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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县级政府举债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向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二是向国内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借入的建设性资金。三是国债转贷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四是以下属部门(单位)名义借入的用于政府公共项目的各类债务。这类债务不断累积,财政还贷风险也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