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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六抓六坚持” 着力提升五项能力
2012年,在上海市交通港口局领导下,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围绕局党组“六抓六坚持”的工作方针,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能力建设年”为主线,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行业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队伍建设能力,强化监管、拓展服务、提高效能,努力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内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截至12月31日,全市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8件,同比下降20%;成功救助遇险船舶324艘,救助遇险船员321人,救助成功率达99.1%。无污染等级事故,无客渡船等级事故。全市内河辖区共完成货物吞吐量9818.9950万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718858艘次,船舶安检3753艘次,营运检验船舶1023艘(1104835总吨)。
1、注重多措并举,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抓责任传递,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健全安全工作领导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另一方面,强化落实安全责任,明确了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抓安全宣传,船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事故案例进课堂”和发放告知书等形式,督促船员落实十大安全措施,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抓专项治理,通航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始终把“重点对象、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作为安全监管的牛鼻子,针对浮吊船作业、四客一危运输、船舶超载和配员、“三无”船舶,着力强化专项治理。
抓业务规范,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强化。实施《上海市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评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建立水工监管信息通报制度;成立安检质量巡查评估小组;完善船舶诚信体系建设。
抓危品管理,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船舶防污染监管;大力推进船舶污染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资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抓联动协作,管理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水上公安机关制订了《2012年联动联勤协作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双方管理信息资源互享机制。各层次联动单位多次开展避风船舶护航、非法渔网渔具取缔等一系列专项联合行动。建立《省际交界水域水上公安、地方海事应急联动机制》。
2、注重科学管理,行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以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中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拓展服务举措,助推上海市水运行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水运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有序推进航道建设,重点推进了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大治河段)、长湖申线、平申线等项目立项;完成大芦线航道整治一期工程(临港新城段)、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收尾。二是推进区域航道网络规划,编制完成“上海市内河航道(Ⅴ~Ⅶ级)规划实施方案”(初稿)。三是规范航道行政管理,编制完成了《上海市航务管理处涉水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实施细则(试行)》。四是突出航道维护管理,开展《上海市内河航道维护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水运行业市场稳步发展。主动对接企业,定期对水运典型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数据分析、动态跟踪,研究行业发展态势。水运企业向规模化发展,2012年上海市注册的航运企业平均运力规模达29620载重吨,较2011年同期增长16.03%。水运生产量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在册运力共完成货运量6878万吨,同比增长27.89%。
水上旅游发展势头良好。2012年全市水上旅游客运量达380.95万人次;其中黄浦江游览共接待游客331.47万人次,同比增长10.17%;苏州河、淀山湖等内河水上旅游项目共完成客运量49.48万人次,继续保持着10%以上的增长率。
行业规范水平上新台阶。开展提高市内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门槛的研究;全面梳理水运企业经营资质情况;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和老旧船舶拆解工作,积极推广船型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引导行业结构调整。
3、注重固本强基,内部建设成效稳步提升
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内河水上搜救中心及三个分中心建设正式启动;苏申外港线、杭申线航道信息化项目交工验收;上海内河交通管理和应急联动系统、内河航务(海事)现场业务整合系统及航运企业运营安全报送系统完成开发。
依法行政建设取得实效。研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规范执法程序。
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深化。通过责任细化分解,全面深化岗位职责目标管理,逐步形成以岗位职责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科学管理机制。
航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上海市航务处经费预算实现由差额拨款变更为全额拨款的背景下,完成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情况的梳理及身份甄别。
队伍综合素质稳步提高。把培训和轮岗作为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能力的有效抓手,实施全员培训和执法人员五年轮训计划。全年共有946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
全面履职 推动上海内河港航安全科学快速发展
2013年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工作总体目标是:保持内河港航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水运行业发展规范有序、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自身能力建设成效明显。总体思路是:围绕打造水上高速公路、建设“四型海事”的要求,继续突出能力建设,坚持全面履职、聚焦安全监管,坚持管理提升、聚焦水运发展,坚持凝心聚力,聚焦内部建设,推动上海市内河港航安全、科学、快速发展。
1、坚持全面履职,五个注重聚焦安全监管
注重源头防控。把好船舶检验关,把船舶安全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对“四客一危”、新能源、游艇等船舶的检验力度;把好船员素质关;把好船舶超载关,把黄浦江上游作为船舶超载源头治理的重点水域;把好水工审核关。
注重现场监管。突出加强对影响通航安全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现场监管,修订、完善《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内河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船员行为;强化重点监管。推进巡航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整合系统资源,探索推广电子巡航和船舶动态监管新途径。 注重应急处置。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作为控制事故影响、减少人员死亡的有效抓手,与其他管理措施相结合,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装备保障,力争在上半完成搜救中心及三个分中心项目建设。
