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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要坚持对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审查和原案犯罪性质、情节等情况的审查并重,主观改造审查和客观改造审查并重,依法从严审查和当宽则宽审查并重,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并重,减刑、假释案件的事实证据审查和调查核实并重,优化全面审查的办案方式,注重收集、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条,维护刑罚执行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