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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石莹(1965.03-),女,浙江杭州,本科现就职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酒店管理团队,研究方向:教学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摘要:浙江省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占职教集团总数的80%以上,其健康的发展需要政策和制度的保障,确立职教集团法律地位,完善组织机构和构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组织模式。
关键词: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构建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2-0282-02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已从院校管理及运行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由数量扩张型的外延式发展向质量效益型的内涵式发展转换。组建职教集团,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是职业教育内涵式的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职业院校为区域产业服务的有效途径。
目前,浙江省的职教集团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仍有不少的职教集团存在着网站建设少、组织机构松散、执行力度低等问题,且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浮于表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职教集团体制障碍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因此,构建合理健康有效的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治理模式,是职教集团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集约化作用的前提。
一、政策与制度的保障支持
职教集团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在职教集团健康管理和运行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政府需出台针对职教集团组建后运行和管理的专门性政策。近些年,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职业教育集团的专门性政策文件,对职业教育集团的性质与职能、组建原则、组建形式、组建程序等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对职教集团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只是规范了职教集团组建的程序、原则和形式,对职教集团组建后运行、管理和奖惩机制尚没有细致的规定。
其次,积极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目前,浙江省大多的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是非赢利性的非法人产学联合体,导致职教集团内部的执行力低和凝聚力低,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落实职教集团独立的法人地位,使职教集团成为剧透独立的法人机构的组织,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建立专项评估审核制度。职教集团是在志愿平等的原则下建立的,且是非盈利机构,因此在项目的合作和运行方面缺少动力机制。通过政府建立的专项评估审核制度,对“不作为”的职教集团给予警告,促使其不断的改进组织机构,给予其外部压力,推其向前发展,发挥职教集团的效应。
二、完善组织结构和配套机制
1.组织架构的完善
(1)职教集团的管理架构
以实现“分层监管、全员参与、素质培养”为理念,通过精简的管理架构、高效的运行程序、有效的制衡机制及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来达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
在职教集团管理系统中,可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下分为五个层面,理事大会由全体利益相关者组成,是职教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由协议相关者组成,是职教集团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职教集团的工作机构。秘书处下设“教务委员会”和“教学管理委员会”。
在改善管理架构的同时,“学生素质培养”也是一项重要工作。把教学素质保证的程序制度化,为了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职业素质,职教集团设立相关平台,让教学人员和学生能够以活动为载体,进行灵活、多样的学生素质教育。
职教集团各项机制虽然是独立运作并由不同部门监管,但是集团组织中透过不同委员会定期会商,使不同的部门互相配合,以确保评价或审议结果能提高集团组织之间的合作,在集团组织内部,可提供讨论平台,如举办专题的交流会,让教学人员互相交流教学心得。(见图1)
图1职教集团组织架构图
(2)确立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独立法人身份
目前除个别职业教育集团外,浙江省建立的职教集团大多是非赢利性的非法人产学联合体,无独立法人,是非法人组织。这就使职教集团的功能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一是,集团成员之间的合作均靠协议维持,成员之间形成契约关系,但该类契约的甲乙关系不是成员与集团的关系,导致集团成员之间的紧密度受到局限;二是,集团的一切操作规范的法律有效性都只能通过某个成员单位(大多是牵头单位)的法人地位来实现的,在集团对外开展各项活动例如联合招生与企业缔结校企合作协议时,只能以某个成员单位的身份而不是集团的身份来行使权力,导致权利的局限;三是,由于集团没有法人身份,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中就难于界定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导致了运作的随意性。
因此,要加强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强化其管理与运行,目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加快确立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独立法人身份。可以考虑通过在民政部门注册,授予职业教育集团社团法人身份,将职业教育集团纳入社团法人的管理框架之中。
也可以将职业教育集团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使其成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义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3)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制度建设
职教集团的建立是在各参与单位自愿、互惠、平等的原则下组建的,其组织方式一般是院校、政府或行业牵头,与其他参与成员通过订立章程,签订协议,形成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众多成员的非营利联合体。各集团成员在这个平台上开展多方面的合作,如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校企合作授课等等。而集团成员之间的合作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这个制度保障就是完善的集团章程配合一系列专门性的具体化的规章制度。浙江省大部门的职教集团都制定了章程,但在保障章程实施的一系列具体的规章制度还尚未成熟。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集团理事会会议制度、集团信息沟通制度、集团财务公开制度、集团成员资源共享成本补偿制度、协调统一的教学标准与质量考评制度等。
(4)整合职教集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职教集团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各成员之间需达到利益一致和均衡才能形成统一的行动。如若不然,则无法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要整合职教集团中利益相关者们的利益,在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同时满足各方利益诉求,需要职教集团在管理和运行方面的调整,更需要职教集团的利益相关者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其他群体和个人的利益,承担起自身相应的责任。
