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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在所难免,对于此种关系研究也相应层出不穷,组织理论认为,企业中存在着三种代理关系:(1)股东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代理关系;(2)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3)企业与非投资的利害关系人(如雇员、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根据企业系列契约理论,将“委托人一代理人”的关系视为一种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委托人与代理人通过契约结合在一起,而又假设契约的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理性的经济人的目的纯粹是为了获得各自的效用最大化,特别是经济效用的最大化。委托人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