注重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好联勤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管理合力。深化与水上公安机关的联动联勤协作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毗邻海事机构间的联动协作,进一步完善与江、浙、沪、皖船检互认工作,丰富“莫干山协议”内容,扩大协议框架内的合作外延。
注重机制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将有限的监管力量和资源,向重点辖区、重点水域倾斜和集中,实现优化配置。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排查—登记—上报—督办—治理—反馈”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完善长效机制,将公务船保洁船监管、违章船舶信息通报、船舶安检巡查、船舶污染物规范接收、船舶及相关作业防污染备案情况监督检查等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2、坚持管理提升,五个推进聚焦水运发展
推进航道管理。开展航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上海市内河航道(Ⅴ~Ⅶ级)航道布局规划”启动,着手制定市内河航道维护规划(2014年~2020年);推动航道维护管理,按计划推进2013年城维项目和2012年燃油税返还项目,完成2014年城维储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航道标识建设;加强航道执法管理。
推进市场培育。发展水上旅游市场。在规范发展黄浦江游览的同时,拓展淀山湖、滴水湖、明珠湖以及苏州河等水上旅游项目。引导水运市场发展;关注企业经营动态,为水运企业排忧解难,确保市场运营规范和行业安全稳定。
推进行业规范。加强法规宣传贯彻。根据部水运局安排,承担《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初稿)》修订工作;加快落实市港航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业运力结构,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拆解工作,积极推广船型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规范码头许可经营;加强运政动态核查,完善健全运政管理系统和行业数据汇总分析系统。
推进绿色水运。推动老旧船舶报废更新。继续落实《上海市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行动方案》,按照“保稳定,促发展,调结构,重安全”的工作思路,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鼓励内河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加强船舶防污染工作。
推进行业诚信。加强码头企业诚信建设,不断强化“船岸双控”力度,定期对企业的诚信进行考评,建立诚信船舶和船长的公开机制;推动港航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局诚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要求,研究拟定“港航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规范处运管、港口、海事条线的诚信推进工作。
3、坚持凝心聚力,五个深化聚焦内部建设
深化航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参公改革,细化推进工作方案。
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既受又理”试点要求;加强政策法规研究,积极推动处罚措施的建立;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实现法治惠民;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一线执法水平和执法意识。
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青年干部培养,强化新任干部培训,加强全员教育学习,促进事业单位队伍建设。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制订全系统“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深化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常态运行、动态监管机制;加大督查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之风。
深化制度规范建设。建立基层业务台帐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做好预算执行管理。
2012年,在上海市交通港口局领导下,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围绕局党组“六抓六坚持”的工作方针,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能力建设年”为主线,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行业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队伍建设能力,强化监管、拓展服务、提高效能,努力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内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截至12月31日,全市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8件,同比下降20%;成功救助遇险船舶324艘,救助遇险船员321人,救助成功率达99.1%。无污染等级事故,无客渡船等级事故。全市内河辖区共完成货物吞吐量9818.9950万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718858艘次,船舶安检3753艘次,营运检验船舶1023艘(1104835总吨)。
1、注重多措并举,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抓责任传递,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健全安全工作领导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另一方面,强化落实安全责任,明确了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抓安全宣传,船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事故案例进课堂”和发放告知书等形式,督促船员落实十大安全措施,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抓专项治理,通航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始终把“重点对象、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作为安全监管的牛鼻子,针对浮吊船作业、四客一危运输、船舶超载和配员、“三无”船舶,着力强化专项治理。
抓业务规范,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强化。实施《上海市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评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建立水工监管信息通报制度;成立安检质量巡查评估小组;完善船舶诚信体系建设。
抓危品管理,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船舶防污染监管;大力推进船舶污染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资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抓联动协作,管理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水上公安机关制订了《2012年联动联勤协作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双方管理信息资源互享机制。各层次联动单位多次开展避风船舶护航、非法渔网渔具取缔等一系列专项联合行动。建立《省际交界水域水上公安、地方海事应急联动机制》。
2、注重科学管理,行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以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中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拓展服务举措,助推上海市水运行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水运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有序推进航道建设,重点推进了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大治河段)、长湖申线、平申线等项目立项;完成大芦线航道整治一期工程(临港新城段)、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收尾。二是推进区域航道网络规划,编制完成“上海市内河航道(Ⅴ~Ⅶ级)规划实施方案”(初稿)。三是规范航道行政管理,编制完成了《上海市航务管理处涉水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实施细则(试行)》。四是突出航道维护管理,开展《上海市内河航道维护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水运行业市场稳步发展。主动对接企业,定期对水运典型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数据分析、动态跟踪,研究行业发展态势。水运企业向规模化发展,2012年上海市注册的航运企业平均运力规模达29620载重吨,较2011年同期增长16.03%。水运生产量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在册运力共完成货运量6878万吨,同比增长27.89%。
