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克里夫·罗宾逊在NBA奋战了18个赛季留下一连串纪录:出战1380场比赛在NBA历史上排在第七,42561分钟的总出场总时间排在历史上第17位,他还是联盟历史上仅有的三名拥有2.08米身高且生涯三分球总进球数达到1200个的球员之一(另外两人是诺维茨基和拉沙德·刘易斯)。罗宾逊虽然以其远人一筹的射程在球队拥挤的轮换阵容中占得一席之地,但他从来不喜欢别人称呼他为“大后锋”,甚至他都不认为自己是严格意义上的射手。
“我整个职业生涯进了大概两万分(实际为19591分),那并不仅仅全是三分球。”罗宾逊说。
在1989年作为一名新秀球员加入到以总冠军为目标的开拓者队,罗宾逊需要展现出多样的才能从而挤进一个拥有德雷克斯勒、特里·波特、杰罗姆·科西、巴克·威廉姆斯等球员的锋线轮换阵容中。但他的成功建立在那令人称道的外线投射能力上,而且,与其他大个子不同的是,他并不羞于将其展现出来。
“对我来说,我总在训练时练习投篮,并且只要有空位,我就有信心将其投中。”罗宾逊说,“很多时候,你会发现那些大个子是会去练习投篮的,而且也能在训练中投进,但是他们没有自信能在比赛中完成同样的事情。而我一直觉得只要我不断训练,我就有信心去做到它。”
罗宾逊是想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从而能作为一名年轻球员在开拓者轮换阵容中脱颖而出,但他和另外几个会投篮的大个子在那个年代所做的事情却对整个联盟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我很高兴能成为一名改变人们观念的先行者,让人们知道大个子并不只能去内线拼杀。”上世纪90年代的另一位“大后锋”先驱者特里·米尔斯说道。
米尔斯如今是密歇根州迪尔伯恩市亨利福特社区大学的一名篮球助教,不同于今日的“大后锋”,他和罗宾逊是2000年之前仅有的12名拥有至少2.06米的身高,且平均每场比赛至少有三次三分投篮尝试中的两个球员——和其他先驱者们处于一个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身存在价值的时代。他们的投篮确实很棒,但是他们还需要与“大个子应该做什么”的传统观念进行一定的斗争。
罗宾逊承认远离内线曾让他感受到很大压力,但是最近20年对有着远射能力的大个子来说,这些压力正在逐步减少。在1992-93和1993-94赛季,只有一名球员同时满足身高在2.06米以上和平均每场有三次以上三分出手这两个条件。到了本赛季,联盟中有15名球员达到了这两个条件,其中身高达到2.08米的莱恩·安德森场均三分出手达到7次,在全联盟排名第二,仅次于斯蒂芬·库里的7.3次。
“当我还小的时候,我对后卫技术很着迷,所以我不由被外线所吸引。”罗宾逊说,“然后,我就试图将内外线的技术结合起来,这能让你在场上有着更全面的表现。而你做得越多,你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机会。”
好在罗宾逊不只是一个人在战斗,作为1990年毕业密歇根大学的首轮新秀,米尔斯是作为典型的背筐型大个子进入联盟的。在大学效力期间,米尔斯的内线得分占了很大比重,而且他也是校队里一名出色的篮板手,帮助密歇根大学获得1989年NCAA冠军。在米尔斯职业生涯的前两年,即使不太被注意,但他在掘金和篮网的贡献却是确实非常稳定的。他在1992年休赛期作为一名自由球员与其家乡的底特律活塞签约之后,米尔斯开始发掘出让他11年NBA生涯显得格外与众不同的武器——三分球投射。
2在米尔斯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有机会与另一名将投篮作为其看家本领的大个子共事:比尔·兰比尔。
“我有机会能和比尔一起打球,他可以说是大个子射手的鼻祖。”米尔斯说,“他不断和我说如果我能投中那些球,那会使我令人印象深刻,并且对我的职业生涯也有帮助。比尔真的对我球员生涯帮助良多,他还经常鼓励我。”
