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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罢,我们再来嚼嚼“后现代”这个字眼。这回和“科学”一起嚼。喜欢前一个字眼的那些人见到后一个字眼时也许有些不自在,因为“科学”这名称所意指的那一切——知识,或问题与可实行的解答——不太容易像其它诸文化型式那样,被一举断定为“说法”(nar-rative)或“权力话语”(powerfuldis-course)。因为那一切是有效运行着的:原子弹真的会爆炸,而无线电波也真的能使房间里的彩电上活跃着令我们露出动物般满足表情的图像。但是后现代主义者们一定会要想出招数来解决这个问题,不然他们的主张——告别“现代性”——就没有办法兑现,因为科学的成就和现代性是你中有我的。最简单的一招是索性否认此种成就的价值,把科学整个地予以黜斥:它是非人化的,单维度的,男权主义的,统治阶级的帮凶,等等。后现代们认的鼻祖海德格尔大致有点这倾向。马尔库塞把它发挥到了一种极致。女性主义者们干这个挺在行,她们说科学是属于“白种盎格鲁死男人们”的,大致该推倒重来。来点儿什么?女性主义科学?那又是什么个样子?女士们和先生们议来议去,似乎暂时还没有个所以然。
阶级仇性别恨看来不易最终解决问题,后现代们当中于是生出一个比较温和的“说法”:首先,你得承认科学没有、也永远不可能达到最终真理吧?(是,我们承认。)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你科学本质上也没有什么可吹的,在认知真理这方面,你比起巫术、诗歌、武侠小说等等来,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是的,那么……)那么,我们也就退一步,承认你科学还是蛮重要,蛮有可取之处。不过你可得虚心一点哟,让我们来后现代地改造你一下子,否则——瞧,生态危机、核武军备、文化殖民……若不改造的话,你科学可是大大地危险。
严肃地说,我十分赞赏这样的后现代立场,虽然一面觉得这样的立场毋需那么一“后”也能达到。严肃地讲,科学的成就的确使人类陷入了一种危险的幻象,即自己能够(也许已经)洞悉作为“被动的对象”之自然界并由此而能驾驭它。严肃地讲,这种幻相又极易导致另一个幻象,即洞悉并驾驭自然便是我们人类存在的目的,驾驭外在之物的过程中也就实现着对自我内在的理解。从需要解脱于这一幻象的立场出发,严肃地讲,我赞赏包括我们今天将要评述的大卫·格里芬(DavidRayGriffin)的学说在内的,诸种所谓“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的主张。这类主张者的名单上我想还至少可以加上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ichardRorty)和奥地利哲学家弗里茨·瓦尔纳(FritzWallner)。我甚至对激进的后现代立场,即大卫·格里芬口中的“解构性的后现代主义”,也不无赞赏,起码在它们有效地破灭了科学幻象这一点上。但是且慢,难道我们人类不是“被一幅幻相所囚”吗?“此幻象根植于我们的语言,从此使我们无法解脱”(维特根斯坦语)。那么,在为解放而狂欢之前,我们应当逐一审核新的自由方案,看它所预示的解脱是否又只是一种幻象。
大卫·格里芬,美国神学家和宗教哲学家,同时应该也是一位科学哲学家,和“后现代世界中心”的创立者。他关于“后现代科学”的主张本不甚时新,收入《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现》里的论文都成于一九八七年以前。但是中文本在九五年八月出版,时值后现代在中国也开始向科学领域进军的季节,又带着这么个多少被商业化地篡改过了的书名(原书名为TheReenchantment ofScience,按译者马季方的译法应该是“科学的返魅”),想必会在中国的后现代界激起一些注意。为了后现代或是为了科学,都该认真地考察考察格里芬氏的学说。
