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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高度,对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出了“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