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2013年10月,我部印发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农办计[2013]7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2013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监测评价工作,为强化示范区建设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得到了各地积极响应。按照《评价办法》有关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