首先,让我举双手赞成他关于要求一个“比我们的现实更加美好的、没有危险倾向的世界秩序”的宣言(英文版序言,该书第20页)。接着我们看到他正确地指出了,对于憧憬中的后现代社会,三个方面——“一种新的科学、一种新的精神和一种新的社会”——的发展将是互为条件的(前言,第21页)。《后现代科学》一书的主旨便是要昭示一种新的科学,即返魅的科学。这就是说:
现代性及对现代性的不满皆来源于马克斯·韦伯所称的“世界的祛魅”。这种祛魅的世界观既是现代科学的依据,又是它产生的先决条件,并几乎被一致认为是科学本身的结果和前提。(第2页)
“自然(世界)的祛魅”何谓?它意味着,从根本上,否认自然具有任何主体性、经验和感觉。由此,自然被剥夺了其性格(原书译为“特性”),因为没有经验就不可能有性格。这些性格包括创造力,以价值观或道德规范为根据的行为自决,和内在神性。假如你们不打算耗脑力于这些复杂的术语,假如你们能够容忍散文式语言的不缜密,我便可以简洁地把这个意思表达为:现代科学所面对的是,并且必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自然——甚至连“死气”也并没有,干脆就是一个“空洞的自然”。相应地,前现代社会中那浪漫、诡秘,活跃着上帝、魔鬼和白衣小精灵,与诗人或巫师的语言交互感应的自然,便是“附魅的自然”。
尽管“空洞的自然”和“异化的世界”这两个概念并不完全重合,因为世界包括“人”本身在内;尽管现代性的捍卫者们会争辩说,世界的异化,它的意义的坍塌,正该归咎于后现代式怀疑主义对“人”之价值的毁坏——但是,格里芬(他并不是第一个)还是勇敢地跨过了这两个概念之间那小小的裂谷:祛魅的自然导致了一个听不到人的音乐的世界,无论对于他的希望,还是他的痛苦或罪恶,这个世界都无动于衷。人类的存在对宇宙亦无任何深刻的价值,再没有一种共同力量,鼓舞人们向着具有更高意义的共同目标而共同奋斗。科学和技术也将停滞于肤浅的和狭隘的目标,从短期看,它导致了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毫无意义的活动,从长远看,它正把人类推向自我毁灭的边缘。
面临此境该如何是好?格里芬教导说,人类必须重建一种“返魅的科学”。它将在并不回归前现代状态的条件下,使自然重新化作人类的温暖家园。所谓“返魅”,就是说让“心灵”重返万物,准确地说,是重新返回到这样的认识:万物都有自己的“心”,都有主体性、经验和感觉。
这不是要回到再“前现代”不过的万物有灵论那儿去了吗?格里芬教授怎会出此下策呢?原来他出色地找到了类似于万物有灵论的一种新“说法”,即“自然界的基本构成要素(原初的物)皆具有行为自决能力”。这个关于行为自决的普遍性的理论是相当复杂和狡黠的,你可以说它实质上就是万物有灵论,也可以说它不是,就像你可以说人是或不是动物一样。后现代的万物有灵论。
让我来试着复述一下他这“行为自决论”:每一实际存在都是一个具有空间延展性和时间延续性的偶然事件的活动;每一活动或事件都是一个主体;每一主体都“感受”到那些使自己“发生”的因素,而形成自己的“经验”;每一事件(主体)都是因先前经验的作用而开始——这是活动的“形的一极”。然而紧接着,每一主体都不仅仅被动地受制于诸经验,它主动地决定对之作何反应,继而决定眼下应采取何种经验。这一自决阶段被称为“神的一极”,因为它不仅仅是对现实事物的反应(如形的一极所为),而且它对理想和责任亦做出反应。
