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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之美,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花朵装扮与烘托的。层绿叠翠的花季,游山玩水、踏青赏花,成为众多人趋之若鹜的憧憬。一般情况下,凡被人视作美景的地方,花皆犹似盛宴中的一道主菜,万万不可缺席。即使那些人迹罕至的荒坡野岭,同样也是花团锦绣。温馨的季节,孵化出了大江南北的万紫千红。
花与人,仿佛进行着一场甜蜜的愛恋。花勾引着人,人钟情着花。千姿百态的花,或大红大紫地热烈,或含情脉脉地娇羞,人仅瞥其一眼,就足以神魂颠倒。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慷慨馈赠,它用自身的五彩缤纷,在给人以视觉享受的同时,也软化着人心坚硬的外壳,弥合着生命龟裂的年轮,并给人以心灵的晓谕和暗示。作为人,既是花的忠实拥趸,又是花的坚实主宰。人从花中受益,也以德报德地怜惜着花,护佑着花,栽培着花,欣赏着花。那些真正的怜花之人,必是护花之主,绝然不肯让花受到轻微的伤害,更别提情绪化地随意踩其一脚,摘其一朵了。
花聚合起来,色彩缤纷,汪洋恣肆。但就其个体而言,却很渺小,亦很脆弱。然而,花天生就不属于草根阶层,而是植物中的贵族,其相貌俊逸,品相高洁,只与青翠共生死,不与枯藤相缠绵。在某种程度上,人对花的态度,也外泄着自身精神的底裤,让旁人对其内蕴,有所观览。赏花还是蔑花,惜花还是毁花,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所呈现的,是人教养之有无,格调之雅俗。市侩之辈,逐利之徒,只关注粮仓钱柜,只在乎尺长寸短,对花开花谢无知无感,自然难以读懂花,亦不配拥有花。
花的品种数以万计,而人能够目睹并为其起命名的,不过沧海一粟。然而,就其与人的关系而言,花大概分为两大类,即俗称的野花和家花。所谓的家花,来自于人工的栽培。这些花,宛若一件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受惠于人的打造,也听命于人的发落。它们生长于哪里,绽放于何处,自己皆无权决定。它们有根无腿,即使有偷逃之心,却也无偷逃之能,不能自行进场退场,更不能自作主张地随风私奔。在人的安排与布置下,它要么妖艳于园林,成为风景的点缀;要么招展于路旁,成为道路的脂粉;要么摇曳于阳台,成为家室的装饰。家花恍若体制内的雇员,享受着体制赋予的优待,也受限于体制的捆绑。渴了,有人为它浇水;饿了,有人为其施肥;想活动筋骨了,有人为其松土。即使它置身无遮无拦的郊外苗圃,也全然不必担心野草的蠢蠢欲动。那些野草,棵棵逃不过园丁的如炬之目。它们一经从某个地缝里冒出,显现出向花靠拢的趋向,甚或不自量力地摆出一副“彼可取而代之”的架势,眼尖手快的园丁,准会挥动锄头,将其一股脑儿地连根铲除。然而,护花何必伤野草,贱草贵花为哪般?野草亦为土地生,本与鲜花手足情。野草,毫无疑问是花的姊妹,是花的伴侣,但人习惯于在选择的误区中沉溺,或厚此薄彼,或舍此取彼,毫无共生共荣的概念。
相比于家花,野花属于自生自灭的群体。野花的家族,远比家花庞大。很多很多的野花,无名无姓,既来历不明,又鲜为人知。它们生长并开放于荒僻之壤,纵然美轮美奂,倾国倾城,但终其一生,都无人顾盼与喝彩。它们郁郁寡欢,远离红尘,不会在某个典礼上大放异彩,也不会在某座人工搭建的花卉舞台上争奇斗艳,更不会作为胸花,镶嵌于那些昂贵而笔挺的西服。喧嚷与风光,均与它们无涉,唯有风,唯有雨,唯有星月,唯有蜂蝶,与它们昼夜亲吻和厮守。但这些野花,不自弃,不哀怨,不会因为人的遗弃而萎靡不振,更不会依照人的眼色与脸色来调试自己的表情,改变自己固有的姿态。它们该灿烂就灿烂,该谢幕就谢幕。绽放,就绽放得肆无忌惮;凋谢,就凋谢得干脆利落。灿烂绽放,并非为了炫耀,而是执着地要向世界奉献微笑,给人间增添暖色,给自己注入自信——小小的野花,其意志力的强大,并不比一棵大树逊色。
