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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分散,采取由使用单位自建、自管、自用的建设模式,导致的最大问题是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工期和质量等难以有效控制。针对这一状况,近几年来,一些省、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本文在界定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代建制下非经营性项目的实施程序,并对代建项目的实施和政府投资监管进行了初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