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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是我国现行支柱产业,建筑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已经“营改增”一年多,但是,“营改增”面临着复杂的问题,本文将试从笔者所在企业集团入手,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自身企业的管理作为切入点,浅析“营改增”对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的一些影响,并给出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财务管理
“营改增”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结构性减税和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举措,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所有行业都已被划入了增值税征税范围,這也确保了所有行业税负能够降低。“营改增”作为一种新型税制,首先从根源上解决了税务机关内部税源征收分配上的矛盾;其次营业税是价内税而且是每个环节全额纳税,这使税负不断上升。“营改增”为我国众多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机遇与风险并存。
一 、“营改增”实施对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的影响
1.原较为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不适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据的管理
增值税一个重要的税收管控措施就是以票抵税。但是在产业链较长的建筑业中,尤其是面对由大量民工组成、同时管理又比较简陋的分包企业时,常年来,建筑业企业收款凭据中存在着不少收据,这些分包企业都无法提供完整的正式发票。据测算一个15亿元产值的建筑企业每年将有2万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抵扣票据,而对于一个百亿元产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将面临几十万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抵扣票据。面对原来只需拿到相关真实票据即可完成成本税前列支以及相关支付依据,而现在这几十万张的发票认证及收取工作都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挑战,这些发票的及时收取、认证、抵扣都是一个从零开始的工作。2016年,“营改增”后老项目备案梳理的完结,随着这些项目的完工决算,越来越多11%税率的项目将占据企业营收的大部分,进项税的管理对于成本的影响至关重要。面对这样的现状,对于票据的管理手段的升级成为了最大的挑战。
2.税收改革后价税分离与国家其他统计口径的含税计量不一致
(1)对收入的影响。在不考虑进项税以及含税价换算问题产生误差的前提下。由于增值税为价税分离,以不含税价作为营业收入,而很多统计口径却是以实际产值即含税价作为计算分析的依据,这样就造成了很多管理数据在分析时产生了差异,营业税下以产值等价的营业收入作为分析的指标就因为“营改增”而造成了营业收入数据的减少,促使数据报送环节出现了很多换算和比对难题。
(2)对利润的影响。“营改增”前,税费是相对固定的,就是验工计价*3%,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算是一个变数了,取决于销项减去进项的差额。若这个差额大于验工计价的3%,那么实际税负实质是增加的,反之是降低的。所以进项税的管理和运用,直接影响了项目的利润空间。
3.营业税下的代扣代缴与增值税下的预缴之间差异导致开票环节税金缴纳混乱
营业税下,工程总包企业在为分包企业办理代扣代缴的行为时就是扣缴义务人履行先纳税后分割的义务,抵减部分分包企业需要开票时承担的工程税金。在增值税下,出现了“预缴”这样一个概念,并以新、老项目作为区分,分别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工程款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分别预征2%或3%的税款,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两种税制下,最大的差异就是现在需要总包企业在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必须先考虑分包企业的发票缴税情况,这就需要改变建筑业先付款后开票的老办法,统筹好对分包企业的款项支付与发票收取。
4.供应商税率选择与成本管控混乱
“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在施工中购买的辅助材料、原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等入账时无需考虑进项税率的差异,其相关入账价也不包括进项税额。随着时间的推移,绝大多数项目都要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因此,在项目采购、租赁、分包等过程中,对不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选择时,必须考虑进项税抵扣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供应商提供发票种类及税率的不同,例如砂石等辅材甚至还存在不能提供专票的情况,即使能够提供专票,也会因为供货方资质、营业范围的不同,收取到3%、6%、11%、17%等不同税率的发票,那么是不是没有专票就要坚决抛弃,或者统一选择税率最高的供应商,这类问题困扰着企业相关采购部门。
5.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ERP系统对于“营改增”后的不匹配
笔者所在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承揽和执行。此类集团面临着对于设计、采购、施工三块不同业务的穿插管理,相当于需要进行三个行业的“营改增”处理,对于财务人员的挑战巨大,相关账务处理、日常管理的不同,都造成了很大的潜在风险。目前已实施的管控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
(1)开票环节:缺乏在ERP中开票流程的审核机制,无法做到发票开具的风险控制,开票信息录入工作量大。
(2)收票环节:缺失及时、有效、规范的收票和登记流程。
(3)无法清晰的获取每个项目的进销项税的统计分析。
二、 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对“营改增”措施
1.业务、财务、税务一体化联动,利用ERP等信息化手段,将每一张发票从源头开始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笔者所在企业集团自2013年起开始实施整体的信息化建设,“营改增”前已具备一套完整的集:财务、项目管理、HR、OA等功能于一体的ERP系统。从2017年初开始为了配合集团进行“营改增”的管理需求,联合相关软件开发商对现有ERP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利用财务业务一体化积累的数据与经验,将现有的EAS7.0整体升级为EAS8.2,实现从国税系统收票、一键开票、一键认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策划、增值税申报等“营改增”业务。随着BIM技术的应用,平面的图纸化为了三维的现场模型,直观反映了施工进度,随之财务数据的导入,更好的了解各个施工节点的成本,也可以更完整地对整个施工进度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 2.不同税率供应商成本测算,增强综合成本意识
