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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展农业机械化在实现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必须加强的推广、服务等体系建设,以“和谐农机体系”建设为主题,提出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的内容、措施和要求。
关键词:农机化 体系 建设
【中图分类号】S23-01
引言: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强调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发展农业机械化,把发展农业机械化放在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和谐发展,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做出贡献。笔者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根据多年工作的切身体会和深入思考,认为要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和谐发展,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并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1.构建和谐的农机推广体系。建立全面覆盖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必须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农机推广工作,建立适合地方特点、容易为当地群众所接受的农机推广体系。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主导产业生产需要,抓好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市场引导、政府扶持、项目带动的有效作用,积极争取政府、农民、企业多元化投入,整合有关农业机械化资金、项目,集中力量,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试验示范,促进各类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配套运用,探索适用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发挥农机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优化人员结构,构建多方协作、适应市场需求、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要充分调动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能手、企业的积极性,参与示范园建设,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示范园建设标准,扩大示范带动效应,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農业可持续发展。
2.构建和谐的农机应用体系。加强农机应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综合效益,是发展和推广农业机械化的根本目的,也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建立和谐的农机应用体系,不能局限于传统种植业领域的全覆盖,还要立足于大农业即在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全领域实现全覆盖,不能局限于农业生产的上游环节,要紧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向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中下游环节延伸。同时,引导农民科学购置农机,既要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又要结合未来一段时期内农业机械所要承担的农业生产任务,既要避免购买了农机缺乏实用价值,又要防止能力过剩、机械闲置、资源浪费等现象;积极组建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等合作组织,降低农机购买风险,提高农机利用率,,扩大农机作业范围增加农机应用收益。
3.构建和谐的农机服务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和谐的农机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政策服务、技术服务和扶持服务。农机工作涉及到的相关主管和服务部门要制定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农机用户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农机使用对象主要是农民,他们普遍缺乏专业知识,遇到技术上的难题往往束手无策,农机专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好技术服务工作,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3.1 深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乡镇站的工作关系和管理关系,规范乡镇农机站建设,要着力抓好“五有”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备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专业队伍、工作经费、规章制度。
3.2加强功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县级农机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增添设施,整合资源,逐步把县级农机服务机构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型机构。
3.3培育服务组织,开拓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其他扶持农机的政策,大力发展实体型农机服务组织;鼓励发展农机合作社、中介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协会和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活农机服务市场,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系列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做好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工作.
3.4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要利用阳光培训工程、农机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的实施,结合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4.构建和谐的农机安全体系。
农业机械是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农机安全生产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解决农村农机安全生产问题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4.1强化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国家在基层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负责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农机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年检、核发牌证;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年审、核发证照以及对其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处理;负责道路外农机事故的勘察处理以及农机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2加强乡(镇)农机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稳定乡(镇)农机管理站机构。在稳定乡(镇)农机站机构的同时,还必须有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精通农机业务的乡(镇)农机化工作队伍。
4.3构建农机安全村,聘任农机安全管理员。利用村委会和农机安全管理员熟识基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实行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对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缓解农村农机安全监管压力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建立农机安全村和落实村农机安全管理员,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5.构建和谐的农机质量体系。
农机质量是农业机械化的生命线。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农机工作人义不容辞的职责。加强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等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设立农机质量投诉点,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的质量调查与投诉监督,建立农机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督促企业履行“三包”职责,改进和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把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关、性能关,努力做好农机投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产品行为,规范农机具交易市场,推动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升。做好农机维修网点的摸底、统计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资格认定工作,提高农机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6.构建和谐的农机流通体系。
农机流通是农机化体系中非常重要而薄弱的环节,是农机系统不可缺少的内容,是连接政府、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和用户的重要环节。目前农机流通普遍存在“小、散、弱、缺”的现象,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农机流通体系建设,重点要从农机流通的公益性、基础性、配套性和安全性入手,把农机流通的发展纳入农机化总体发展目标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中。根据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整合现有流通网络和农机有形市场区域布局,建立有利于政府宏观决策和为企业、农民给予有价值、有效益的指导和服务的市场运行机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以流通企业为基础组建农机大市场和农机产品销售连锁店,统一配货、统一品牌,建立良好的市场信誉,推进连锁、代理、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通过建立品牌专营店,引导有实力的经销商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推行集主机销售、配件供应、用户服务、市场信息、客户培训功能于一体的新型营销模式;建立农机流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流通渠道管理能力,把好零配件质量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机化 体系 建设