这里的“主体”概念也是极其狡黠的,它不是一件连续的、不变的存在。它是跳跃的,积极的,在时空中乍然闪现;它是事件,是偶然性。如果我没有误解格里芬,那么“格里芬先生”,或者“我”,都并不是主体,因为这些名称都意指那个不变的存在物:昨天的“我”就是今天的“我”,昨天的格里芬先生就是今天的格里芬先生。这决不是主体,这是同一的、没有自由的存在物。自由在哪里?只有在那变动、生成、消灭的一瞬间的那个我、那个“格里芬先生”。这自由的一刹那中我们才是主体,是存在本身,而不是存在的“物”。
于是万物生生灭灭,世界不息地涌动着无数旋生旋灭的自决和自由,而贯穿它们的必然性或规律,只是这个世界的“形”的方面。“从实质上来说,主体与客体没有什么不同,它们的不同只表现在时间性上”。(第194页)如果只有作为事件和活动的“我”才是主体,而作为物体的“我”只是客体,那么任何物体,当把它看成事件和活动时,也应该是主体,是自由,是自决——我把这种对主客体二分的否认,视作格里芬氏哲学中最核心的后现代成分。
如果瞬间的自由仍被永恒的必然所支配,此种所谓自由就只是哲学家们的又一次字眼的把戏,对实际科学将无所损益,后者所研究的正是永恒的必然。瞬间的自由必须能左右永恒的必然,这便是格里芬氏的信念。为此,他修改了因果性的面貌:
(1)心或分子生命中的每一瞬间都是一个基本的群集活动;
(2)每一事件产生于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事件;(3)每一事件对未来所有事件都产生影响。
假若因果性真的是这个样子,自然界的图景就大大改变了。收在《后现代科学》中的不同作者的诸作品,便是试图从不同方向和层次上来证示这一改变。
在物理学中,局域的、近距作用的法则将被“全息”的法则所替代;一个粒子可以与任何远距离的事物发生联系,这种“超距作用”在量子物理学中原本是大有争议的猜测,现在便被大卫·伯姆(DavidBohm)荣誉教授认定为无可置疑的了(第三章)。
分子与原子之间不再是纯粹的构成与被构成的关系,而表现为有机的整体:每一原子可以接收到来自分子的经验,据此调整自己的行为,就像一个人类社会中各个成员相互调适一样(大卫·格里芬,第十章)。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生理学:肉体之所以能产生心灵,心灵之所以能支配肉体,皆是因为肉体的每个细胞都有自己的经验,并且都能感受到整体肉体的经验——即心灵经验——而协作行动(同上)。诸如“意念致动”之类通常被鞭挞为伪科学的现象,在斯坦利·克里普纳(Stan-leyKrippner)和威利斯·W·哈曼(Willis W.Harman)两位先生看来,也必定是货真价实的了。
至于比分子或细胞更高层次的植物和动物,它们的自由意志更是无可怀疑。进化论把进化看作自然选择的偶然结果,当然就远不如相信猿猴“决心”要进化成人类(查尔斯·伯奇,CharlesBirch,第四章)。
生态学是多少更具有后现代味的学科,算是较受这帮学者们欣赏(第六、七章)。而宇宙学则不那么走运——假若自由并不受制于永恒的必然,自然规律就会是不断演化着的(鲁珀特·谢尔德拉克,RupertSheldrake,第五章)。那么,宇宙并不是偶然地、更不是必然地演化出人类,人类诞生完全出于宇宙自主自愿的决定,所以布赖恩·斯温(BrianSwimme)相信,如果让老奶奶们在海滩篝火边给所有孩子们讲一堂宇宙的“创世纪”,未来人类就不会再碰上意义丧失的麻烦(第二章)。
不幸的是,即使写出了这样的创世纪故事,在我看来,将来的孩子们恐怕也是在空调房间中的电脑屏幕上得到它们。很明显,这些充满蛊惑气息的雄论中,为了保证激情而不止一次地忽略了细节上的缜密。不过让我们先撇开细节问题。我们单刀直入:格里芬及其同事们的学说,就其主旨来说,能否为我们带来解脱?
