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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跨国技术转移现实问题进行识别的基础上,运用契约设计理论,参照完全信息下的最优技术转移合约的研究,分析和探讨了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次优技术转移合约的特征。次优技术转移合约特征显示:在技术信息高度不对称条件下,东道国企业(委托人)应该通过支付一个超额的市场收益分成(信息租)来激励外方企业(代理人)增加对合约中可证实显性知识的转移,同时相应降低对隐性知识需求期望和支付水平。在满足激励相容约束的次优技术转移合约机制下,代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将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