“营改增”前,由于建筑企业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不作为抵扣依据,以实际票面金额作为成本入账依据。也就是说,不管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只要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都可以成本项目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对企业本身的税负不产生影响。“营改增”后,在选择供应商时,销售方身份的不同会对采购方的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采购商,尤其应注意采购价格的比价临界点。特别是2018年5月1日以后,增值税税率的再次调整,材料供应商的税率由17%降为了16%、工程服务的税率由11%下降至10%。这两项减税措施兼顾了生产和消费,将下游制造业等行业税负降低,将有助于降低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同时,交通、建筑业等增值税税率的降低,最终可能传导到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物等价格上,让政府采购成本降低,最终让国民受益。当下,首要需要抓紧对于已供料但相关票据还没有及时开具的供应商进行梳理,防止因税率差导致的进项税额的损失。同时,开发相关的比价模型,更好地应对可能的税率调整,做到第一时间的成本测算与分析。
3.培养财务、税务复合型人才
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行业全产业链的布局,不但要从建筑业为抓手,更需要跨行业的财务、税务人才。要从各个行业的特点出发,认真研究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特别掌握针对不同行业的特别规定,通过各类平台、载体,例如微信、企业OA线上学习平台等,对财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材料采购人员和预决算人员宣讲有关增值税的专业知识,增强员工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纳税环节的认识,旨在完成各类财务分析、预算中,了解税改成本对于成本、收入计算的影响。企业在“营改增”的道路上需要复合型的人才支撑,确保企业纳税合法合规、分析测算有理有据,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国家对于各行业减负的目标。
三、结语
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面对复杂的外部市场环境以及日益完善的税收体制下,必须同时兼顾战略经营发展与财务、税务管理。同时,要把“营改增”看作是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使“营改增”政策继续在建筑业顺利平稳实施,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薛俊奇.“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财务审计,2016(3):141.
[2]王海莉.“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承包模式的影响[J].山西建筑,2017(09):243-244.
[3]苏爱虹.“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承包模式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福建建材,2016(10):101-103.
[4]万左根.试论“营改增”對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其建议[J].财会学习,2018(01):169.
【关键词】“营改增”;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财务管理
“营改增”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结构性减税和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举措,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所有行业都已被划入了增值税征税范围,這也确保了所有行业税负能够降低。“营改增”作为一种新型税制,首先从根源上解决了税务机关内部税源征收分配上的矛盾;其次营业税是价内税而且是每个环节全额纳税,这使税负不断上升。“营改增”为我国众多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机遇与风险并存。
一 、“营改增”实施对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的影响
1.原较为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不适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据的管理
增值税一个重要的税收管控措施就是以票抵税。但是在产业链较长的建筑业中,尤其是面对由大量民工组成、同时管理又比较简陋的分包企业时,常年来,建筑业企业收款凭据中存在着不少收据,这些分包企业都无法提供完整的正式发票。据测算一个15亿元产值的建筑企业每年将有2万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抵扣票据,而对于一个百亿元产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将面临几十万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抵扣票据。面对原来只需拿到相关真实票据即可完成成本税前列支以及相关支付依据,而现在这几十万张的发票认证及收取工作都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挑战,这些发票的及时收取、认证、抵扣都是一个从零开始的工作。2016年,“营改增”后老项目备案梳理的完结,随着这些项目的完工决算,越来越多11%税率的项目将占据企业营收的大部分,进项税的管理对于成本的影响至关重要。面对这样的现状,对于票据的管理手段的升级成为了最大的挑战。
2.税收改革后价税分离与国家其他统计口径的含税计量不一致
(1)对收入的影响。在不考虑进项税以及含税价换算问题产生误差的前提下。由于增值税为价税分离,以不含税价作为营业收入,而很多统计口径却是以实际产值即含税价作为计算分析的依据,这样就造成了很多管理数据在分析时产生了差异,营业税下以产值等价的营业收入作为分析的指标就因为“营改增”而造成了营业收入数据的减少,促使数据报送环节出现了很多换算和比对难题。
(2)对利润的影响。“营改增”前,税费是相对固定的,就是验工计价*3%,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算是一个变数了,取决于销项减去进项的差额。若这个差额大于验工计价的3%,那么实际税负实质是增加的,反之是降低的。所以进项税的管理和运用,直接影响了项目的利润空间。
3.营业税下的代扣代缴与增值税下的预缴之间差异导致开票环节税金缴纳混乱
