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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的结合,已经成为发展节能的必然趋势。本文针对当前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在住宅小区、公租房、宾馆、医院、学校等工程中推广应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作者的建议。
[关键词]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图纸设计探讨
中图分类号:TK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太阳能热水器由于环保和节能的双重优势,在我国发展很快,技术日益成熟,是最具有潜力的产品之一,但太阳能热水器和建筑的一体化建造一直是这种技术在实际中运用的难题。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的结合,已经成为发展节能的必然趋势。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能源法》特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目标为: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将大有可为。所谓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现阶段主要有两种体现形式。一是光热建筑一体化,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采暖器、电铺助加热器等,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再加以利用。二是光伏建筑一体化,即将太阳能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充分利用建筑外表面、安装多种光伏发电产品、所产生的电能供建筑自身使用或并网输送。本文重点探讨第一种体现形式即光热建筑一体化。2012年4月6日江苏省建设厅发布了《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和管理的通知》要求:住宅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根据建筑条件、住户用水需求和管理要求选择适用系统,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屋面面积,集热器面积一般应能满足60%以上住户热水需求。宾馆、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一般采用集中供热系统。
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公用建筑节能中正在迅猛推广和发展、为节约资源,减少碳排量、保护环境产生了巨大作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在新建民用住宅、宾馆、医院、学校等公用工程上使用也越来越多。但是,我们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设计和施工、监理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太阳能产品的进一步推广和使用。
首先,很多建设单位不知道江苏省政府《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程和经评审确定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工程,分别作为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和示范工程项目给予经费补贴。另对相应的各政府激励扶持政策知之甚少,影响了他们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积极性。
其次,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专业队伍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所涉及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热工仪表等专业知识,规范要求不清楚。太阳能热水器施工单位拿不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知道施工过程中需报验那些施工资料。
第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总体设计概念理解不深,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要求各专业综合管理协调认识不足。建设单位认为只要提供了太阳能热水器,就完成了建筑节能要求、至于能否好用是设计和用户的事。设计单位只重点提供太阳能集热器集中安装位置及土建水电安装专业配套,而对建筑物整体的美观,对冷热水管系统布置综合考虑不够,往往在图纸说明中加上一句“太阳能热水系统具体详图由太阳能施工单位根据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自行设计并经本设计单位认可。”及可。大多数施工单位还停留在一家一户单用的认识水平上。监理单位对太阳能热水器施工的监管也多处于无处着手的状态,只检查一下原材料合格证、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起来能用就行了。
利用太阳能建筑节能技术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落实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15%以上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上述问题如不能认真解决,就有可能使上述目标流于形式到时不能实现。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作者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和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用户人员都明白: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好事,它能节约用地、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安全卫生。总之一句话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其好处,自愿自觉地要实施,并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各级政府扶持贴补的资金,贴补到各个建设单位让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名利双收”。
2、建设单位一定要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作为一个系统目标来实施。在建筑设计阶段就将其纳入统一的建筑节能计划,同屋面保温节能,外墙保温节能等一并考虑。建设单位一定要请一个有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提供一套比较合理,便于实施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图纸。从设计源头上控制是太阳能节能项目成败的关键。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报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审查要点》的要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图纸审查。太阳能系统确有变更的,一定要经原图审中心重新图审,不能简单的由施工单位提出方案,设计和建设单位认可就行了。施工单位应按图审合格的图纸施工。监理单位按相关规范标准和图审合格的图纸监理。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要通过“相加”整合出一个崭新的答案。也就是说建筑应该从设计一开始的时候,就要将太阳能系统包含的所有内容作为建筑不可或缺的设计元素加以考虑,巧妙地将太阳能系统的各个部件融入建筑之中“相加”设计,使太阳能系统成为建筑组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让太阳能成为建筑的附加构件。
3、相关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政府应建立相关市场准入制度:相关单位 、人员分别从企业资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方面入手严格控制把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建筑太阳台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质量把关控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依法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质量负责。
二十一世纪的建筑,应该是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真正的“绿色建筑”,建筑设计应该是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和太阳能光热系统、采暖空调等设备(或建材)的有机结合的设计。能耗指标将成为判断建筑物好坏的重要依据。真正的“绿色建筑”应该是低能耗的建筑,太阳能光热技术就是实用型的可再生能源技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
[3]《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和管理的通知》
