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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城市管理顽症治理开展专项监督调研,聚焦无序设摊、违法搭建、乱倒渣土、非法营运、“群租”等城市顽症治理情况,并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区县人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城管执法人员等对加强顽症治理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今年政府在城市顽症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城市顽症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寻找顽症根源、完善执法机制、推动长效管理等方面有更大的进展和突破。据悉,9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对城市顽症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审议和专题询问。
寻根问源:城市顽症为何屡治屡犯?
城市管理顽症之所以称为“顽症”,是因为“久治不愈”、屡治屡犯。不少代表指出,顽症治理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深化研究顽症产生的根本原因,突出找准问题的源头,才能“对症下药”。
当前,违法搭建在中心城区,主要体现在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乱搭乱建上;而在郊区主要集中在别墅区、历史违法用地、运营中的企业和商业用房等方面,有些违法搭建十分隐蔽,从外面很难发现,农村擅自建房出租的现象也较为普遍。违法搭建之所以蔓延,背后是利益驱使。违建价格相对低廉、违建后“地盘”扩充获利巨大、执法无法“一竿子到底”、处罚措施过轻……这些因素导致违法建筑屡禁不绝,直至蔓延。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建,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还有一些“非富即贵”的人通过“后台”撑腰阻碍拆违,群众也以此抵触执法。此外,由于违法成本过低,使得“违建—拆除—再违建”恶性循环屡屡发生。有的区县人大反映,现在拆违多是政府代拆,按照法规代拆费用应由违法者承担,还应处以罚款,但是现实中代拆费用都由政府买单,更谈不上罚款了,所以有些人搭了拆、拆了搭,反反复复。
无序设摊与人口急剧膨胀、公共配套不完善、政府交叉管理有空白点等直接相关。城乡结合部、区与区交界处往往是乱设摊问题的“重灾区”。一些地区外来人口远多于户籍人口,大量外来人口为生存摆地摊,因其价低反而更受居民“欢迎”。一些地方商业配套、商业规划不合理让无证摊贩“有机可乘”,如菜市场设置不便利、菜价高、关门时间早、入场费摊位费过高等催生了马路菜场,加上成本较低,所以反复性较强。部分疏导点由于位置偏远,没有人气和市场,对摊贩难以形成分流。一些核心路段、地铁站周边设摊利润高,摊贩盘踞,甚至形成势力范围,长期与执法人员“打游击”。
执法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治理城市顽症,政府管理要到位,必须明确执法主体、完善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同时,顽症治理还要与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政府部门要提高法治意识,综合运用法律资源,加大对顽症的整治力度。
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为快速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综合查处制约违法建筑及其当事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在监督调研中,有些代表认为,规土、房管、城管执法三家部门的职责边界难以完全界定清楚,执行中总存在扯皮的问题,有时居委会和物业第一时间发现并举报在建违法建筑后,等不来执法部门。建议整合职能,设立一个拆违主体,对外统一受理投诉举报,并加强考核,追究不作为人员的责任。还有些意见认为,拆违的重点应放在新增违法建筑上,一经发现立即着手拆除。按照市建管委制定的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的工作流程,从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到区政府出具强拆决定书一般要经过7至8天,对于走流程来说时间太紧,对拆违来说却又耽误了最佳时间。有的代表认为,当前对《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对快速拆违工作流程知晓度不高,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更直观地宣传一些快速拆违的案例。
执法环境不佳,管理尚未形成合力,是当前治理无序设摊面临的最大难点。无证摊贩与城管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常常“你来我走,你走我来”,夜排档多在晚上十点、十一点钟城管下班后出摊。甚至有些城管、协管与摊贩形成“默契”,有检查事先告知不要出摊。一些职能部门反映,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进行监管,仅靠城管执法“单打独斗”。而城管执法手段有限,对乱设摊依据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只能处以50-500元罚款,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有时还“罚不到”;对物品无法进行没收,只能暂扣,但暂扣鲜活物品易产生新的纠纷;涉及少数民族的乱设摊治理难度更大。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城管执法的认可度不高,执法氛围不好。有关方面建议,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联合执法,发挥食药监、工商管理部门的作用,赋予城管对违法物品的罚没权。对屡教不改的违法当事人加大惩处力度,让其有切肤之痛,并将惩处情况纳入沪籍人员的诚信体系和非沪籍人员的居住证管理体系。另外,新闻媒体应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执法工作加强正面宣传。
治理思路:推动常态长效管理
城市管理要讲究效果,更要讲求效能。采取“人海战术”、“运动式”等方法开展集中整治尽管短期内效果明显,但绝非长久之计。城市顽症治理应“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怎么堵、怎么疏?不少代表认为,堵要堵得彻底,疏要疏得有序。对于无序设摊问题,既然不可能全部堵住,就要合理、有条件地进行疏导。对疏导方案要慎重研究,防止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口设摊。对一些确受群众欢迎、有市场需求的摊点,要拿出规范管理的办法,进行长效管理。同时,政府应加强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从居民的需求出发考虑商业配套,以规划带动顽症治理。对于违法建筑,要建立数据库,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首先应当治理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违法搭建行为,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对别墅区违建等唯利是图的违法搭建行为要严厉查处;对存量违法建筑应研究分类处理的政策措施。
如何标本兼治?一些代表指出,现在老是靠联席会议、靠领导协调问题,说明政府部门职责没有理清,行政效率低下。建议一方面要健全管理机制,对城市顽症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处罚;坚决执行出台的法规和文件,并在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评估;完善运行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等手段加以推动,主体要尽责,部门要配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把顽症治理纳入社会治理,加强管理资源整合;加强法制建设,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将顽症治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加违法成本。总之,加快建立健全“法制、体制、机制、科技”四位一体的城市管理体系。
寻根问源:城市顽症为何屡治屡犯?