假若我们把提供自然图景看成科学迄今为止继承下来的一桩权利,假设我们是在一个法庭上聆听后现代学者们要求取消科学的这份继承权的起诉书,那么我十分坚决地认为该起诉书的证据依然不足,律师的富于修辞性的慷慨陈词依旧无济于事。
假设格里芬们只是提出自己的主张,假设他们并不同时要求取消科学的既有权利,则我们对证据的要求就可以更宽松。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这虚拟的法庭上,我觉得同样适用真实法庭上的原则:当某一主张侵及他人权利时,主张一方必须提出更强有力的证词。而格里芬们的证词,无论是量子力学的超距作用,灵学的所谓意念致动,激进的生态学原则甚至宇宙大爆炸学说的一些相关结论,其本身的真实性都还在未定之天。
在起诉书中,证据们被罗织起来,支持一个观点。假若这个观点本身是强烈地合乎常理的,则具体证据的弱势又可多少被掩湮一些。假若格里芬们的主旨观点是逻辑上强有力的,或有雄厚的思想史背景,他们的处境也会更有利一些。可是“普遍的行为自决论”或“宇宙的整体有机论”都不是这样强壮的观点。后者早被现代科学的还原论击败过一次,前者只是后者的精致形式,而使之精致化的论证过程又远非无懈可击。
且举一处,也许是十分关键的一处,来说明它的疏漏:认为“每一实际存在都是一个具有空间延展性和时间延续性的事件”,此种看法必会引出如下反洁:空间和时间本身是否实际存在?它们和普通的实际存在有何关系?如果我没有猜错,浮现在格里芬脑子里的,大概是康德式的或牛顿式的“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只消请教一下任何一本关于相对论的科普读物,就能知道现代科学的实验结果是如何充分可信地已经证明了时间和空间并非绝对。时间可以“伸缩”,空间可以“弯曲”,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黑洞内部,几乎无穷小的尺度下,或者宇宙大爆炸发生之时),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概念可能都将失去意义。虽然关于这些极端情况人们还知之甚少,但谈论时空的消失,比之格里芬的把“每一实际存在”都塞到一个“时间”和“空间”交织成的框架(而这个框架本身似乎不是“实际存在的”)里去的做法,恐怕要更加“后现代”一些。
即使格里芬和他的智慧过人的同事们能够在将来排除掉所有类似陷阱,他们还将最后遇到一个也许是不可克服的困难,即关于语言的问题,也是关于幻相的问题。事实上,我指的是作为语言的数学。我们记得,在西方,古希腊,毕达哥拉斯第一次提出了“万物皆数”。今天看来,他等于在说自然界一切现象都可以用数字(及其运算)进行描述。遗憾的是他的“数”当中没有无理数,所以无法描述正方形的对角线。在、π这样的无理数出现之后,人类才有可能以数作为语言,谈论“正方形的对角线”、“圆的周长是直径的多少倍”等等话题。负数使我们能够讨论正反两个方向,矢量与坐标使我们能够讨论所有位置与方向。自从牛顿提出微积分,用数来描述天体的运动便道坦途平,这也正是现代科学的起步时分。从尺子、温度计到超声探头,多数科学仪器造出来是为了把现象变成数字;从牛顿三定律、孟德尔遗传定律到爱因斯坦质能关系式,多数定律和理论是为了藉数字来研讨现象。电子计算机之神秘能力,无非在于它把一切信号,包括文字图像,都转化成二进位数字来处理。现代科学之区别于其它诸文化型式,之控驭自然界的巨大能力,也离不开这点关键。数学作为一种语言在不断进步,科学也在不断进步,然而归根结底,任何数学都绝不可能表达“自由”!我甚至相信,一切数学都必然依赖于一套空洞的、无价值无情感的符号,既不可能是浪漫主义的,也不可能是后现代的。我想指出这实际上仍是个语言问题,任何关于“自由”的充满激情的理想,任何雄辩的后现代主张,既然它们不可能用数学的语言来表达自身,它们就不可能对科学本身有创造性的或建设性的贡献,更不可能使自己成为一门科学。因此,“我们为一幅幻相所囚,此幻相根植于我们的语言,从此使我们无法解脱。”直到人类能创造出一种既可以取代数学来实现控驭自然界功能同时又能表达出价值观和自由的新的语言形式,在此之前将不可能有格里芬们心目中的那种后现代科学,顶多能形成一个围绕科学的后现代文化氛围。我不清楚将来某一天,通过人脑与电脑的直接联通,电子脉冲能否取代数字成为新的语言工具。让我们姑且搁置这个幻想,那么,一切后现代主张,将恐怕只能形成些随起随落的文化的思潮,而很难像科学塑造现代社会那样,塑造出一个技术上有所不同的后现代社会。