米尔斯在为活塞效力的第一个赛季就尝试了生涯新高的36次远投出手,命中了其中的十个。在接下来的一个赛季,他三分线外为73投 24中。之后的1994-95赛季,是米尔斯作为投手后突破性的一个赛季,他在三分线外285投109中,命中率达到38%。1995-96赛季前,道格·科林斯接过了活塞的帅印,米尔斯真正成为一个具备投射能力的大个子在现代NBA的进攻中所拥有的潜力。
“四号位真的发展很快,当你看到像勒布朗这样无论何时都能切入篮下并且完成进攻的球员,你将不再总需要一个大个子堵塞在篮下了。”米尔斯说,“当科林斯当我们主教练的时候,我有个更舒服的投篮选择——他让我更多地与格兰特·希尔进行挡拆配合,这对我们是个双赢,对换防到希尔的大个子来说,防守希尔是个巨大的挑战,因为他能够快速突破,而且希尔也可以传球给我,让我在一个矮小的球员面前投篮。”米尔斯那个赛季的三分球命中率达到了39%,他作为一名卓有成效的远程威胁者帮助活塞从之前一年的28胜一举打进1995-96赛季的季后赛。
也有其他球员因为执教理念而获益。马特·布拉德曾在火箭效力九个赛季,当时休斯敦在名人堂中锋“大梦”奥拉朱旺周围的各个位置都配备了一干能够拉开空间的射手,这为他和罗伯特·霍里在球场上实现了自身的最大价值。担任火箭解说嘉宾已经八个年头的布拉德,将火箭能够获得此成就都归功于主教练汤姆贾诺维奇能够远见性地用射手拉开场上空间的行为。
“我认为鲁迪相当超前地理解着球场上的空间,以及三分球的益处。”布拉德说,“鲁迪用我来为哈基姆、还有巴克利拉开背身的空间,他也很好地让我执行Pick-and-Pop战术(挡拆战术中的一种,挡拆后不是切入篮下,而是外切,从而寻找空位,进行接传球投篮)。鲁迪总是鼓励我去投三分,所以我会把将“大后锋”发扬光大的功劳全部归功于他。 像米尔斯一样,布拉德在进入NBA之前是一名传统的大个子。但是伤病让他不得不发掘出其他技能来成为一名成功的职业球员。其实当他在大学的第一年NCAA甚至还没有设立三分线,但在科罗拉多大学的第二年,他就开始扩展自己的射程了。
“直到我的生涯几乎结束的时候,我才认为自己是一名严格意义上的射手,”布拉德说,“五次膝盖手术夺走了我的运动能力,在我的生涯末期,我所能做的全部就是投三分球。我觉得自己是一名以三分为手段的球员,它让我在生涯末期还能继续留在联盟里。”
考虑到罗宾逊、米尔斯、布拉德以及其他人最初的成功,更多球队争相效仿也就不以为怪了。在1990年代,有三名主教练使用大个子拉开场上空间获得了成功——科林斯的活塞、阿德尔曼的开拓者和乔治·卡尔的超音速——这三位教练时至今日仍然在联盟执教。
教练们的开拓远见,也是建立在从1990年代开始NBA各队将三分球战术列入主流攻击手段。有些球队发现,有必要增加这种战术奇袭能力,所以会要求队中的长人球员具备这种能力。另一个原因,是1990年代以后,大量的欧洲球员进入了NBA。他们所带来了许多欧洲长人的经验,其中包括欧洲长人会切会传的特点,另外就是许多欧洲长人都具有远射能力。
3身高2.06米以上场均三分出手三次以上的球员在1999-00赛季之后大量出现,同时增加的还有打得更像后卫的大个子数量。
“就像我打球那个时代的托尼·库科奇一样——他有2.08米,但是他能运球、能投篮。”米尔斯说,“自从像诺维茨基或杜兰特这样的例子出现,我们见到了越来越多类似的球员。他们让大个子们知道比赛不必被局限住。”
有三分能力的大个子对于NBA比赛的影响越来越大,马刺的三分射手马特·邦纳把这归因于在他之前的先驱者,因为是他们的成功让后来的教练们更能接受并鼓励这类投篮的出现和发展。
“我很幸运我的教练在我技术塑造之初并没有因为我比别人高就让我死守在油漆区。我觉得那时我遇到一个很有远见的教练。”邦纳说,“那像欧洲篮球模式——每个人都学背身脚步,每个人也要练习远距离投篮,所以当正式比赛的时候,球员们就能仿佛像无处不在一样地执行动态进攻。”
太阳的长人钱宁·弗莱说内线的激烈肢体接触是他发展外线投篮的重要原因。虽然在大学,他的身体足够强壮能够适应内线的肢体接触,但在NBA,对大个球员的块头和力量要求都有很大提高,拥有外线的投篮技能可以让弗莱弥补自己在内线的不足。