不论是家花还是野花,都在用璀璨和芬芳,来证实自己的价值,并向人示范仁厚与宽恕的意义,一如马克.吐温所说的那样,即使遭遇蹂躏,也要“把香气留在踩扁它的鞋底”。
花与人,仿佛进行着一场甜蜜的愛恋。花勾引着人,人钟情着花。千姿百态的花,或大红大紫地热烈,或含情脉脉地娇羞,人仅瞥其一眼,就足以神魂颠倒。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慷慨馈赠,它用自身的五彩缤纷,在给人以视觉享受的同时,也软化着人心坚硬的外壳,弥合着生命龟裂的年轮,并给人以心灵的晓谕和暗示。作为人,既是花的忠实拥趸,又是花的坚实主宰。人从花中受益,也以德报德地怜惜着花,护佑着花,栽培着花,欣赏着花。那些真正的怜花之人,必是护花之主,绝然不肯让花受到轻微的伤害,更别提情绪化地随意踩其一脚,摘其一朵了。
花聚合起来,色彩缤纷,汪洋恣肆。但就其个体而言,却很渺小,亦很脆弱。然而,花天生就不属于草根阶层,而是植物中的贵族,其相貌俊逸,品相高洁,只与青翠共生死,不与枯藤相缠绵。在某种程度上,人对花的态度,也外泄着自身精神的底裤,让旁人对其内蕴,有所观览。赏花还是蔑花,惜花还是毁花,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所呈现的,是人教养之有无,格调之雅俗。市侩之辈,逐利之徒,只关注粮仓钱柜,只在乎尺长寸短,对花开花谢无知无感,自然难以读懂花,亦不配拥有花。
花的品种数以万计,而人能够目睹并为其起命名的,不过沧海一粟。然而,就其与人的关系而言,花大概分为两大类,即俗称的野花和家花。所谓的家花,来自于人工的栽培。这些花,宛若一件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受惠于人的打造,也听命于人的发落。它们生长于哪里,绽放于何处,自己皆无权决定。它们有根无腿,即使有偷逃之心,却也无偷逃之能,不能自行进场退场,更不能自作主张地随风私奔。在人的安排与布置下,它要么妖艳于园林,成为风景的点缀;要么招展于路旁,成为道路的脂粉;要么摇曳于阳台,成为家室的装饰。家花恍若体制内的雇员,享受着体制赋予的优待,也受限于体制的捆绑。渴了,有人为它浇水;饿了,有人为其施肥;想活动筋骨了,有人为其松土。即使它置身无遮无拦的郊外苗圃,也全然不必担心野草的蠢蠢欲动。那些野草,棵棵逃不过园丁的如炬之目。它们一经从某个地缝里冒出,显现出向花靠拢的趋向,甚或不自量力地摆出一副“彼可取而代之”的架势,眼尖手快的园丁,准会挥动锄头,将其一股脑儿地连根铲除。然而,护花何必伤野草,贱草贵花为哪般?野草亦为土地生,本与鲜花手足情。野草,毫无疑问是花的姊妹,是花的伴侣,但人习惯于在选择的误区中沉溺,或厚此薄彼,或舍此取彼,毫无共生共荣的概念。
相比于家花,野花属于自生自灭的群体。野花的家族,远比家花庞大。很多很多的野花,无名无姓,既来历不明,又鲜为人知。它们生长并开放于荒僻之壤,纵然美轮美奂,倾国倾城,但终其一生,都无人顾盼与喝彩。它们郁郁寡欢,远离红尘,不会在某个典礼上大放异彩,也不会在某座人工搭建的花卉舞台上争奇斗艳,更不会作为胸花,镶嵌于那些昂贵而笔挺的西服。喧嚷与风光,均与它们无涉,唯有风,唯有雨,唯有星月,唯有蜂蝶,与它们昼夜亲吻和厮守。但这些野花,不自弃,不哀怨,不会因为人的遗弃而萎靡不振,更不会依照人的眼色与脸色来调试自己的表情,改变自己固有的姿态。它们该灿烂就灿烂,该谢幕就谢幕。绽放,就绽放得肆无忌惮;凋谢,就凋谢得干脆利落。灿烂绽放,并非为了炫耀,而是执着地要向世界奉献微笑,给人间增添暖色,给自己注入自信——小小的野花,其意志力的强大,并不比一棵大树逊色。
不论是家花还是野花,都在用璀璨和芬芳,来证实自己的价值,并向人示范仁厚与宽恕的意义,一如马克.吐温所说的那样,即使遭遇蹂躏,也要“把香气留在踩扁它的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