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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唐传奇中有大量作品是以婚恋故事为题材的,而这些婚恋故事的结局又各有不同。本文主要从内因的讨论出发,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将唐传奇中的婚恋故事以结局的悲喜分类,再从女性自身的角度来探析导致结局不同的原因,第二部分从唐传奇婚恋故事的结局看唐代士子们的婚恋观。
关键词:唐传奇;婚恋故事;结局
作者简介:陈若雯(199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北方民族大学文史学院古代文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1-0-02
唐传奇的产生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一块重要的里程碑。鲁迅先生曾说:“小说亦如诗,自唐代而一变。”[1](P44)尤其是以婚恋故事为题材的唐传奇,在艺术上达到很高的成就,对后代的文学文本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于唐传奇婚恋故事的结局的探析,一直以来都被学术界所关注。许多学者认为门第观是导致唐传奇婚恋悲剧的主要成因:“魏晋六朝门阀观念深重,世族与庶族互不通婚。至唐代,依然讲究门第。”[2]事实上仍有一些传奇故事是以喜剧收场的,这些女性处在相同的时代背景之下命运却相差甚远,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讨论来探析导致婚恋故事结局的成因,并且通过对这些结局成因的探究去窥探唐代士子的婚恋观。
一、唐传奇婚恋故事的结局及成因探究
婚恋故事,顾名思义,就是以男女爱情婚姻为主要内容的传奇。这其中包括才子佳人题材,如《霍小玉传》、《李娃传》、《莺莺传》,人狐恋爱题材如《任氏传》,人神恋爱题材《柳毅传》,还有离魂题材的《离魂记》。其中以喜剧结尾的有《李娃传》、《柳毅传》、《离魂记》、《柳氏传》。而以悲剧结尾的有《莺莺传》、《霍小玉传》和《任氏传》。
这些传奇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差异大,因此造成结局的成因也各有不同。首先,身份地位的悬殊导致女性在心理上所产生的自卑情绪。霍小玉本为霍王的私生女,本就因“出生贱庶”[3](P62)而在霍王死后被逐出家门沦落娼门。不幸的身世造就了小玉敏感自卑的性格,对世间的人情冷暖充满悲观。所以对于李益这样一个豪门公子,她并不企盼能与之有好结果,“八年之约”就是她对现实的清醒认识,她深知等级制度的残酷,所以放弃了婚姻而求取爱情。相比之下,《任氏传》中的狐妖任氏虽是狐妖却同样被这种不合理的世俗规则所约束,对于爱情的选择依然需考虑条件的匹配。即使是一贫如洗的郑六,她也无法要求其与之成婚,而是甘愿当一个没有身份的情人。身份的悬殊造成娼门女子的自卑心态,她们往往需要付出更多来成全自己的爱情。任氏在与郑六相处的过程中,不仅要帮他买马赚钱,还要助其笼络韦氏,最后任氏明知“傥巫者言可徵,徒为君死,何益?”[3](P5)却仍然不得已而从之,最后命为苍犬所毙。任氏明知不可去却去之,可见她并不敢违抗郑六的旨意,正是因为她内心是极度自卑的,担心自己的拒绝会带来感情的破裂,这种害怕被抛弃的心理使得她不敢违抗爱人的命令,为了讨得其欢心,即便舍命也要陪从。
其次,女性的封建传统思想也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原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西周以来就是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婚礼原则,至唐代也不例外。自由的爱情并非是男女双方的结合的首要要素,而是通过媒人说媒,家长的首肯,才能组成一个家庭。唐代律法更是以礼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确定父母双方对子女婚姻的主导权,据《户婚律》记载:“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订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他们身处时代潮流之中,行为和心理上已经不自觉地去认同甚至遵守这样的规范,“三从四德”、安守本分被认为是女性应有的品质,因此潜意识里缺乏对不幸命运的思考和对不公平的社会规则的反抗意识。《莺莺传》里莺莺明知是张生薄幸也没有振振有词地对他提出责难,而是自以为私下相合“不合法”,她只有怨气却没有恨意,正是因为她从内心深处认可男子风流的社会风气,也能够理解张生为求功名将她抛弃的行为。礼法是无形的却又是真实存在于女性身上的严酷枷锁。它束缚住了女性对于情的冲动,用礼法道义来克制人对于美好事物的本真追求,同时也让人丧生自己的价值判断,将薄情失信当成合理,将默默承受当成理所应当。反观几个拥有幸福结局的女性,他们能够获得幸福的主要原因在于坚持自己心中所想,不顾家庭的阻力和世俗的成见。李娃明知与荥阳生没有结果,依然选择在最落魄的时候收留他照顾他;倩娘不顾家人的反对夜深“徒行跣足”追随王宙“亡命而奔”[3](P17);洞庭龙女心属柳毅,其间“父母欲配嫁于濯锦小儿某。遂闭户剪发,以明无意。”[3](P36)。唯有冲破礼教的束缚,坚守心中所爱方能获得幸福。