【中图分类号】S23-01
引言: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强调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发展农业机械化,把发展农业机械化放在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和谐发展,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做出贡献。笔者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根据多年工作的切身体会和深入思考,认为要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和谐发展,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并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1.构建和谐的农机推广体系。建立全面覆盖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必须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农机推广工作,建立适合地方特点、容易为当地群众所接受的农机推广体系。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主导产业生产需要,抓好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市场引导、政府扶持、项目带动的有效作用,积极争取政府、农民、企业多元化投入,整合有关农业机械化资金、项目,集中力量,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试验示范,促进各类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配套运用,探索适用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发挥农机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优化人员结构,构建多方协作、适应市场需求、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要充分调动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能手、企业的积极性,参与示范园建设,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示范园建设标准,扩大示范带动效应,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農业可持续发展。
2.构建和谐的农机应用体系。加强农机应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综合效益,是发展和推广农业机械化的根本目的,也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建立和谐的农机应用体系,不能局限于传统种植业领域的全覆盖,还要立足于大农业即在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全领域实现全覆盖,不能局限于农业生产的上游环节,要紧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向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中下游环节延伸。同时,引导农民科学购置农机,既要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又要结合未来一段时期内农业机械所要承担的农业生产任务,既要避免购买了农机缺乏实用价值,又要防止能力过剩、机械闲置、资源浪费等现象;积极组建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等合作组织,降低农机购买风险,提高农机利用率,,扩大农机作业范围增加农机应用收益。
3.构建和谐的农机服务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和谐的农机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政策服务、技术服务和扶持服务。农机工作涉及到的相关主管和服务部门要制定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农机用户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农机使用对象主要是农民,他们普遍缺乏专业知识,遇到技术上的难题往往束手无策,农机专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好技术服务工作,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3.1 深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乡镇站的工作关系和管理关系,规范乡镇农机站建设,要着力抓好“五有”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备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专业队伍、工作经费、规章制度。
3.2加强功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县级农机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增添设施,整合资源,逐步把县级农机服务机构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型机构。
3.3培育服务组织,开拓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其他扶持农机的政策,大力发展实体型农机服务组织;鼓励发展农机合作社、中介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协会和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活农机服务市场,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系列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做好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工作.
3.4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要利用阳光培训工程、农机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的实施,结合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4.构建和谐的农机安全体系。
农业机械是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农机安全生产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解决农村农机安全生产问题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4.1强化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国家在基层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负责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农机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年检、核发牌证;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年审、核发证照以及对其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处理;负责道路外农机事故的勘察处理以及农机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2加强乡(镇)农机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稳定乡(镇)农机管理站机构。在稳定乡(镇)农机站机构的同时,还必须有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精通农机业务的乡(镇)农机化工作队伍。
4.3构建农机安全村,聘任农机安全管理员。利用村委会和农机安全管理员熟识基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实行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对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缓解农村农机安全监管压力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建立农机安全村和落实村农机安全管理员,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5.构建和谐的农机质量体系。
农机质量是农业机械化的生命线。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农机工作人义不容辞的职责。加强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等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设立农机质量投诉点,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的质量调查与投诉监督,建立农机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督促企业履行“三包”职责,改进和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把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关、性能关,努力做好农机投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产品行为,规范农机具交易市场,推动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升。做好农机维修网点的摸底、统计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资格认定工作,提高农机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6.构建和谐的农机流通体系。
农机流通是农机化体系中非常重要而薄弱的环节,是农机系统不可缺少的内容,是连接政府、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和用户的重要环节。目前农机流通普遍存在“小、散、弱、缺”的现象,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农机流通体系建设,重点要从农机流通的公益性、基础性、配套性和安全性入手,把农机流通的发展纳入农机化总体发展目标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中。根据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整合现有流通网络和农机有形市场区域布局,建立有利于政府宏观决策和为企业、农民给予有价值、有效益的指导和服务的市场运行机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以流通企业为基础组建农机大市场和农机产品销售连锁店,统一配货、统一品牌,建立良好的市场信誉,推进连锁、代理、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通过建立品牌专营店,引导有实力的经销商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推行集主机销售、配件供应、用户服务、市场信息、客户培训功能于一体的新型营销模式;建立农机流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流通渠道管理能力,把好零配件质量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