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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务院出台《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的法律地位,并提出国家实行督学制度。教育督导的成效关键在督学,督学作为教育督导实施的主体,其素质与能力直接影响着教育督导制度的全面推行与实施。当前,我国的督学队伍建设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特别是县区级督学队伍大多由教研员、学校业务副校长或是优秀教师组成,督学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身份,因而,面对新的工作必须转变角色,加强个人的专业修炼,逐步形成督学的专业视角与思维方式,如此才能更好地适应教育督导工作。那么,就一名督学而言,应当具备怎样的专业视角与思维方式呢?笔者认为应当突出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