“首先,我最重的时候也只有250磅,所以我没有能力去冲击内线(与一些联盟最壮的家伙对抗)”弗莱说,“对我来说,(投三分)是一件特别的事,那是我能带给比赛与众不同的方面。我经常要和一些大个中锋一起打球,他们需要空间,能让他们背身单打。”
弗莱在亚利桑那大学的四年时间仅仅尝试过23个三分出手,他在尼克斯和开拓者的头四年里也只有70次三分出手。但与1990年代那些先行者们极为相似的是,找到一个适合“大后锋”的进攻系统让他如鱼得水。弗莱在2009-10赛季加盟太阳,从那时候起,他每个赛季场均三分出手364次。在德安东尼和之后的金特里的进攻体系中,太阳最大程度地利用了所有能拉开空间的球员,而弗莱快速地认识到了,他的投篮能力能为球队的大个子和纳什作出何种贡献。
“现在,(投篮)是我被人熟知的原因,他帮助教练为我在其他人中发现不同的机会,”弗莱说,“我很确信,是的,我不会超过阿玛尔(斯塔达迈尔),我也不能像罗宾(洛佩兹)那样强壮,在那之间的是什么呢?我看见我的投篮能为阿玛尔创造的机会,以及能为纳什拉开的空间。”
尽管能否兼容球队体系以及机遇仍是球员能否在NBA轮换阵容中争得一席之地的重要因素,1990年代那些会投三分的大个先驱者们的努力显然极大增加了今天“大后锋”的令人信服的程度。
之前几年魔术一直采用和汤姆贾诺维奇在火箭的冠军阵容相似的策略,四名射手围绕在一名具有统治力的中锋(霍华德)周围,这样的配置曾让他们打进过总决赛。而会投篮的大个子,比如像刘易斯、安德森、维兰诺瓦、哈林顿和巴格纳尼等,他们获得的丰厚的合同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其在球场上潜在的三分威胁。
篮球迷们总是喜欢把不同时期的球员拉倒一起讨论孰强孰弱。一个重要的观点是过去的球星在当今的联盟中很难取得更好的成绩,因为现在的球员比过去的球员更快也更强壮。尽管这些观点并没有错,但是今天更具创新的进攻战术和愈加模糊的位置定义,可以让1990年代那些会投篮的大个子们放到今天也许会有更大的发挥。
“我总是开玩笑说我早生了20年。”布拉德说,“会投三分的大个子在现在的联盟可是能打很长时间的。”
“我整个职业生涯进了大概两万分(实际为19591分),那并不仅仅全是三分球。”罗宾逊说。
在1989年作为一名新秀球员加入到以总冠军为目标的开拓者队,罗宾逊需要展现出多样的才能从而挤进一个拥有德雷克斯勒、特里·波特、杰罗姆·科西、巴克·威廉姆斯等球员的锋线轮换阵容中。但他的成功建立在那令人称道的外线投射能力上,而且,与其他大个子不同的是,他并不羞于将其展现出来。
“对我来说,我总在训练时练习投篮,并且只要有空位,我就有信心将其投中。”罗宾逊说,“很多时候,你会发现那些大个子是会去练习投篮的,而且也能在训练中投进,但是他们没有自信能在比赛中完成同样的事情。而我一直觉得只要我不断训练,我就有信心去做到它。”
罗宾逊是想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从而能作为一名年轻球员在开拓者轮换阵容中脱颖而出,但他和另外几个会投篮的大个子在那个年代所做的事情却对整个联盟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我很高兴能成为一名改变人们观念的先行者,让人们知道大个子并不只能去内线拼杀。”上世纪90年代的另一位“大后锋”先驱者特里·米尔斯说道。
米尔斯如今是密歇根州迪尔伯恩市亨利福特社区大学的一名篮球助教,不同于今日的“大后锋”,他和罗宾逊是2000年之前仅有的12名拥有至少2.06米的身高,且平均每场比赛至少有三次三分投篮尝试中的两个球员——和其他先驱者们处于一个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身存在价值的时代。他们的投篮确实很棒,但是他们还需要与“大个子应该做什么”的传统观念进行一定的斗争。
