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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视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指出权利人个人利益空前强化,而社会公共利益则不断被边缘化,形成的原因在于立法者以经济利益为手段,片面追求刺激软件技术创新,从而无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软件的技术性特征等因素也加剧了这一不平衡;解决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中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平衡问题,必须着眼于现有立法框架,从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