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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河南省公安厅、商务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通告,在全省范围依法严厉打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违法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管理。通告规定,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