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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作为“喉舌”的新闻媒体,关注民生,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新闻工作“三贴近”的原则也要求媒体把视角投向基层百姓,关心和报道民情民意。近年来,媒体关注民生的报道深受群众欢迎,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如一些敏感性报道引发混乱、过度的舆论监督给政府添乱,以及个别媒体在追求报道平民化的过程中陷入庸俗化、媚俗化的怪圈等,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媒体关注民生、报道民生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关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性质决定了既要关注民生,积极为民鼓与呼,同时也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自觉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发展的重要关口,还存在着一些暂时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和做好这些社会矛盾的报道,促进矛盾的有效解决,达到社会各阶层的和谐,是当前摆在新闻媒体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媒体的责任就是要弘扬主流的、健康的民意,以维护大局的稳定。在报道这些矛盾时,要注意平衡,把握好火候,要站在党和政府的立场上,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和理性地面对各种矛盾纠纷。
不管是媒体还是政府,关注民生,总是要把着眼点放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这些热点和难点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政府而言,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很短的时间内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对媒体而言,关注民生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会涉及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情民意民愿等问题,也必须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要从当地的实际和客观条件出发,在现有条件下可以报道的去报,以敦促事情的尽快解决。对那些明知道受现实条件的制约暂时不可能解决的,还是不要报道为好,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做到既贴近百姓又不给政府添乱。
二要处理好报道和引导的关系。在公众舆论代表的社会舆情与党和政府的主流意识之间,新闻媒体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一个社会的民意表达,能不能紧跟社会的主流意识,如何把公众舆论引导到理性和建设性轨道上来,新闻媒体责任重大。媒体关注民生,关注普通百姓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深受百姓的欢迎。然而,有人却错误地认为媒体关注民生,也就意味着反映百姓的困难和意见越多越好。事实上,如果人们每天在媒体上见到的都是诸如此类的报道,自然而然就会被引发出对现实社会的不满情绪和错误认识,甚至有可能诱发新的不安定因素。面对一些敏感问题和事件,除了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分析外,媒体还要站在更高的层面,事先设想到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积极疏导舆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我们应该提倡新闻记者不仅要向受众展示事件,描述冲突,还要向受众解释事件的前因后果,引导受众客观公正地看待发生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无论是社会新闻还是生活资讯,无论是灾害报道还是轶闻趣事,都应该突破就事论事的层面,赋予它新闻的文化内涵和深层的社会意义。
舆论监督是媒体关注民生高举的一面大旗。媒体适度的批评和建议,能及时向政府传达民意,帮助政府了解民声。我们在提倡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舆论监督一定要有度,要防止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滥权越位。媒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社会格局中的正确定位,弄清自身是“观察者”而非“参与者”。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要着眼于促进问题的解决。要分清轻重缓急,抓住那些典型的、有紧迫现实意义的、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报道,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达到既让党和政府满意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的。
三要处理好媒体的社会责任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媒体关注民生,把普通百姓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作为新闻表现的来源和视角,深受百姓的欢迎,这是媒体的社会责任之所在,同时也是媒体自身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传媒和受众彼此间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媒体每天需要大量的新闻线索,百姓有什么家长里短、烦恼琐事,也都愿意找媒体反映和帮忙,结果造成了这样的情况随处可见:哪个地方出现火灾了,市民首先拨打的是报社或电台电视台的热线电话,而不是火警电话119;有不少受众把媒体当成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遇到乱收费等不公平的事情了,首先是找记者解决,而不是找相关的政府部门,媒体的记者也因此而疲于奔命。虽然排队找新闻部门解决问题的现象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但是说到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闻媒体只是一个信息传输的交流平台,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绝不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作用应局限于表达民意层面,而不能代替行政执法。媒体可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敦促有关部门转变作风,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同时也要为部门做相关的解释工作,促使政府和百姓的关系向好的方面转化,不能因为插手为百姓解决问题就可以不按程序办事,搞特殊化。媒体要在自身发展和关注民生之间寻求一条道路,在其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和为老百姓服务方面寻找一个合适的支撑点,把握分寸,量力而行,既要牢记和坚守责任,又要时刻注意不越权,不妨碍政府的正常公务。