营业税下,工程总包企业在为分包企业办理代扣代缴的行为时就是扣缴义务人履行先纳税后分割的义务,抵减部分分包企业需要开票时承担的工程税金。在增值税下,出现了“预缴”这样一个概念,并以新、老项目作为区分,分别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工程款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分别预征2%或3%的税款,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两种税制下,最大的差异就是现在需要总包企业在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必须先考虑分包企业的发票缴税情况,这就需要改变建筑业先付款后开票的老办法,统筹好对分包企业的款项支付与发票收取。
4.供应商税率选择与成本管控混乱
“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在施工中购买的辅助材料、原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等入账时无需考虑进项税率的差异,其相关入账价也不包括进项税额。随着时间的推移,绝大多数项目都要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因此,在项目采购、租赁、分包等过程中,对不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选择时,必须考虑进项税抵扣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供应商提供发票种类及税率的不同,例如砂石等辅材甚至还存在不能提供专票的情况,即使能够提供专票,也会因为供货方资质、营业范围的不同,收取到3%、6%、11%、17%等不同税率的发票,那么是不是没有专票就要坚决抛弃,或者统一选择税率最高的供应商,这类问题困扰着企业相关采购部门。
5.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ERP系统对于“营改增”后的不匹配
笔者所在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承揽和执行。此类集团面临着对于设计、采购、施工三块不同业务的穿插管理,相当于需要进行三个行业的“营改增”处理,对于财务人员的挑战巨大,相关账务处理、日常管理的不同,都造成了很大的潜在风险。目前已实施的管控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
(1)开票环节:缺乏在ERP中开票流程的审核机制,无法做到发票开具的风险控制,开票信息录入工作量大。
(2)收票环节:缺失及时、有效、规范的收票和登记流程。
(3)无法清晰的获取每个项目的进销项税的统计分析。
二、 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对“营改增”措施
1.业务、财务、税务一体化联动,利用ERP等信息化手段,将每一张发票从源头开始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笔者所在企业集团自2013年起开始实施整体的信息化建设,“营改增”前已具备一套完整的集:财务、项目管理、HR、OA等功能于一体的ERP系统。从2017年初开始为了配合集团进行“营改增”的管理需求,联合相关软件开发商对现有ERP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利用财务业务一体化积累的数据与经验,将现有的EAS7.0整体升级为EAS8.2,实现从国税系统收票、一键开票、一键认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策划、增值税申报等“营改增”业务。随着BIM技术的应用,平面的图纸化为了三维的现场模型,直观反映了施工进度,随之财务数据的导入,更好的了解各个施工节点的成本,也可以更完整地对整个施工进度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 2.不同税率供应商成本测算,增强综合成本意识
“营改增”前,由于建筑企业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不作为抵扣依据,以实际票面金额作为成本入账依据。也就是说,不管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只要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都可以成本项目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对企业本身的税负不产生影响。“营改增”后,在选择供应商时,销售方身份的不同会对采购方的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采购商,尤其应注意采购价格的比价临界点。特别是2018年5月1日以后,增值税税率的再次调整,材料供应商的税率由17%降为了16%、工程服务的税率由11%下降至10%。这两项减税措施兼顾了生产和消费,将下游制造业等行业税负降低,将有助于降低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同时,交通、建筑业等增值税税率的降低,最终可能传导到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物等价格上,让政府采购成本降低,最终让国民受益。当下,首要需要抓紧对于已供料但相关票据还没有及时开具的供应商进行梳理,防止因税率差导致的进项税额的损失。同时,开发相关的比价模型,更好地应对可能的税率调整,做到第一时间的成本测算与分析。
3.培养财务、税务复合型人才
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行业全产业链的布局,不但要从建筑业为抓手,更需要跨行业的财务、税务人才。要从各个行业的特点出发,认真研究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特别掌握针对不同行业的特别规定,通过各类平台、载体,例如微信、企业OA线上学习平台等,对财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材料采购人员和预决算人员宣讲有关增值税的专业知识,增强员工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纳税环节的认识,旨在完成各类财务分析、预算中,了解税改成本对于成本、收入计算的影响。企业在“营改增”的道路上需要复合型的人才支撑,确保企业纳税合法合规、分析测算有理有据,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国家对于各行业减负的目标。
三、结语
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面对复杂的外部市场环境以及日益完善的税收体制下,必须同时兼顾战略经营发展与财务、税务管理。同时,要把“营改增”看作是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使“营改增”政策继续在建筑业顺利平稳实施,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薛俊奇.“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财务审计,2016(3):141.
[2]王海莉.“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承包模式的影响[J].山西建筑,2017(09):243-244.
[3]苏爱虹.“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承包模式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福建建材,2016(10):101-103.
[4]万左根.试论“营改增”對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其建议[J].财会学习,2018(0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