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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地处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全县国土面积为1508.48平公里,折合226.27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1858.22公顷,折合122.7875亩。县域土地贫瘠,缺林少绿,是贫困与生态脆弱交织区,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和经济落后区。
近年来,岚县县委、县政府立足生态脆弱与贫困落后的县情实际,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思维、科学决策,探索出了合作造林、购买式造林、购买式管护、合作社造林、林业资产收益造林等一系列生态扶贫造林新模式,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
立足县情实际,走出生态扶贫新路径
(一)探索购买式造林新模式,激发群众造林热情。岚县县委、政府立足全县宜林荒山多、贫困劳力多、积存苗木多的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岚县林业局局长王志平同志与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经过多次会议研讨,结合前期扎实调研成果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初步提出了购买式合作社造林思路,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了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承接造林绿化工程,工程验收后政府回购,使群众获得收益。
(二)探索购买式管护新模式,确保群众稳定收入。在实施购买式造林的基础上,县委、政府针对全县林业资源管护提出了购买式管护的新模式。购买式造林每一个环节都与贫困户相联系,所有的利益都与贫困户挂钩,真正使造林工程精准扶贫到贫困户身上,保障了贫困户能够持续稳定脱贫,实现了增收增绿双赢。
(三)探索林业资产收益,实现林业产业发展。2017年,在购买式造林、合作社造林、合作社管护的基础上,王志平同志紧紧抓住省政府把岚县列为林业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县政策的机遇,依托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有利时机,探索林业资产性收益的模式。王志平说:“林业资产收益模式就是县乡两级政府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进行了分置,按照群众自愿、公开公示原则,将农户自己的退耕还林经营权由村集体代农户统一持股,以股权的形式入股造林企业,造林企业组建或对接由精准脱贫户参加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由企业出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精准脱贫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和管护的路子,实现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经济社会多重效益
通过购买式造林、购买式管护和林业资产收益等生态扶贫模式联结农民利益,实现了经济社会多重效益。
(一)群众增收脱贫。全县成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02个,覆盖全县12个乡镇121个村1751户贫困户5155名贫困人口。三年来全县新造林28.04万亩,138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覆盖12个乡镇,121个村,16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5155余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4000余元。目前林业生态管护人员共计5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60人,占到81.7%,对全县50万亩林木管护,年人均增收8880元。
(二)集体经济“破零”。在实施购买式造林过程中,大部分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由村党支部或支部书记领办,通过承揽造林工程、合作社获得收益,村集体可以按照比例进行分红,实现集体经济“破零”。
(三)促进本地苗木销售。随着育苗产业的发展,全县油松平地育苗总面积达4.5万亩,总株数达3.8亿株。
(四)实现林业经济新突破。在探索林业资产收益过程中,认真分析岚县地理、气候、土壤等特点,大胆引进“中蒙杂交杂雌优1号”(又称高原圣果1号),进行规模化种植取得成功。
(五)造林组织实现发展。造林企业牵头领办成立以经营退耕还林、宜林地、干果经济林为主的股份合作组织,发展经济林产业,企业通过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得退耕土地20年的经营权,因地制宜发展沙棘、榛子、中药材等林业产业,为公司盈利提供产业支撑。
(六)增加贫困地区生态效益。购买式造林大大提高了贫困人员参与造林的积极性,不仅提高了林木保存率,破解了成活难、保存难的问题,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提升了生态环境效益,而且为农民发展林下养殖业、种植业和森林旅游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建设绿水青山和实现群众增收得到有机统一。
岚县探索购买式造林、购买式管护、林业资产收益联结扶贫模式,短期群众有劳务收入,中期有管护收入保证群众脱贫,长远有资产收益和林业产业分红收益,实现了短中长结合,确保群众增收脱贫致富。
激发生态建设活力,实现增绿增收双赢
(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生态扶贫过程中,把生态保护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以保护“绿水青山”为基点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创建“绿水青山”型经济,发展了森林经济、果木经济。这种以生态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绿色发展之路,不仅改善了脆弱的生态环境,而且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和共建共赢。
(二)创新扶贫机制需接地气。推进精准扶贫,增强扶贫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考慮当地的发展水平、致贫原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情况和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愿望,立足当地实际,因县因村制宜。
(三)深化改革是一切工作的突破口。全面深化改革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成效的动力源泉。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是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精准扶贫的“一线指挥部”,要想啃下精准扶贫这块“硬骨头”,必须把基层党建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贯彻以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战略思想,实现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同频共振。
(五)资金投入是保障。在脱贫攻坚推进过程中,项目的实施、产业的发展、技术的推广等一系列工作都需要资金投入作为保障。通过做好财力保障,用足用好扶贫政策,保障扶贫专项投入,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开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激活市场活力。