(《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现》,〔美〕大卫·格里芬编,马季方译,中央编译出版社,一九九五年八月版,12.00元)
阶级仇性别恨看来不易最终解决问题,后现代们当中于是生出一个比较温和的“说法”:首先,你得承认科学没有、也永远不可能达到最终真理吧?(是,我们承认。)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你科学本质上也没有什么可吹的,在认知真理这方面,你比起巫术、诗歌、武侠小说等等来,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是的,那么……)那么,我们也就退一步,承认你科学还是蛮重要,蛮有可取之处。不过你可得虚心一点哟,让我们来后现代地改造你一下子,否则——瞧,生态危机、核武军备、文化殖民……若不改造的话,你科学可是大大地危险。
严肃地说,我十分赞赏这样的后现代立场,虽然一面觉得这样的立场毋需那么一“后”也能达到。严肃地讲,科学的成就的确使人类陷入了一种危险的幻象,即自己能够(也许已经)洞悉作为“被动的对象”之自然界并由此而能驾驭它。严肃地讲,这种幻相又极易导致另一个幻象,即洞悉并驾驭自然便是我们人类存在的目的,驾驭外在之物的过程中也就实现着对自我内在的理解。从需要解脱于这一幻象的立场出发,严肃地讲,我赞赏包括我们今天将要评述的大卫·格里芬(DavidRayGriffin)的学说在内的,诸种所谓“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的主张。这类主张者的名单上我想还至少可以加上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ichardRorty)和奥地利哲学家弗里茨·瓦尔纳(FritzWallner)。我甚至对激进的后现代立场,即大卫·格里芬口中的“解构性的后现代主义”,也不无赞赏,起码在它们有效地破灭了科学幻象这一点上。但是且慢,难道我们人类不是“被一幅幻相所囚”吗?“此幻象根植于我们的语言,从此使我们无法解脱”(维特根斯坦语)。那么,在为解放而狂欢之前,我们应当逐一审核新的自由方案,看它所预示的解脱是否又只是一种幻象。
大卫·格里芬,美国神学家和宗教哲学家,同时应该也是一位科学哲学家,和“后现代世界中心”的创立者。他关于“后现代科学”的主张本不甚时新,收入《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现》里的论文都成于一九八七年以前。但是中文本在九五年八月出版,时值后现代在中国也开始向科学领域进军的季节,又带着这么个多少被商业化地篡改过了的书名(原书名为TheReenchantment ofScience,按译者马季方的译法应该是“科学的返魅”),想必会在中国的后现代界激起一些注意。为了后现代或是为了科学,都该认真地考察考察格里芬氏的学说。
首先,让我举双手赞成他关于要求一个“比我们的现实更加美好的、没有危险倾向的世界秩序”的宣言(英文版序言,该书第20页)。接着我们看到他正确地指出了,对于憧憬中的后现代社会,三个方面——“一种新的科学、一种新的精神和一种新的社会”——的发展将是互为条件的(前言,第21页)。《后现代科学》一书的主旨便是要昭示一种新的科学,即返魅的科学。这就是说:
现代性及对现代性的不满皆来源于马克斯·韦伯所称的“世界的祛魅”。这种祛魅的世界观既是现代科学的依据,又是它产生的先决条件,并几乎被一致认为是科学本身的结果和前提。(第2页)
“自然(世界)的祛魅”何谓?它意味着,从根本上,否认自然具有任何主体性、经验和感觉。由此,自然被剥夺了其性格(原书译为“特性”),因为没有经验就不可能有性格。这些性格包括创造力,以价值观或道德规范为根据的行为自决,和内在神性。假如你们不打算耗脑力于这些复杂的术语,假如你们能够容忍散文式语言的不缜密,我便可以简洁地把这个意思表达为:现代科学所面对的是,并且必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自然——甚至连“死气”也并没有,干脆就是一个“空洞的自然”。相应地,前现代社会中那浪漫、诡秘,活跃着上帝、魔鬼和白衣小精灵,与诗人或巫师的语言交互感应的自然,便是“附魅的自然”。