首先,在职教集团组织机构方面,保证职教集团的利益相关方拥有畅通的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渠道,促进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理事大会作为集团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必须由全体利益相关者组成,集团的重大决策必须由集团中的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定,比如邀请行业、企业参与职教集团中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等,企业可以在此过程中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也可以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集团需设置监管部门,负责对集团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机构的各项决议及运作能够兼顾各方利益;集团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素质委员会、校企合作中心、实训管理中心等机构,机构成员由各方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各机构就集团运行中的问题定期协商,以使不同部门能够相互配合,促进集团各方之间相互合作。
其次,强化集团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负责的精神。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利益诉求的满足,必须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前提。职教集团中的利益相关者们应当意识到,当每个参与者都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积极承担各自的职教集团中的责任,虽然短时间内意味着承担一定的负面后果,但是长远来看,各方的团结协作会促进集团的发展壮大。集团产生最大的利益,各方利益相关者们的利益诉求就能够得到保障,才能够产生各方共赢的局面。因此,作为职教集团中的利益相关者,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关心、扶持职教集团办学,并给予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以及相应的指导和督促;职教集团中的学校要重点提升师资、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质量,增强自身的吸
引力,职教集团中核心学校应当适当关心在职教集团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其他院校,并积极配合企业、行业方的合作;企业需要关注学校技能人才的培养,让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中学到扎实的技术;行业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内容、方式等予以及时的指导。
(作者单位: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课题项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研究课题《浙江省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运行的体制性障碍与对策研究——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2015SCG026)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面向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天津市高职院校专业布局与调整》(vE2018)
参考文献:
[1]章建新.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组建模式研究——基于公司集团与职教集团组建模式的比较[J].职业技术教育,2012(16).
[2]赵善庆.职教集团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5(1).
[3]胡思旭.浙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综述[J].教育时空,2012(7).
摘要:浙江省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占职教集团总数的80%以上,其健康的发展需要政策和制度的保障,确立职教集团法律地位,完善组织机构和构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组织模式。
关键词: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构建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2-0282-02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已从院校管理及运行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由数量扩张型的外延式发展向质量效益型的内涵式发展转换。组建职教集团,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是职业教育内涵式的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职业院校为区域产业服务的有效途径。
目前,浙江省的职教集团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仍有不少的职教集团存在着网站建设少、组织机构松散、执行力度低等问题,且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浮于表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职教集团体制障碍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因此,构建合理健康有效的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治理模式,是职教集团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集约化作用的前提。
一、政策与制度的保障支持
职教集团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在职教集团健康管理和运行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政府需出台针对职教集团组建后运行和管理的专门性政策。近些年,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职业教育集团的专门性政策文件,对职业教育集团的性质与职能、组建原则、组建形式、组建程序等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对职教集团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只是规范了职教集团组建的程序、原则和形式,对职教集团组建后运行、管理和奖惩机制尚没有细致的规定。
其次,积极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目前,浙江省大多的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是非赢利性的非法人产学联合体,导致职教集团内部的执行力低和凝聚力低,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落实职教集团独立的法人地位,使职教集团成为剧透独立的法人机构的组织,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建立专项评估审核制度。职教集团是在志愿平等的原则下建立的,且是非盈利机构,因此在项目的合作和运行方面缺少动力机制。通过政府建立的专项评估审核制度,对“不作为”的职教集团给予警告,促使其不断的改进组织机构,给予其外部压力,推其向前发展,发挥职教集团的效应。
二、完善组织结构和配套机制
1.组织架构的完善
(1)职教集团的管理架构
以实现“分层监管、全员参与、素质培养”为理念,通过精简的管理架构、高效的运行程序、有效的制衡机制及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来达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
