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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只要是养过宠物的朋友们,应该都会有一些这样的瞬间。某天自己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家里那个聪明可爱的小家伙,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样,向自己飞奔过来的时候,那种幸福与快乐可以抚平心灵上的疲惫。自己家养的小宠物,不仅仅是拥有灵性的小生灵,更像是家庭中的一员,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非常温暖的举动,也许就是因为这些瞬间的发生,在我们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爱的种子。
高女士春节期间把自己可爱的小泰迪犬“花卷”,寄养在家附近的宠物店。可高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才离开花卷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接到了宠物店老板的电话,说花卷摔了,伤得很严重需要安乐死。高女士到底会如何选择呢?她能为宠物狗花卷讨一个说法吗?
案例回顾
球球、花卷是两只可爱的小泰迪,也是高女士的心头肉。2019年春节前夕,因为有事要回老家,高女士便开始寻找宠物寄养的地方。正好小区附近有一家宠物店,高女士实地考察,感觉条件还不错,这才决定将球球和花卷临时寄养到宠物店。
想着大年三十就能返京,可以第一时间把球球和花卷接回家一起过年,高女士怀着复杂的心情,在2019年1月30日将两只小泰迪交给了宠物店的老板后,踏上了回老家的行程。
就在球球和花卷被寄养的第三天中午,宠物店的一通电话让远在老家的高女士瞬间崩溃。原来是花卷摔伤了,店老板建议给花卷安乐死。对高女士来说,球球和花卷这两只可爱的小泰迪,就像是自己的家人一样。一场短暂的分别过后,原本活泼可爱的花卷竟然遭受如此伤害,这让高女士心如刀绞。而更蹊跷的是高女士根本无法获知花卷是怎么受伤的。
没有同意给花卷安乐死的高女士,尽快赶回了北京,在宠物店老板的陪同下带花卷去一家宠物医院救治。花卷的伤势是颅骨骨折,眼眶破碎,眼球掉出,就连诊治的医生也说,摔得这么严重比较奇怪。后来高女士到店里调取花卷摔伤时的监控,店家一句“监控坏了”就把高女士给打发了。
如今,在高女士的精心救治下,花卷已经出院了, 除了两只眼睛完全看不见之外, 其他的身体体征还是很好的,情绪状态也慢慢从刚开始住院时候的害怕、胆小中慢慢恢复。
律师支招
听完了高女士的叙述后,律师表示,高女士的事情是店主对寄养在店内的宠物未尽妥善看护义务,且在宠物受伤送医的过程中,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手段,导致宠物伤情加重的事件。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该尽到他的保管义务。期间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的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保管是无偿的话,保管人在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本案当中,根据高女士提供的一份简单的合同,我们看到合同确实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的责任、费用的承担没有约定,同时在合同中也没有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而高女士已经支付了寄养费用,所以是属于有偿保管合同。那么保管人在保管期间没有尽到谨慎的保管义务,造成了保管物的损失或者是它的灭失,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保管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据高女士所说, 花卷从受伤以后到现在出院,已花费了21750元。在高女士提供的合同中,由于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保管人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就要根据高女士的实际损失来主张,也就是说可以要求賠偿花卷治疗的医药费、诊治费以及它的辅助用具的费用。另外,在给花卷治疗期间,高女士合理的误工费和交通费都是可以主张的。
对于花卷后续的治疗费用,经考量,高女士可以在发生以后的3年之内,要求宠物店赔偿。如果花卷日后涉及到终生用药的情况,那就需要高女士花费一笔,然后主张一笔。这是法律赋予高女士的权利。而对于高女士所说的,宠物店并没有寄养资质的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
(摘自法律出版社《律师帮帮忙——身边的法律微服务》 编者:盈科律师事务所 本文作者:张雅琴)
高女士春节期间把自己可爱的小泰迪犬“花卷”,寄养在家附近的宠物店。可高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才离开花卷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接到了宠物店老板的电话,说花卷摔了,伤得很严重需要安乐死。高女士到底会如何选择呢?她能为宠物狗花卷讨一个说法吗?
案例回顾
球球、花卷是两只可爱的小泰迪,也是高女士的心头肉。2019年春节前夕,因为有事要回老家,高女士便开始寻找宠物寄养的地方。正好小区附近有一家宠物店,高女士实地考察,感觉条件还不错,这才决定将球球和花卷临时寄养到宠物店。
想着大年三十就能返京,可以第一时间把球球和花卷接回家一起过年,高女士怀着复杂的心情,在2019年1月30日将两只小泰迪交给了宠物店的老板后,踏上了回老家的行程。
就在球球和花卷被寄养的第三天中午,宠物店的一通电话让远在老家的高女士瞬间崩溃。原来是花卷摔伤了,店老板建议给花卷安乐死。对高女士来说,球球和花卷这两只可爱的小泰迪,就像是自己的家人一样。一场短暂的分别过后,原本活泼可爱的花卷竟然遭受如此伤害,这让高女士心如刀绞。而更蹊跷的是高女士根本无法获知花卷是怎么受伤的。
没有同意给花卷安乐死的高女士,尽快赶回了北京,在宠物店老板的陪同下带花卷去一家宠物医院救治。花卷的伤势是颅骨骨折,眼眶破碎,眼球掉出,就连诊治的医生也说,摔得这么严重比较奇怪。后来高女士到店里调取花卷摔伤时的监控,店家一句“监控坏了”就把高女士给打发了。
如今,在高女士的精心救治下,花卷已经出院了, 除了两只眼睛完全看不见之外, 其他的身体体征还是很好的,情绪状态也慢慢从刚开始住院时候的害怕、胆小中慢慢恢复。
律师支招
听完了高女士的叙述后,律师表示,高女士的事情是店主对寄养在店内的宠物未尽妥善看护义务,且在宠物受伤送医的过程中,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手段,导致宠物伤情加重的事件。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该尽到他的保管义务。期间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的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保管是无偿的话,保管人在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本案当中,根据高女士提供的一份简单的合同,我们看到合同确实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的责任、费用的承担没有约定,同时在合同中也没有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而高女士已经支付了寄养费用,所以是属于有偿保管合同。那么保管人在保管期间没有尽到谨慎的保管义务,造成了保管物的损失或者是它的灭失,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保管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据高女士所说, 花卷从受伤以后到现在出院,已花费了21750元。在高女士提供的合同中,由于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保管人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就要根据高女士的实际损失来主张,也就是说可以要求賠偿花卷治疗的医药费、诊治费以及它的辅助用具的费用。另外,在给花卷治疗期间,高女士合理的误工费和交通费都是可以主张的。
对于花卷后续的治疗费用,经考量,高女士可以在发生以后的3年之内,要求宠物店赔偿。如果花卷日后涉及到终生用药的情况,那就需要高女士花费一笔,然后主张一笔。这是法律赋予高女士的权利。而对于高女士所说的,宠物店并没有寄养资质的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
(摘自法律出版社《律师帮帮忙——身边的法律微服务》 编者:盈科律师事务所 本文作者:张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