尽管“空洞的自然”和“异化的世界”这两个概念并不完全重合,因为世界包括“人”本身在内;尽管现代性的捍卫者们会争辩说,世界的异化,它的意义的坍塌,正该归咎于后现代式怀疑主义对“人”之价值的毁坏——但是,格里芬(他并不是第一个)还是勇敢地跨过了这两个概念之间那小小的裂谷:祛魅的自然导致了一个听不到人的音乐的世界,无论对于他的希望,还是他的痛苦或罪恶,这个世界都无动于衷。人类的存在对宇宙亦无任何深刻的价值,再没有一种共同力量,鼓舞人们向着具有更高意义的共同目标而共同奋斗。科学和技术也将停滞于肤浅的和狭隘的目标,从短期看,它导致了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毫无意义的活动,从长远看,它正把人类推向自我毁灭的边缘。
面临此境该如何是好?格里芬教导说,人类必须重建一种“返魅的科学”。它将在并不回归前现代状态的条件下,使自然重新化作人类的温暖家园。所谓“返魅”,就是说让“心灵”重返万物,准确地说,是重新返回到这样的认识:万物都有自己的“心”,都有主体性、经验和感觉。
这不是要回到再“前现代”不过的万物有灵论那儿去了吗?格里芬教授怎会出此下策呢?原来他出色地找到了类似于万物有灵论的一种新“说法”,即“自然界的基本构成要素(原初的物)皆具有行为自决能力”。这个关于行为自决的普遍性的理论是相当复杂和狡黠的,你可以说它实质上就是万物有灵论,也可以说它不是,就像你可以说人是或不是动物一样。后现代的万物有灵论。
让我来试着复述一下他这“行为自决论”:每一实际存在都是一个具有空间延展性和时间延续性的偶然事件的活动;每一活动或事件都是一个主体;每一主体都“感受”到那些使自己“发生”的因素,而形成自己的“经验”;每一事件(主体)都是因先前经验的作用而开始——这是活动的“形的一极”。然而紧接着,每一主体都不仅仅被动地受制于诸经验,它主动地决定对之作何反应,继而决定眼下应采取何种经验。这一自决阶段被称为“神的一极”,因为它不仅仅是对现实事物的反应(如形的一极所为),而且它对理想和责任亦做出反应。
这里的“主体”概念也是极其狡黠的,它不是一件连续的、不变的存在。它是跳跃的,积极的,在时空中乍然闪现;它是事件,是偶然性。如果我没有误解格里芬,那么“格里芬先生”,或者“我”,都并不是主体,因为这些名称都意指那个不变的存在物:昨天的“我”就是今天的“我”,昨天的格里芬先生就是今天的格里芬先生。这决不是主体,这是同一的、没有自由的存在物。自由在哪里?只有在那变动、生成、消灭的一瞬间的那个我、那个“格里芬先生”。这自由的一刹那中我们才是主体,是存在本身,而不是存在的“物”。
于是万物生生灭灭,世界不息地涌动着无数旋生旋灭的自决和自由,而贯穿它们的必然性或规律,只是这个世界的“形”的方面。“从实质上来说,主体与客体没有什么不同,它们的不同只表现在时间性上”。(第194页)如果只有作为事件和活动的“我”才是主体,而作为物体的“我”只是客体,那么任何物体,当把它看成事件和活动时,也应该是主体,是自由,是自决——我把这种对主客体二分的否认,视作格里芬氏哲学中最核心的后现代成分。
如果瞬间的自由仍被永恒的必然所支配,此种所谓自由就只是哲学家们的又一次字眼的把戏,对实际科学将无所损益,后者所研究的正是永恒的必然。瞬间的自由必须能左右永恒的必然,这便是格里芬氏的信念。为此,他修改了因果性的面貌:
(1)心或分子生命中的每一瞬间都是一个基本的群集活动;
(2)每一事件产生于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事件;(3)每一事件对未来所有事件都产生影响。
假若因果性真的是这个样子,自然界的图景就大大改变了。收在《后现代科学》中的不同作者的诸作品,便是试图从不同方向和层次上来证示这一改变。
在物理学中,局域的、近距作用的法则将被“全息”的法则所替代;一个粒子可以与任何远距离的事物发生联系,这种“超距作用”在量子物理学中原本是大有争议的猜测,现在便被大卫·伯姆(DavidBohm)荣誉教授认定为无可置疑的了(第三章)。
分子与原子之间不再是纯粹的构成与被构成的关系,而表现为有机的整体:每一原子可以接收到来自分子的经验,据此调整自己的行为,就像一个人类社会中各个成员相互调适一样(大卫·格里芬,第十章)。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生理学:肉体之所以能产生心灵,心灵之所以能支配肉体,皆是因为肉体的每个细胞都有自己的经验,并且都能感受到整体肉体的经验——即心灵经验——而协作行动(同上)。诸如“意念致动”之类通常被鞭挞为伪科学的现象,在斯坦利·克里普纳(Stan-leyKrippner)和威利斯·W·哈曼(Willis W.Harman)两位先生看来,也必定是货真价实的了。