水上旅游发展势头良好。2012年全市水上旅游客运量达380.95万人次;其中黄浦江游览共接待游客331.47万人次,同比增长10.17%;苏州河、淀山湖等内河水上旅游项目共完成客运量49.48万人次,继续保持着10%以上的增长率。
行业规范水平上新台阶。开展提高市内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门槛的研究;全面梳理水运企业经营资质情况;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和老旧船舶拆解工作,积极推广船型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引导行业结构调整。
3、注重固本强基,内部建设成效稳步提升
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内河水上搜救中心及三个分中心建设正式启动;苏申外港线、杭申线航道信息化项目交工验收;上海内河交通管理和应急联动系统、内河航务(海事)现场业务整合系统及航运企业运营安全报送系统完成开发。
依法行政建设取得实效。研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规范执法程序。
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深化。通过责任细化分解,全面深化岗位职责目标管理,逐步形成以岗位职责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科学管理机制。
航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上海市航务处经费预算实现由差额拨款变更为全额拨款的背景下,完成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情况的梳理及身份甄别。
队伍综合素质稳步提高。把培训和轮岗作为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能力的有效抓手,实施全员培训和执法人员五年轮训计划。全年共有946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
全面履职 推动上海内河港航安全科学快速发展
2013年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工作总体目标是:保持内河港航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水运行业发展规范有序、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自身能力建设成效明显。总体思路是:围绕打造水上高速公路、建设“四型海事”的要求,继续突出能力建设,坚持全面履职、聚焦安全监管,坚持管理提升、聚焦水运发展,坚持凝心聚力,聚焦内部建设,推动上海市内河港航安全、科学、快速发展。
1、坚持全面履职,五个注重聚焦安全监管
注重源头防控。把好船舶检验关,把船舶安全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对“四客一危”、新能源、游艇等船舶的检验力度;把好船员素质关;把好船舶超载关,把黄浦江上游作为船舶超载源头治理的重点水域;把好水工审核关。
注重现场监管。突出加强对影响通航安全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现场监管,修订、完善《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内河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船员行为;强化重点监管。推进巡航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整合系统资源,探索推广电子巡航和船舶动态监管新途径。 注重应急处置。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作为控制事故影响、减少人员死亡的有效抓手,与其他管理措施相结合,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装备保障,力争在上半完成搜救中心及三个分中心项目建设。
注重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好联勤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管理合力。深化与水上公安机关的联动联勤协作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毗邻海事机构间的联动协作,进一步完善与江、浙、沪、皖船检互认工作,丰富“莫干山协议”内容,扩大协议框架内的合作外延。
注重机制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将有限的监管力量和资源,向重点辖区、重点水域倾斜和集中,实现优化配置。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排查—登记—上报—督办—治理—反馈”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完善长效机制,将公务船保洁船监管、违章船舶信息通报、船舶安检巡查、船舶污染物规范接收、船舶及相关作业防污染备案情况监督检查等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2、坚持管理提升,五个推进聚焦水运发展
推进航道管理。开展航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上海市内河航道(Ⅴ~Ⅶ级)航道布局规划”启动,着手制定市内河航道维护规划(2014年~2020年);推动航道维护管理,按计划推进2013年城维项目和2012年燃油税返还项目,完成2014年城维储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航道标识建设;加强航道执法管理。
推进市场培育。发展水上旅游市场。在规范发展黄浦江游览的同时,拓展淀山湖、滴水湖、明珠湖以及苏州河等水上旅游项目。引导水运市场发展;关注企业经营动态,为水运企业排忧解难,确保市场运营规范和行业安全稳定。
推进行业规范。加强法规宣传贯彻。根据部水运局安排,承担《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初稿)》修订工作;加快落实市港航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业运力结构,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拆解工作,积极推广船型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规范码头许可经营;加强运政动态核查,完善健全运政管理系统和行业数据汇总分析系统。
推进绿色水运。推动老旧船舶报废更新。继续落实《上海市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行动方案》,按照“保稳定,促发展,调结构,重安全”的工作思路,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鼓励内河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加强船舶防污染工作。
推进行业诚信。加强码头企业诚信建设,不断强化“船岸双控”力度,定期对企业的诚信进行考评,建立诚信船舶和船长的公开机制;推动港航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局诚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要求,研究拟定“港航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规范处运管、港口、海事条线的诚信推进工作。
3、坚持凝心聚力,五个深化聚焦内部建设
深化航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参公改革,细化推进工作方案。
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既受又理”试点要求;加强政策法规研究,积极推动处罚措施的建立;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实现法治惠民;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一线执法水平和执法意识。
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青年干部培养,强化新任干部培训,加强全员教育学习,促进事业单位队伍建设。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制订全系统“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深化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常态运行、动态监管机制;加大督查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之风。
深化制度规范建设。建立基层业务台帐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做好预算执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