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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结合林业改革发展实际,经过试点示范、科学研究和论证,提出建设国家储备林。
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是长短周期相结合、一般树种和珍稀乡土树种相结合、新造林和现有林改培相结合,集约化培育工业原料林和定向培育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的新工程。
建设国家储备林的重要战略意义
我国提出建设国家储备林,这是新常态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的方式“去短板”的一项新举措,对于促进林业改革发展、保障森林生态安全、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必要性看,必须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木材供给结构调整。正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推进结构性改革”指出那样,我国林业发展同样面临一个共性问题,即木材供给总量问题与供给结构问题并存,但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
解决木材供给总量不足和大径级用材结构性短缺问题,必须按中央要求,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的:“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供给和需求协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林业局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把人工林木材供给从一般树种速丰林,向定向培育工业原料林和储备长周期的珍稀和大径级用材林转变,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扩大中高端品种供给。这是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必要性所在。
从重要性看,必须通过国家储备林等工程建设“补短板”。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这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木材供给全面转向以人工林生产为主的标志,具有重要转折意义。
一是我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急剧减少木材产量,木材供需缺口持续增大。二是我国人工林每亩年均生长量0.28立方米、不及世界平均水平一半,每亩森林蓄积量6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70%。三是根据国际国内经验,通过政策引导,机制模式对路,实施科学经营,质量精准提升,我国现有林地林木生产率完全可以提高50%以上。
从特殊性看,国家储备林具有多种功能。国家储备林的目标是培育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具有能力储备、立木储备、定向储备的特点。
一是不同于一般物资的商品储备,国家储备林不直接具有商品或货币属性,经过采伐加工才能上市流通。国家储备林储备的是可预期的树种及其生产能力。二是不同于一般物资有损耗的实物储备,国家储备林是活的立木资源,在采伐前具有森林碳汇等多种生态功能,采伐后才具有木材功能。三是不同于一般物资贮存在特定的仓库,国家储备林是在野外开放的林地上,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具有改善树种结构,提升森林质量的功能。
综上,人多地少、缺林少林,是我国的国情、林情,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木材消耗国、第一大木材进口国,木材消耗逐年增加,对外依存度高。随着天然林全面停伐,木材缺口进一步增大。
当前,我国木材“总量不足、效率不高、结构失衡、进口受阻”,资源结构性短缺十分突出,原木进口断供风险逐步加大。用占全球5%的森林面积和3%的森林蓄积,支撑占全球20%人口日益增长的木材消费需求,我国森林资源面临巨大压力,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所以,增强我国木材安全保障能力,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立足国内,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木材安全战略。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木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林业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工作。
推进国家储备林 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从基地建设、融资创新、制度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一是稳步推进基地建设试点。2012年,在水光热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南方7个省(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2014年将建设范围扩大到福建等15个省(区、市),划定国家储备林1500万亩。截至2015年底,落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8.36亿元,用于国家储备林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面积2990万亩。
二是推进国开行贷款项目。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创新国家储备林投融资机制。首个试点省(区)广西一期项目建设国家储备林750万亩,项目总投资126亿元,申请银行贷款100亿元,建设单位为13个区直林场和2个国有企业。同步推进天津、云南、福建、河北等一批重大贷款项目。2015年12月底,天津市蓟县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3亿元贷款合同。
三是构建国家储备林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2015年,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方案》明确了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涉及10多项制度办法,是国家储备林实现系统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保障。
四是加强核查监测和科学管理。2015年,在福建、江西等7个重点省区,组织开展了首次国家储备林划定、集约人工林培育和现有林改造培育核查工作。借鉴世行贷款项目有益经验,总结了包括43种模式57个案例的高效培育模式和珍稀树种混交林改培等模式,推进建立国家储备林培育经营标准体系。
在政策争取上,2015年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资金,合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去年底今年初,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又联合发文,共同推进以金融创新,支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在现有投资政策上,一是现有林改培一般树种大径材,中央基建补助300元/亩;改培珍稀树种,中央基建补助500元/亩。二是集约人工林栽培新造一般树种大径材中央基建补助300元/亩;新造珍稀树种中央基建补助500元/亩。三是中幼林抚育及造林补贴实行中央财政补贴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抚育100元/亩,造林补贴200元/亩。
进一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工作重点
当前,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发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跨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国家林业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国家储备林纳入《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按照“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目标要求,推进建立系统完备的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探索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
一是落实《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推进制度建设。按照中央改革办工作部署,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这是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的框架和指南。下一步要逐条落实《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各项工作,出台《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从政策法规、现代工程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科技支撑制度等方面,理清20余项制度建设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完成时间等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落实一批建设项目。继续协调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在落实广西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云南、天津、福建、河南和湖北等省份项目;制定储备林贷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探索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继续协调农发行,加快推进利用农发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工作。努力将国家储备林建设纳入抵押补充贷款专项基金等支持领域。
三是制定出台规程办法,推进科学管理。借鉴世行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模式和经验,研究推广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制定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完善《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国家储备林基地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着手研建集国家储备林和国际贷(赠)款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系统。