至于比分子或细胞更高层次的植物和动物,它们的自由意志更是无可怀疑。进化论把进化看作自然选择的偶然结果,当然就远不如相信猿猴“决心”要进化成人类(查尔斯·伯奇,CharlesBirch,第四章)。
生态学是多少更具有后现代味的学科,算是较受这帮学者们欣赏(第六、七章)。而宇宙学则不那么走运——假若自由并不受制于永恒的必然,自然规律就会是不断演化着的(鲁珀特·谢尔德拉克,RupertSheldrake,第五章)。那么,宇宙并不是偶然地、更不是必然地演化出人类,人类诞生完全出于宇宙自主自愿的决定,所以布赖恩·斯温(BrianSwimme)相信,如果让老奶奶们在海滩篝火边给所有孩子们讲一堂宇宙的“创世纪”,未来人类就不会再碰上意义丧失的麻烦(第二章)。
不幸的是,即使写出了这样的创世纪故事,在我看来,将来的孩子们恐怕也是在空调房间中的电脑屏幕上得到它们。很明显,这些充满蛊惑气息的雄论中,为了保证激情而不止一次地忽略了细节上的缜密。不过让我们先撇开细节问题。我们单刀直入:格里芬及其同事们的学说,就其主旨来说,能否为我们带来解脱?
假若我们把提供自然图景看成科学迄今为止继承下来的一桩权利,假设我们是在一个法庭上聆听后现代学者们要求取消科学的这份继承权的起诉书,那么我十分坚决地认为该起诉书的证据依然不足,律师的富于修辞性的慷慨陈词依旧无济于事。
假设格里芬们只是提出自己的主张,假设他们并不同时要求取消科学的既有权利,则我们对证据的要求就可以更宽松。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这虚拟的法庭上,我觉得同样适用真实法庭上的原则:当某一主张侵及他人权利时,主张一方必须提出更强有力的证词。而格里芬们的证词,无论是量子力学的超距作用,灵学的所谓意念致动,激进的生态学原则甚至宇宙大爆炸学说的一些相关结论,其本身的真实性都还在未定之天。
在起诉书中,证据们被罗织起来,支持一个观点。假若这个观点本身是强烈地合乎常理的,则具体证据的弱势又可多少被掩湮一些。假若格里芬们的主旨观点是逻辑上强有力的,或有雄厚的思想史背景,他们的处境也会更有利一些。可是“普遍的行为自决论”或“宇宙的整体有机论”都不是这样强壮的观点。后者早被现代科学的还原论击败过一次,前者只是后者的精致形式,而使之精致化的论证过程又远非无懈可击。
且举一处,也许是十分关键的一处,来说明它的疏漏:认为“每一实际存在都是一个具有空间延展性和时间延续性的事件”,此种看法必会引出如下反洁:空间和时间本身是否实际存在?它们和普通的实际存在有何关系?如果我没有猜错,浮现在格里芬脑子里的,大概是康德式的或牛顿式的“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只消请教一下任何一本关于相对论的科普读物,就能知道现代科学的实验结果是如何充分可信地已经证明了时间和空间并非绝对。时间可以“伸缩”,空间可以“弯曲”,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黑洞内部,几乎无穷小的尺度下,或者宇宙大爆炸发生之时),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概念可能都将失去意义。虽然关于这些极端情况人们还知之甚少,但谈论时空的消失,比之格里芬的把“每一实际存在”都塞到一个“时间”和“空间”交织成的框架(而这个框架本身似乎不是“实际存在的”)里去的做法,恐怕要更加“后现代”一些。
即使格里芬和他的智慧过人的同事们能够在将来排除掉所有类似陷阱,他们还将最后遇到一个也许是不可克服的困难,即关于语言的问题,也是关于幻相的问题。事实上,我指的是作为语言的数学。我们记得,在西方,古希腊,毕达哥拉斯第一次提出了“万物皆数”。今天看来,他等于在说自然界一切现象都可以用数字(及其运算)进行描述。遗憾的是他的“数”当中没有无理数,所以无法描述正方形的对角线。在
(《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现》,〔美〕大卫·格里芬编,马季方译,中央编译出版社,一九九五年八月版,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