二、唐传奇婚恋故事结局与唐代士子的婚恋观
婚恋观是指一个人对待恋爱婚姻关系的理解和认知、个人体验和倾向。它既与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关,也与社会因素息息相关。开放的时代氛围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并存于有唐一代,文化的多元性、各民族的融合使得唐代的知识分子整体呈现一种雄健开朗的气魄,在情感观念上也较之前代更为自由奔放,但尊儒守礼的传统却深入他们的骨髓之中,与是纵情与克制、叛逆与压抑同时存在于他们身上,这种错综复杂、飘忽不定的婚恋观直接影响了他们对于女性态度的转变。唐传奇的创作主体以男性为主,难免会在其作品中体现出以男性为主体的意识倾向。
对于女性容貌的钦慕是男性萌发爱情的主要原因。在大量唐传奇婚恋故事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个相同的设定——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主角。郑六初见任氏“见之惊悦,策其驴,忽先之,忽后之,将挑而未敢。”[3](P1)荥阳生初见李娃“生忽见之,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而张生初见莺莺时也是“张惊,为之礼”[3] (P148)这些描写均从男性的视角去审视女性,表露出一种赏玩和观看,本身就带有色情的意味。他们着眼于女性的外在,女性的价值取决于她们能给男性带来的愉悦程度,这本身就是一种凌驾在性别之上的不平等,直接决定了女性只是被当成供自己消遣娱乐的工具。再加上当时社会上所盛行的风流之气,男子们更是肆无忌惮,在渴慕风流的心态的指引之下对待感情更为大胆,也更加随便,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道德规范,只是抱着取乐的态度去烟花柳巷寻找新鲜刺激。这种见色起意的爱情没有坚贞的感情和责任作为基础,一旦女子的美貌消失或是男子的新鲜感不再,感情也就不复存在,男子的薄幸最终成为女性悲惨人生的罪魁祸首。
另一方面,文人士子们将功名利禄凌驾于感情之上的观念使得婚姻成为他们求取功名的手段。为了使自己的仕途更加稳固,他们往往需要依附世家贵族的势力,而世家贵族们也需要拉拢新生的贵族来巩固自己的势力,联姻就为他们之间的利益联盟提供了一种有效方式。无论是听由家族的旨意还是士子本身出于对仕途的考虑,以政治为目的而结婚已经是唐代的一种普遍现象。与平民百姓或者娼妓们的恋爱,不过是他们闲时的消遣,即便当时沉迷其中,一旦感情与前途命运发生冲突时,他们便会斩断情丝,浑然不顾女子的痛苦。功利主义的婚恋观是导致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对于追求功名前途的士子们来说,名门望族的女性是用来攀登社会阶梯的工具,而身份地位低下的女性仅仅是他们消遣寂寞的玩物,满足欢愉之后便可随意弃之。这种在男权社会下女性终究只是男性附属品的身份,是造成悲剧产生的必然原因。
三、结语
时代环境和社会制度决定了唐传奇中情感发展的曲折性,而人物自身命运的不同还是由其内在性格所致。在追求幸福的路途中,女性以无私奉献、矢志不渝来维系感情的长久。身处男尊女卑的时代,女性在感情中常处于弱势地位。她们渴望爱情却无法对自己的婚姻做主,等等原因使得她们对爱情患得患失,对士子们的薄幸和不负责任习以为常。而士子们在贫穷失意之时渴望女性的安慰和温暖怀抱,倾心于这些女子的美丽,却因她们不能给自己带来现实的利益,于是乎在欲望的满足后就将其狠心抛弃,悲剧由此酿成。但从那些以喜剧收尾的婚恋故事中,我们又不难看出,决定爱情是否能够修成正果的,还是主观能动性占主要。动情容易相守难,即使放在任何时代中,相恋的阻碍都是存在的,要想终成眷属就必须有执着的信念去克服困难。发乎情而终乎现实的爱情故事不过败在人心不足,若是众人皆懂得珍惜又何来悲剧之说呢?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國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2]陈淑丽.由《李娃传》的结局管窥唐代社会及文人意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4).
