅要解决好统一城乡户口问题,而且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和各种社会权利的统一,根本改变以户籍制度为基础衍生的各项政策,改革城乡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创新,解决妨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为广大农民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逐步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人口管理模式由户籍管理向实有人口管理转变。落实已通过住建部部际联席会议审查的《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0—2030)》,202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0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27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9.5%左右,到203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2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31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5%左右。在深化城鄉二元经济体制改革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户籍常住人口与非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流动。福建各地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和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山区人口向沿海地区有序转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优化提升就业、治安、流动人口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卫生、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设施等公共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在福建省城乡居民之间的融合衔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优惠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要稳步提升,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2.
关键词:开创;城镇化;新局面
DOI:10.19354/j.cnki.42-1616/f.2016.17.76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目前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制约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新形势下推进城镇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亟需研究和探索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的对策。
一、开创福建城镇化建设新局面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平衡。福建区域间城镇化发展存在不平衡状况,根据《福建统计年鉴2013》数据分析,在福州、泉州、漳州24县市城镇化率排行中,共有8个县市城镇化率超过50%,其中泉州占了6个,泉州的石狮市、晋江市城镇化率已达到75.9%、61.5%,福州的永泰县、闽清县仅有36%、35%,区域间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省城市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城镇的整体实力比较薄弱,城镇空间的分布不均衡,4个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都在沿海地区,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近年来,闽东南沿海地区已形成城镇密集区,2011年初建制镇达到346个,闽西、北内地山区的城镇密度较低,2011年初建制镇只有249个,东南沿海地区与西、北内地山区之间城镇化发展差距较大。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度大。改革开放后,福建农村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996年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1594.3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86.86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9.36%,比1978年下降了25.75个百分点。但是,近几年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的影响下,福建经济发展也遇到许多不利因素,非农产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增大,制约了城镇化发展进程。加上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开创福建城镇化建设新局面亟需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一)推进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福建各地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科学制定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仅要解决好统一城乡户口问题,而且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和各种社会权利的统一,根本改变以户籍制度为基础衍生的各项政策,改革城乡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创新,解决妨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为广大农民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逐步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人口管理模式由户籍管理向实有人口管理转变。落实已通过住建部部际联席会议审查的《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0—2030)》,202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0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27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9.5%左右,到203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2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31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5%左右。在深化城鄉二元经济体制改革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户籍常住人口与非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流动。福建各地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和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山区人口向沿海地区有序转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优化提升就业、治安、流动人口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卫生、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设施等公共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在福建省城乡居民之间的融合衔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优惠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要稳步提升,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