[4]《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审查要点》
[6]《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
[关键词]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图纸设计探讨
中图分类号:TK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太阳能热水器由于环保和节能的双重优势,在我国发展很快,技术日益成熟,是最具有潜力的产品之一,但太阳能热水器和建筑的一体化建造一直是这种技术在实际中运用的难题。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的结合,已经成为发展节能的必然趋势。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能源法》特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目标为: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将大有可为。所谓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现阶段主要有两种体现形式。一是光热建筑一体化,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采暖器、电铺助加热器等,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再加以利用。二是光伏建筑一体化,即将太阳能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充分利用建筑外表面、安装多种光伏发电产品、所产生的电能供建筑自身使用或并网输送。本文重点探讨第一种体现形式即光热建筑一体化。2012年4月6日江苏省建设厅发布了《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和管理的通知》要求:住宅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根据建筑条件、住户用水需求和管理要求选择适用系统,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屋面面积,集热器面积一般应能满足60%以上住户热水需求。宾馆、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一般采用集中供热系统。
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公用建筑节能中正在迅猛推广和发展、为节约资源,减少碳排量、保护环境产生了巨大作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在新建民用住宅、宾馆、医院、学校等公用工程上使用也越来越多。但是,我们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设计和施工、监理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太阳能产品的进一步推广和使用。
首先,很多建设单位不知道江苏省政府《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程和经评审确定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工程,分别作为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和示范工程项目给予经费补贴。另对相应的各政府激励扶持政策知之甚少,影响了他们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积极性。
其次,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专业队伍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所涉及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热工仪表等专业知识,规范要求不清楚。太阳能热水器施工单位拿不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知道施工过程中需报验那些施工资料。
第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总体设计概念理解不深,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要求各专业综合管理协调认识不足。建设单位认为只要提供了太阳能热水器,就完成了建筑节能要求、至于能否好用是设计和用户的事。设计单位只重点提供太阳能集热器集中安装位置及土建水电安装专业配套,而对建筑物整体的美观,对冷热水管系统布置综合考虑不够,往往在图纸说明中加上一句“太阳能热水系统具体详图由太阳能施工单位根据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自行设计并经本设计单位认可。”及可。大多数施工单位还停留在一家一户单用的认识水平上。监理单位对太阳能热水器施工的监管也多处于无处着手的状态,只检查一下原材料合格证、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起来能用就行了。
利用太阳能建筑节能技术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落实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15%以上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上述问题如不能认真解决,就有可能使上述目标流于形式到时不能实现。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作者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和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用户人员都明白: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好事,它能节约用地、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安全卫生。总之一句话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其好处,自愿自觉地要实施,并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各级政府扶持贴补的资金,贴补到各个建设单位让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名利双收”。
2、建设单位一定要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作为一个系统目标来实施。在建筑设计阶段就将其纳入统一的建筑节能计划,同屋面保温节能,外墙保温节能等一并考虑。建设单位一定要请一个有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提供一套比较合理,便于实施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图纸。从设计源头上控制是太阳能节能项目成败的关键。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报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审查要点》的要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图纸审查。太阳能系统确有变更的,一定要经原图审中心重新图审,不能简单的由施工单位提出方案,设计和建设单位认可就行了。施工单位应按图审合格的图纸施工。监理单位按相关规范标准和图审合格的图纸监理。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要通过“相加”整合出一个崭新的答案。也就是说建筑应该从设计一开始的时候,就要将太阳能系统包含的所有内容作为建筑不可或缺的设计元素加以考虑,巧妙地将太阳能系统的各个部件融入建筑之中“相加”设计,使太阳能系统成为建筑组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让太阳能成为建筑的附加构件。
3、相关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政府应建立相关市场准入制度:相关单位 、人员分别从企业资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方面入手严格控制把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建筑太阳台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质量把关控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依法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质量负责。
二十一世纪的建筑,应该是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真正的“绿色建筑”,建筑设计应该是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和太阳能光热系统、采暖空调等设备(或建材)的有机结合的设计。能耗指标将成为判断建筑物好坏的重要依据。真正的“绿色建筑”应该是低能耗的建筑,太阳能光热技术就是实用型的可再生能源技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
[3]《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和管理的通知》
[4]《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审查要点》
[6]《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