罗宾逊承认远离内线曾让他感受到很大压力,但是最近20年对有着远射能力的大个子来说,这些压力正在逐步减少。在1992-93和1993-94赛季,只有一名球员同时满足身高在2.06米以上和平均每场有三次以上三分出手这两个条件。到了本赛季,联盟中有15名球员达到了这两个条件,其中身高达到2.08米的莱恩·安德森场均三分出手达到7次,在全联盟排名第二,仅次于斯蒂芬·库里的7.3次。
“当我还小的时候,我对后卫技术很着迷,所以我不由被外线所吸引。”罗宾逊说,“然后,我就试图将内外线的技术结合起来,这能让你在场上有着更全面的表现。而你做得越多,你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机会。”
好在罗宾逊不只是一个人在战斗,作为1990年毕业密歇根大学的首轮新秀,米尔斯是作为典型的背筐型大个子进入联盟的。在大学效力期间,米尔斯的内线得分占了很大比重,而且他也是校队里一名出色的篮板手,帮助密歇根大学获得1989年NCAA冠军。在米尔斯职业生涯的前两年,即使不太被注意,但他在掘金和篮网的贡献却是确实非常稳定的。他在1992年休赛期作为一名自由球员与其家乡的底特律活塞签约之后,米尔斯开始发掘出让他11年NBA生涯显得格外与众不同的武器——三分球投射。
2在米尔斯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有机会与另一名将投篮作为其看家本领的大个子共事:比尔·兰比尔。
“我有机会能和比尔一起打球,他可以说是大个子射手的鼻祖。”米尔斯说,“他不断和我说如果我能投中那些球,那会使我令人印象深刻,并且对我的职业生涯也有帮助。比尔真的对我球员生涯帮助良多,他还经常鼓励我。”
米尔斯在为活塞效力的第一个赛季就尝试了生涯新高的36次远投出手,命中了其中的十个。在接下来的一个赛季,他三分线外为73投 24中。之后的1994-95赛季,是米尔斯作为投手后突破性的一个赛季,他在三分线外285投109中,命中率达到38%。1995-96赛季前,道格·科林斯接过了活塞的帅印,米尔斯真正成为一个具备投射能力的大个子在现代NBA的进攻中所拥有的潜力。
“四号位真的发展很快,当你看到像勒布朗这样无论何时都能切入篮下并且完成进攻的球员,你将不再总需要一个大个子堵塞在篮下了。”米尔斯说,“当科林斯当我们主教练的时候,我有个更舒服的投篮选择——他让我更多地与格兰特·希尔进行挡拆配合,这对我们是个双赢,对换防到希尔的大个子来说,防守希尔是个巨大的挑战,因为他能够快速突破,而且希尔也可以传球给我,让我在一个矮小的球员面前投篮。”米尔斯那个赛季的三分球命中率达到了39%,他作为一名卓有成效的远程威胁者帮助活塞从之前一年的28胜一举打进1995-96赛季的季后赛。
也有其他球员因为执教理念而获益。马特·布拉德曾在火箭效力九个赛季,当时休斯敦在名人堂中锋“大梦”奥拉朱旺周围的各个位置都配备了一干能够拉开空间的射手,这为他和罗伯特·霍里在球场上实现了自身的最大价值。担任火箭解说嘉宾已经八个年头的布拉德,将火箭能够获得此成就都归功于主教练汤姆贾诺维奇能够远见性地用射手拉开场上空间的行为。
“我认为鲁迪相当超前地理解着球场上的空间,以及三分球的益处。”布拉德说,“鲁迪用我来为哈基姆、还有巴克利拉开背身的空间,他也很好地让我执行Pick-and-Pop战术(挡拆战术中的一种,挡拆后不是切入篮下,而是外切,从而寻找空位,进行接传球投篮)。鲁迪总是鼓励我去投三分,所以我会把将“大后锋”发扬光大的功劳全部归功于他。 像米尔斯一样,布拉德在进入NBA之前是一名传统的大个子。但是伤病让他不得不发掘出其他技能来成为一名成功的职业球员。其实当他在大学的第一年NCAA甚至还没有设立三分线,但在科罗拉多大学的第二年,他就开始扩展自己的射程了。
“直到我的生涯几乎结束的时候,我才认为自己是一名严格意义上的射手,”布拉德说,“五次膝盖手术夺走了我的运动能力,在我的生涯末期,我所能做的全部就是投三分球。我觉得自己是一名以三分为手段的球员,它让我在生涯末期还能继续留在联盟里。”