[3]张友鹤.唐宋传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唐传奇;婚恋故事;结局
作者简介:陈若雯(199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北方民族大学文史学院古代文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1-0-02
唐传奇的产生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一块重要的里程碑。鲁迅先生曾说:“小说亦如诗,自唐代而一变。”[1](P44)尤其是以婚恋故事为题材的唐传奇,在艺术上达到很高的成就,对后代的文学文本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于唐传奇婚恋故事的结局的探析,一直以来都被学术界所关注。许多学者认为门第观是导致唐传奇婚恋悲剧的主要成因:“魏晋六朝门阀观念深重,世族与庶族互不通婚。至唐代,依然讲究门第。”[2]事实上仍有一些传奇故事是以喜剧收场的,这些女性处在相同的时代背景之下命运却相差甚远,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讨论来探析导致婚恋故事结局的成因,并且通过对这些结局成因的探究去窥探唐代士子的婚恋观。
一、唐传奇婚恋故事的结局及成因探究
婚恋故事,顾名思义,就是以男女爱情婚姻为主要内容的传奇。这其中包括才子佳人题材,如《霍小玉传》、《李娃传》、《莺莺传》,人狐恋爱题材如《任氏传》,人神恋爱题材《柳毅传》,还有离魂题材的《离魂记》。其中以喜剧结尾的有《李娃传》、《柳毅传》、《离魂记》、《柳氏传》。而以悲剧结尾的有《莺莺传》、《霍小玉传》和《任氏传》。
这些传奇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差异大,因此造成结局的成因也各有不同。首先,身份地位的悬殊导致女性在心理上所产生的自卑情绪。霍小玉本为霍王的私生女,本就因“出生贱庶”[3](P62)而在霍王死后被逐出家门沦落娼门。不幸的身世造就了小玉敏感自卑的性格,对世间的人情冷暖充满悲观。所以对于李益这样一个豪门公子,她并不企盼能与之有好结果,“八年之约”就是她对现实的清醒认识,她深知等级制度的残酷,所以放弃了婚姻而求取爱情。相比之下,《任氏传》中的狐妖任氏虽是狐妖却同样被这种不合理的世俗规则所约束,对于爱情的选择依然需考虑条件的匹配。即使是一贫如洗的郑六,她也无法要求其与之成婚,而是甘愿当一个没有身份的情人。身份的悬殊造成娼门女子的自卑心态,她们往往需要付出更多来成全自己的爱情。任氏在与郑六相处的过程中,不仅要帮他买马赚钱,还要助其笼络韦氏,最后任氏明知“傥巫者言可徵,徒为君死,何益?”[3](P5)却仍然不得已而从之,最后命为苍犬所毙。任氏明知不可去却去之,可见她并不敢违抗郑六的旨意,正是因为她内心是极度自卑的,担心自己的拒绝会带来感情的破裂,这种害怕被抛弃的心理使得她不敢违抗爱人的命令,为了讨得其欢心,即便舍命也要陪从。
其次,女性的封建传统思想也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原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西周以来就是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婚礼原则,至唐代也不例外。自由的爱情并非是男女双方的结合的首要要素,而是通过媒人说媒,家长的首肯,才能组成一个家庭。唐代律法更是以礼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确定父母双方对子女婚姻的主导权,据《户婚律》记载:“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订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他们身处时代潮流之中,行为和心理上已经不自觉地去认同甚至遵守这样的规范,“三从四德”、安守本分被认为是女性应有的品质,因此潜意识里缺乏对不幸命运的思考和对不公平的社会规则的反抗意识。《莺莺传》里莺莺明知是张生薄幸也没有振振有词地对他提出责难,而是自以为私下相合“不合法”,她只有怨气却没有恨意,正是因为她从内心深处认可男子风流的社会风气,也能够理解张生为求功名将她抛弃的行为。礼法是无形的却又是真实存在于女性身上的严酷枷锁。它束缚住了女性对于情的冲动,用礼法道义来克制人对于美好事物的本真追求,同时也让人丧生自己的价值判断,将薄情失信当成合理,将默默承受当成理所应当。反观几个拥有幸福结局的女性,他们能够获得幸福的主要原因在于坚持自己心中所想,不顾家庭的阻力和世俗的成见。李娃明知与荥阳生没有结果,依然选择在最落魄的时候收留他照顾他;倩娘不顾家人的反对夜深“徒行跣足”追随王宙“亡命而奔”[3](P17);洞庭龙女心属柳毅,其间“父母欲配嫁于濯锦小儿某。遂闭户剪发,以明无意。”[3](P36)。唯有冲破礼教的束缚,坚守心中所爱方能获得幸福。