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是长短周期相结合、一般树种和珍稀乡土树种相结合、新造林和现有林改培相结合,集约化培育工业原料林和定向培育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的新工程。
建设国家储备林的重要战略意义
我国提出建设国家储备林,这是新常态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的方式“去短板”的一项新举措,对于促进林业改革发展、保障森林生态安全、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必要性看,必须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木材供给结构调整。正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推进结构性改革”指出那样,我国林业发展同样面临一个共性问题,即木材供给总量问题与供给结构问题并存,但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
解决木材供给总量不足和大径级用材结构性短缺问题,必须按中央要求,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的:“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供给和需求协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林业局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把人工林木材供给从一般树种速丰林,向定向培育工业原料林和储备长周期的珍稀和大径级用材林转变,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扩大中高端品种供给。这是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必要性所在。
从重要性看,必须通过国家储备林等工程建设“补短板”。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这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木材供给全面转向以人工林生产为主的标志,具有重要转折意义。
一是我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急剧减少木材产量,木材供需缺口持续增大。二是我国人工林每亩年均生长量0.28立方米、不及世界平均水平一半,每亩森林蓄积量6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70%。三是根据国际国内经验,通过政策引导,机制模式对路,实施科学经营,质量精准提升,我国现有林地林木生产率完全可以提高50%以上。
从特殊性看,国家储备林具有多种功能。国家储备林的目标是培育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具有能力储备、立木储备、定向储备的特点。
一是不同于一般物资的商品储备,国家储备林不直接具有商品或货币属性,经过采伐加工才能上市流通。国家储备林储备的是可预期的树种及其生产能力。二是不同于一般物资有损耗的实物储备,国家储备林是活的立木资源,在采伐前具有森林碳汇等多种生态功能,采伐后才具有木材功能。三是不同于一般物资贮存在特定的仓库,国家储备林是在野外开放的林地上,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具有改善树种结构,提升森林质量的功能。
综上,人多地少、缺林少林,是我国的国情、林情,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木材消耗国、第一大木材进口国,木材消耗逐年增加,对外依存度高。随着天然林全面停伐,木材缺口进一步增大。
当前,我国木材“总量不足、效率不高、结构失衡、进口受阻”,资源结构性短缺十分突出,原木进口断供风险逐步加大。用占全球5%的森林面积和3%的森林蓄积,支撑占全球20%人口日益增长的木材消费需求,我国森林资源面临巨大压力,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所以,增强我国木材安全保障能力,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立足国内,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木材安全战略。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木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林业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工作。
推进国家储备林 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从基地建设、融资创新、制度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一是稳步推进基地建设试点。2012年,在水光热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南方7个省(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2014年将建设范围扩大到福建等15个省(区、市),划定国家储备林1500万亩。截至2015年底,落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8.36亿元,用于国家储备林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面积2990万亩。
二是推进国开行贷款项目。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创新国家储备林投融资机制。首个试点省(区)广西一期项目建设国家储备林750万亩,项目总投资126亿元,申请银行贷款100亿元,建设单位为13个区直林场和2个国有企业。同步推进天津、云南、福建、河北等一批重大贷款项目。2015年12月底,天津市蓟县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3亿元贷款合同。
三是构建国家储备林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2015年,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方案》明确了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涉及10多项制度办法,是国家储备林实现系统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保障。
四是加强核查监测和科学管理。2015年,在福建、江西等7个重点省区,组织开展了首次国家储备林划定、集约人工林培育和现有林改造培育核查工作。借鉴世行贷款项目有益经验,总结了包括43种模式57个案例的高效培育模式和珍稀树种混交林改培等模式,推进建立国家储备林培育经营标准体系。
在政策争取上,2015年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资金,合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去年底今年初,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又联合发文,共同推进以金融创新,支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在现有投资政策上,一是现有林改培一般树种大径材,中央基建补助300元/亩;改培珍稀树种,中央基建补助500元/亩。二是集约人工林栽培新造一般树种大径材中央基建补助300元/亩;新造珍稀树种中央基建补助500元/亩。三是中幼林抚育及造林补贴实行中央财政补贴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抚育100元/亩,造林补贴200元/亩。
进一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工作重点
当前,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发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跨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国家林业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国家储备林纳入《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按照“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目标要求,推进建立系统完备的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探索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
一是落实《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推进制度建设。按照中央改革办工作部署,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这是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的框架和指南。下一步要逐条落实《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各项工作,出台《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从政策法规、现代工程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科技支撑制度等方面,理清20余项制度建设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完成时间等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落实一批建设项目。继续协调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在落实广西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云南、天津、福建、河南和湖北等省份项目;制定储备林贷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探索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继续协调农发行,加快推进利用农发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工作。努力将国家储备林建设纳入抵押补充贷款专项基金等支持领域。
三是制定出台规程办法,推进科学管理。借鉴世行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模式和经验,研究推广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制定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完善《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国家储备林基地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着手研建集国家储备林和国际贷(赠)款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