在职教集团管理系统中,可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下分为五个层面,理事大会由全体利益相关者组成,是职教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由协议相关者组成,是职教集团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职教集团的工作机构。秘书处下设“教务委员会”和“教学管理委员会”。
在改善管理架构的同时,“学生素质培养”也是一项重要工作。把教学素质保证的程序制度化,为了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职业素质,职教集团设立相关平台,让教学人员和学生能够以活动为载体,进行灵活、多样的学生素质教育。
职教集团各项机制虽然是独立运作并由不同部门监管,但是集团组织中透过不同委员会定期会商,使不同的部门互相配合,以确保评价或审议结果能提高集团组织之间的合作,在集团组织内部,可提供讨论平台,如举办专题的交流会,让教学人员互相交流教学心得。(见图1)
图1职教集团组织架构图
(2)确立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独立法人身份
目前除个别职业教育集团外,浙江省建立的职教集团大多是非赢利性的非法人产学联合体,无独立法人,是非法人组织。这就使职教集团的功能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一是,集团成员之间的合作均靠协议维持,成员之间形成契约关系,但该类契约的甲乙关系不是成员与集团的关系,导致集团成员之间的紧密度受到局限;二是,集团的一切操作规范的法律有效性都只能通过某个成员单位(大多是牵头单位)的法人地位来实现的,在集团对外开展各项活动例如联合招生与企业缔结校企合作协议时,只能以某个成员单位的身份而不是集团的身份来行使权力,导致权利的局限;三是,由于集团没有法人身份,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中就难于界定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导致了运作的随意性。
因此,要加强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强化其管理与运行,目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加快确立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独立法人身份。可以考虑通过在民政部门注册,授予职业教育集团社团法人身份,将职业教育集团纳入社团法人的管理框架之中。
也可以将职业教育集团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使其成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义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3)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制度建设
职教集团的建立是在各参与单位自愿、互惠、平等的原则下组建的,其组织方式一般是院校、政府或行业牵头,与其他参与成员通过订立章程,签订协议,形成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众多成员的非营利联合体。各集团成员在这个平台上开展多方面的合作,如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校企合作授课等等。而集团成员之间的合作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这个制度保障就是完善的集团章程配合一系列专门性的具体化的规章制度。浙江省大部门的职教集团都制定了章程,但在保障章程实施的一系列具体的规章制度还尚未成熟。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集团理事会会议制度、集团信息沟通制度、集团财务公开制度、集团成员资源共享成本补偿制度、协调统一的教学标准与质量考评制度等。
(4)整合职教集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职教集团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各成员之间需达到利益一致和均衡才能形成统一的行动。如若不然,则无法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要整合职教集团中利益相关者们的利益,在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同时满足各方利益诉求,需要职教集团在管理和运行方面的调整,更需要职教集团的利益相关者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其他群体和个人的利益,承担起自身相应的责任。
首先,在职教集团组织机构方面,保证职教集团的利益相关方拥有畅通的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渠道,促进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理事大会作为集团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必须由全体利益相关者组成,集团的重大决策必须由集团中的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定,比如邀请行业、企业参与职教集团中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等,企业可以在此过程中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也可以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集团需设置监管部门,负责对集团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机构的各项决议及运作能够兼顾各方利益;集团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素质委员会、校企合作中心、实训管理中心等机构,机构成员由各方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各机构就集团运行中的问题定期协商,以使不同部门能够相互配合,促进集团各方之间相互合作。
其次,强化集团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负责的精神。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利益诉求的满足,必须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前提。职教集团中的利益相关者们应当意识到,当每个参与者都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积极承担各自的职教集团中的责任,虽然短时间内意味着承担一定的负面后果,但是长远来看,各方的团结协作会促进集团的发展壮大。集团产生最大的利益,各方利益相关者们的利益诉求就能够得到保障,才能够产生各方共赢的局面。因此,作为职教集团中的利益相关者,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关心、扶持职教集团办学,并给予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以及相应的指导和督促;职教集团中的学校要重点提升师资、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质量,增强自身的吸
引力,职教集团中核心学校应当适当关心在职教集团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其他院校,并积极配合企业、行业方的合作;企业需要关注学校技能人才的培养,让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中学到扎实的技术;行业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内容、方式等予以及时的指导。
(作者单位: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课题项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研究课题《浙江省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运行的体制性障碍与对策研究——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2015SCG026)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面向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天津市高职院校专业布局与调整》(vE2018)
参考文献:
[1]章建新.行业主导型职教集团组建模式研究——基于公司集团与职教集团组建模式的比较[J].职业技术教育,2012(16).
[2]赵善庆.职教集团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5(1).
[3]胡思旭.浙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综述[J].教育时空,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