二、唐传奇婚恋故事结局与唐代士子的婚恋观
婚恋观是指一个人对待恋爱婚姻关系的理解和认知、个人体验和倾向。它既与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关,也与社会因素息息相关。开放的时代氛围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并存于有唐一代,文化的多元性、各民族的融合使得唐代的知识分子整体呈现一种雄健开朗的气魄,在情感观念上也较之前代更为自由奔放,但尊儒守礼的传统却深入他们的骨髓之中,与是纵情与克制、叛逆与压抑同时存在于他们身上,这种错综复杂、飘忽不定的婚恋观直接影响了他们对于女性态度的转变。唐传奇的创作主体以男性为主,难免会在其作品中体现出以男性为主体的意识倾向。
对于女性容貌的钦慕是男性萌发爱情的主要原因。在大量唐传奇婚恋故事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个相同的设定——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主角。郑六初见任氏“见之惊悦,策其驴,忽先之,忽后之,将挑而未敢。”[3](P1)荥阳生初见李娃“生忽见之,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而张生初见莺莺时也是“张惊,为之礼”[3] (P148)这些描写均从男性的视角去审视女性,表露出一种赏玩和观看,本身就带有色情的意味。他们着眼于女性的外在,女性的价值取决于她们能给男性带来的愉悦程度,这本身就是一种凌驾在性别之上的不平等,直接决定了女性只是被当成供自己消遣娱乐的工具。再加上当时社会上所盛行的风流之气,男子们更是肆无忌惮,在渴慕风流的心态的指引之下对待感情更为大胆,也更加随便,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道德规范,只是抱着取乐的态度去烟花柳巷寻找新鲜刺激。这种见色起意的爱情没有坚贞的感情和责任作为基础,一旦女子的美貌消失或是男子的新鲜感不再,感情也就不复存在,男子的薄幸最终成为女性悲惨人生的罪魁祸首。
另一方面,文人士子们将功名利禄凌驾于感情之上的观念使得婚姻成为他们求取功名的手段。为了使自己的仕途更加稳固,他们往往需要依附世家贵族的势力,而世家贵族们也需要拉拢新生的贵族来巩固自己的势力,联姻就为他们之间的利益联盟提供了一种有效方式。无论是听由家族的旨意还是士子本身出于对仕途的考虑,以政治为目的而结婚已经是唐代的一种普遍现象。与平民百姓或者娼妓们的恋爱,不过是他们闲时的消遣,即便当时沉迷其中,一旦感情与前途命运发生冲突时,他们便会斩断情丝,浑然不顾女子的痛苦。功利主义的婚恋观是导致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对于追求功名前途的士子们来说,名门望族的女性是用来攀登社会阶梯的工具,而身份地位低下的女性仅仅是他们消遣寂寞的玩物,满足欢愉之后便可随意弃之。这种在男权社会下女性终究只是男性附属品的身份,是造成悲剧产生的必然原因。
三、结语
时代环境和社会制度决定了唐传奇中情感发展的曲折性,而人物自身命运的不同还是由其内在性格所致。在追求幸福的路途中,女性以无私奉献、矢志不渝来维系感情的长久。身处男尊女卑的时代,女性在感情中常处于弱势地位。她们渴望爱情却无法对自己的婚姻做主,等等原因使得她们对爱情患得患失,对士子们的薄幸和不负责任习以为常。而士子们在贫穷失意之时渴望女性的安慰和温暖怀抱,倾心于这些女子的美丽,却因她们不能给自己带来现实的利益,于是乎在欲望的满足后就将其狠心抛弃,悲剧由此酿成。但从那些以喜剧收尾的婚恋故事中,我们又不难看出,决定爱情是否能够修成正果的,还是主观能动性占主要。动情容易相守难,即使放在任何时代中,相恋的阻碍都是存在的,要想终成眷属就必须有执着的信念去克服困难。发乎情而终乎现实的爱情故事不过败在人心不足,若是众人皆懂得珍惜又何来悲剧之说呢?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國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2]陈淑丽.由《李娃传》的结局管窥唐代社会及文人意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4).
[3]张友鹤.唐宋传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