岚县生态建设新路径已经走过四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同时也得到了上级大力支持和认同,世界银行将岚县探索的“合作社造林”模式作为国际减贫十大典型案例指定录入。2018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三部委联合发文推广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经验,2019年被吕梁市委市政府授予“弘扬吕梁精神、聚力改革创新”先进集体。2019年1月王志平同志也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创新奖。
近年来,岚县县委、县政府立足生态脆弱与贫困落后的县情实际,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思维、科学决策,探索出了合作造林、购买式造林、购买式管护、合作社造林、林业资产收益造林等一系列生态扶贫造林新模式,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
立足县情实际,走出生态扶贫新路径
(一)探索购买式造林新模式,激发群众造林热情。岚县县委、政府立足全县宜林荒山多、贫困劳力多、积存苗木多的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岚县林业局局长王志平同志与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经过多次会议研讨,结合前期扎实调研成果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初步提出了购买式合作社造林思路,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了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承接造林绿化工程,工程验收后政府回购,使群众获得收益。
(二)探索购买式管护新模式,确保群众稳定收入。在实施购买式造林的基础上,县委、政府针对全县林业资源管护提出了购买式管护的新模式。购买式造林每一个环节都与贫困户相联系,所有的利益都与贫困户挂钩,真正使造林工程精准扶贫到贫困户身上,保障了贫困户能够持续稳定脱贫,实现了增收增绿双赢。
(三)探索林业资产收益,实现林业产业发展。2017年,在购买式造林、合作社造林、合作社管护的基础上,王志平同志紧紧抓住省政府把岚县列为林业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县政策的机遇,依托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有利时机,探索林业资产性收益的模式。王志平说:“林业资产收益模式就是县乡两级政府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进行了分置,按照群众自愿、公开公示原则,将农户自己的退耕还林经营权由村集体代农户统一持股,以股权的形式入股造林企业,造林企业组建或对接由精准脱贫户参加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由企业出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精准脱贫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和管护的路子,实现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经济社会多重效益
通过购买式造林、购买式管护和林业资产收益等生态扶贫模式联结农民利益,实现了经济社会多重效益。
(一)群众增收脱贫。全县成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02个,覆盖全县12个乡镇121个村1751户贫困户5155名贫困人口。三年来全县新造林28.04万亩,138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覆盖12个乡镇,121个村,16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5155余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4000余元。目前林业生态管护人员共计5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60人,占到81.7%,对全县50万亩林木管护,年人均增收8880元。
(二)集体经济“破零”。在实施购买式造林过程中,大部分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由村党支部或支部书记领办,通过承揽造林工程、合作社获得收益,村集体可以按照比例进行分红,实现集体经济“破零”。
(三)促进本地苗木销售。随着育苗产业的发展,全县油松平地育苗总面积达4.5万亩,总株数达3.8亿株。
(四)实现林业经济新突破。在探索林业资产收益过程中,认真分析岚县地理、气候、土壤等特点,大胆引进“中蒙杂交杂雌优1号”(又称高原圣果1号),进行规模化种植取得成功。
(五)造林组织实现发展。造林企业牵头领办成立以经营退耕还林、宜林地、干果经济林为主的股份合作组织,发展经济林产业,企业通过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得退耕土地20年的经营权,因地制宜发展沙棘、榛子、中药材等林业产业,为公司盈利提供产业支撑。
(六)增加贫困地区生态效益。购买式造林大大提高了贫困人员参与造林的积极性,不仅提高了林木保存率,破解了成活难、保存难的问题,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提升了生态环境效益,而且为农民发展林下养殖业、种植业和森林旅游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建设绿水青山和实现群众增收得到有机统一。
岚县探索购买式造林、购买式管护、林业资产收益联结扶贫模式,短期群众有劳务收入,中期有管护收入保证群众脱贫,长远有资产收益和林业产业分红收益,实现了短中长结合,确保群众增收脱贫致富。
激发生态建设活力,实现增绿增收双赢
(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生态扶贫过程中,把生态保护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以保护“绿水青山”为基点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创建“绿水青山”型经济,发展了森林经济、果木经济。这种以生态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绿色发展之路,不仅改善了脆弱的生态环境,而且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和共建共赢。
(二)创新扶贫机制需接地气。推进精准扶贫,增强扶贫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考慮当地的发展水平、致贫原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情况和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愿望,立足当地实际,因县因村制宜。
(三)深化改革是一切工作的突破口。全面深化改革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成效的动力源泉。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是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精准扶贫的“一线指挥部”,要想啃下精准扶贫这块“硬骨头”,必须把基层党建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贯彻以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战略思想,实现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同频共振。
(五)资金投入是保障。在脱贫攻坚推进过程中,项目的实施、产业的发展、技术的推广等一系列工作都需要资金投入作为保障。通过做好财力保障,用足用好扶贫政策,保障扶贫专项投入,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开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激活市场活力。
岚县生态建设新路径已经走过四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同时也得到了上级大力支持和认同,世界银行将岚县探索的“合作社造林”模式作为国际减贫十大典型案例指定录入。2018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三部委联合发文推广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经验,2019年被吕梁市委市政府授予“弘扬吕梁精神、聚力改革创新”先进集体。2019年1月王志平同志也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