考虑到罗宾逊、米尔斯、布拉德以及其他人最初的成功,更多球队争相效仿也就不以为怪了。在1990年代,有三名主教练使用大个子拉开场上空间获得了成功——科林斯的活塞、阿德尔曼的开拓者和乔治·卡尔的超音速——这三位教练时至今日仍然在联盟执教。
教练们的开拓远见,也是建立在从1990年代开始NBA各队将三分球战术列入主流攻击手段。有些球队发现,有必要增加这种战术奇袭能力,所以会要求队中的长人球员具备这种能力。另一个原因,是1990年代以后,大量的欧洲球员进入了NBA。他们所带来了许多欧洲长人的经验,其中包括欧洲长人会切会传的特点,另外就是许多欧洲长人都具有远射能力。
3身高2.06米以上场均三分出手三次以上的球员在1999-00赛季之后大量出现,同时增加的还有打得更像后卫的大个子数量。
“就像我打球那个时代的托尼·库科奇一样——他有2.08米,但是他能运球、能投篮。”米尔斯说,“自从像诺维茨基或杜兰特这样的例子出现,我们见到了越来越多类似的球员。他们让大个子们知道比赛不必被局限住。”
有三分能力的大个子对于NBA比赛的影响越来越大,马刺的三分射手马特·邦纳把这归因于在他之前的先驱者,因为是他们的成功让后来的教练们更能接受并鼓励这类投篮的出现和发展。
“我很幸运我的教练在我技术塑造之初并没有因为我比别人高就让我死守在油漆区。我觉得那时我遇到一个很有远见的教练。”邦纳说,“那像欧洲篮球模式——每个人都学背身脚步,每个人也要练习远距离投篮,所以当正式比赛的时候,球员们就能仿佛像无处不在一样地执行动态进攻。”
太阳的长人钱宁·弗莱说内线的激烈肢体接触是他发展外线投篮的重要原因。虽然在大学,他的身体足够强壮能够适应内线的肢体接触,但在NBA,对大个球员的块头和力量要求都有很大提高,拥有外线的投篮技能可以让弗莱弥补自己在内线的不足。
“首先,我最重的时候也只有250磅,所以我没有能力去冲击内线(与一些联盟最壮的家伙对抗)”弗莱说,“对我来说,(投三分)是一件特别的事,那是我能带给比赛与众不同的方面。我经常要和一些大个中锋一起打球,他们需要空间,能让他们背身单打。”
弗莱在亚利桑那大学的四年时间仅仅尝试过23个三分出手,他在尼克斯和开拓者的头四年里也只有70次三分出手。但与1990年代那些先行者们极为相似的是,找到一个适合“大后锋”的进攻系统让他如鱼得水。弗莱在2009-10赛季加盟太阳,从那时候起,他每个赛季场均三分出手364次。在德安东尼和之后的金特里的进攻体系中,太阳最大程度地利用了所有能拉开空间的球员,而弗莱快速地认识到了,他的投篮能力能为球队的大个子和纳什作出何种贡献。
“现在,(投篮)是我被人熟知的原因,他帮助教练为我在其他人中发现不同的机会,”弗莱说,“我很确信,是的,我不会超过阿玛尔(斯塔达迈尔),我也不能像罗宾(洛佩兹)那样强壮,在那之间的是什么呢?我看见我的投篮能为阿玛尔创造的机会,以及能为纳什拉开的空间。”
尽管能否兼容球队体系以及机遇仍是球员能否在NBA轮换阵容中争得一席之地的重要因素,1990年代那些会投三分的大个先驱者们的努力显然极大增加了今天“大后锋”的令人信服的程度。
之前几年魔术一直采用和汤姆贾诺维奇在火箭的冠军阵容相似的策略,四名射手围绕在一名具有统治力的中锋(霍华德)周围,这样的配置曾让他们打进过总决赛。而会投篮的大个子,比如像刘易斯、安德森、维兰诺瓦、哈林顿和巴格纳尼等,他们获得的丰厚的合同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其在球场上潜在的三分威胁。
篮球迷们总是喜欢把不同时期的球员拉倒一起讨论孰强孰弱。一个重要的观点是过去的球星在当今的联盟中很难取得更好的成绩,因为现在的球员比过去的球员更快也更强壮。尽管这些观点并没有错,但是今天更具创新的进攻战术和愈加模糊的位置定义,可以让1990年代那些会投篮的大个子们放到今天也许会有更大的发挥。
“我总是开玩笑说我早生了20年。”布拉德说,“会投三分的大个子在现在的联盟可是能打很长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