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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下一代购买房屋作为婚房赠与夫妻二人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但由于种种原因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有权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及父母在子女婚姻岌岌可危时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赠与成为争论的焦点。本文试图从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理论、原则及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结合当代社会背景及《婚姻法解释(三)》的精神进行评述,并提出两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