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国际协调法律制度

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uuuu_u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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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尚不存在统一的知识产权国际协调法律制度,该领域的合作面临着参与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立法差异大、最不发达国家缺乏参与国际协调动力等挑战.然而,构建这一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它可以减少冲突、降低风险,是推动中国领先技术“走出去”的制度保障,能够满足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要求,而成为重塑21世纪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重要实践.为此,应循序渐进,构建有层次的“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由小及大,架构从区域内到跨区域的知识产权国际协调法律路径;中国作为倡议提出国,应积极牵线搭桥,贡献其智慧和方案,引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最终形成完整的、可操作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调机制,以此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的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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