城市管理顽症之所以称为“顽症”,是因为“久治不愈”、屡治屡犯。不少代表指出,顽症治理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深化研究顽症产生的根本原因,突出找准问题的源头,才能“对症下药”。
当前,违法搭建在中心城区,主要体现在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乱搭乱建上;而在郊区主要集中在别墅区、历史违法用地、运营中的企业和商业用房等方面,有些违法搭建十分隐蔽,从外面很难发现,农村擅自建房出租的现象也较为普遍。违法搭建之所以蔓延,背后是利益驱使。违建价格相对低廉、违建后“地盘”扩充获利巨大、执法无法“一竿子到底”、处罚措施过轻……这些因素导致违法建筑屡禁不绝,直至蔓延。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建,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还有一些“非富即贵”的人通过“后台”撑腰阻碍拆违,群众也以此抵触执法。此外,由于违法成本过低,使得“违建—拆除—再违建”恶性循环屡屡发生。有的区县人大反映,现在拆违多是政府代拆,按照法规代拆费用应由违法者承担,还应处以罚款,但是现实中代拆费用都由政府买单,更谈不上罚款了,所以有些人搭了拆、拆了搭,反反复复。
无序设摊与人口急剧膨胀、公共配套不完善、政府交叉管理有空白点等直接相关。城乡结合部、区与区交界处往往是乱设摊问题的“重灾区”。一些地区外来人口远多于户籍人口,大量外来人口为生存摆地摊,因其价低反而更受居民“欢迎”。一些地方商业配套、商业规划不合理让无证摊贩“有机可乘”,如菜市场设置不便利、菜价高、关门时间早、入场费摊位费过高等催生了马路菜场,加上成本较低,所以反复性较强。部分疏导点由于位置偏远,没有人气和市场,对摊贩难以形成分流。一些核心路段、地铁站周边设摊利润高,摊贩盘踞,甚至形成势力范围,长期与执法人员“打游击”。
执法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治理城市顽症,政府管理要到位,必须明确执法主体、完善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同时,顽症治理还要与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政府部门要提高法治意识,综合运用法律资源,加大对顽症的整治力度。
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为快速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综合查处制约违法建筑及其当事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在监督调研中,有些代表认为,规土、房管、城管执法三家部门的职责边界难以完全界定清楚,执行中总存在扯皮的问题,有时居委会和物业第一时间发现并举报在建违法建筑后,等不来执法部门。建议整合职能,设立一个拆违主体,对外统一受理投诉举报,并加强考核,追究不作为人员的责任。还有些意见认为,拆违的重点应放在新增违法建筑上,一经发现立即着手拆除。按照市建管委制定的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的工作流程,从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到区政府出具强拆决定书一般要经过7至8天,对于走流程来说时间太紧,对拆违来说却又耽误了最佳时间。有的代表认为,当前对《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对快速拆违工作流程知晓度不高,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更直观地宣传一些快速拆违的案例。
执法环境不佳,管理尚未形成合力,是当前治理无序设摊面临的最大难点。无证摊贩与城管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常常“你来我走,你走我来”,夜排档多在晚上十点、十一点钟城管下班后出摊。甚至有些城管、协管与摊贩形成“默契”,有检查事先告知不要出摊。一些职能部门反映,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进行监管,仅靠城管执法“单打独斗”。而城管执法手段有限,对乱设摊依据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只能处以50-500元罚款,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有时还“罚不到”;对物品无法进行没收,只能暂扣,但暂扣鲜活物品易产生新的纠纷;涉及少数民族的乱设摊治理难度更大。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城管执法的认可度不高,执法氛围不好。有关方面建议,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联合执法,发挥食药监、工商管理部门的作用,赋予城管对违法物品的罚没权。对屡教不改的违法当事人加大惩处力度,让其有切肤之痛,并将惩处情况纳入沪籍人员的诚信体系和非沪籍人员的居住证管理体系。另外,新闻媒体应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执法工作加强正面宣传。
治理思路:推动常态长效管理
城市管理要讲究效果,更要讲求效能。采取“人海战术”、“运动式”等方法开展集中整治尽管短期内效果明显,但绝非长久之计。城市顽症治理应“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怎么堵、怎么疏?不少代表认为,堵要堵得彻底,疏要疏得有序。对于无序设摊问题,既然不可能全部堵住,就要合理、有条件地进行疏导。对疏导方案要慎重研究,防止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口设摊。对一些确受群众欢迎、有市场需求的摊点,要拿出规范管理的办法,进行长效管理。同时,政府应加强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从居民的需求出发考虑商业配套,以规划带动顽症治理。对于违法建筑,要建立数据库,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首先应当治理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违法搭建行为,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对别墅区违建等唯利是图的违法搭建行为要严厉查处;对存量违法建筑应研究分类处理的政策措施。
如何标本兼治?一些代表指出,现在老是靠联席会议、靠领导协调问题,说明政府部门职责没有理清,行政效率低下。建议一方面要健全管理机制,对城市顽症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处罚;坚决执行出台的法规和文件,并在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评估;完善运行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等手段加以推动,主体要尽责,部门要配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把顽症治理纳入社会治理,加强管理资源整合;加强法制建设,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将顽症治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加违法成本。总之,加快建立健全“法制、体制、机制、科技”四位一体的城市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