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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12月15日向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乡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出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村[2011]102号),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现将指引具体内容转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