四要处理好新闻报道的平民化与避免庸俗化的关系。媒体在关注民生的报道中所遵循的是“平民视角、民生内容、民本取向”的新闻理念,但一些地方的媒体在具体报道过程中由于过分迎合受众需求,追求收听和收视率,在强调趣味性和娱乐性的同时,没有把握好一个合适的度,使新闻报道在追求平民化的过程中失之偏颇,走上了庸俗化或媚俗化的道路。具体表现为:在选题上过于“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内容琐碎雷同;在报道方式上过分追求新奇和悬念,或者孤立地报道单个事件,不做深入、系统的挖掘,缺乏对新闻事件、对社会生活的整体观照。其实,民生新闻除了奇闻怪事、家长里短以外,还可以涵盖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政策服务资讯等多方面的内容。今后媒体在关注民生的报道中要着重解决的是扩展报道的广度与深度问题,做到既要有平民的视角,又要有正确的导向和较高的品位。
(作者单位: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
编校:张红玲
一要处理好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关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性质决定了既要关注民生,积极为民鼓与呼,同时也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自觉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发展的重要关口,还存在着一些暂时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和做好这些社会矛盾的报道,促进矛盾的有效解决,达到社会各阶层的和谐,是当前摆在新闻媒体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媒体的责任就是要弘扬主流的、健康的民意,以维护大局的稳定。在报道这些矛盾时,要注意平衡,把握好火候,要站在党和政府的立场上,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和理性地面对各种矛盾纠纷。
不管是媒体还是政府,关注民生,总是要把着眼点放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这些热点和难点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政府而言,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很短的时间内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对媒体而言,关注民生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会涉及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情民意民愿等问题,也必须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要从当地的实际和客观条件出发,在现有条件下可以报道的去报,以敦促事情的尽快解决。对那些明知道受现实条件的制约暂时不可能解决的,还是不要报道为好,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做到既贴近百姓又不给政府添乱。
二要处理好报道和引导的关系。在公众舆论代表的社会舆情与党和政府的主流意识之间,新闻媒体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一个社会的民意表达,能不能紧跟社会的主流意识,如何把公众舆论引导到理性和建设性轨道上来,新闻媒体责任重大。媒体关注民生,关注普通百姓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深受百姓的欢迎。然而,有人却错误地认为媒体关注民生,也就意味着反映百姓的困难和意见越多越好。事实上,如果人们每天在媒体上见到的都是诸如此类的报道,自然而然就会被引发出对现实社会的不满情绪和错误认识,甚至有可能诱发新的不安定因素。面对一些敏感问题和事件,除了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分析外,媒体还要站在更高的层面,事先设想到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积极疏导舆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我们应该提倡新闻记者不仅要向受众展示事件,描述冲突,还要向受众解释事件的前因后果,引导受众客观公正地看待发生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无论是社会新闻还是生活资讯,无论是灾害报道还是轶闻趣事,都应该突破就事论事的层面,赋予它新闻的文化内涵和深层的社会意义。
舆论监督是媒体关注民生高举的一面大旗。媒体适度的批评和建议,能及时向政府传达民意,帮助政府了解民声。我们在提倡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舆论监督一定要有度,要防止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滥权越位。媒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社会格局中的正确定位,弄清自身是“观察者”而非“参与者”。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要着眼于促进问题的解决。要分清轻重缓急,抓住那些典型的、有紧迫现实意义的、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报道,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达到既让党和政府满意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的。
三要处理好媒体的社会责任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媒体关注民生,把普通百姓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作为新闻表现的来源和视角,深受百姓的欢迎,这是媒体的社会责任之所在,同时也是媒体自身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传媒和受众彼此间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媒体每天需要大量的新闻线索,百姓有什么家长里短、烦恼琐事,也都愿意找媒体反映和帮忙,结果造成了这样的情况随处可见:哪个地方出现火灾了,市民首先拨打的是报社或电台电视台的热线电话,而不是火警电话119;有不少受众把媒体当成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遇到乱收费等不公平的事情了,首先是找记者解决,而不是找相关的政府部门,媒体的记者也因此而疲于奔命。虽然排队找新闻部门解决问题的现象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但是说到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闻媒体只是一个信息传输的交流平台,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绝不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作用应局限于表达民意层面,而不能代替行政执法。媒体可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敦促有关部门转变作风,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同时也要为部门做相关的解释工作,促使政府和百姓的关系向好的方面转化,不能因为插手为百姓解决问题就可以不按程序办事,搞特殊化。媒体要在自身发展和关注民生之间寻求一条道路,在其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和为老百姓服务方面寻找一个合适的支撑点,把握分寸,量力而行,既要牢记和坚守责任,又要时刻注意不越权,不妨碍政府的正常公务。
四要处理好新闻报道的平民化与避免庸俗化的关系。媒体在关注民生的报道中所遵循的是“平民视角、民生内容、民本取向”的新闻理念,但一些地方的媒体在具体报道过程中由于过分迎合受众需求,追求收听和收视率,在强调趣味性和娱乐性的同时,没有把握好一个合适的度,使新闻报道在追求平民化的过程中失之偏颇,走上了庸俗化或媚俗化的道路。具体表现为:在选题上过于“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内容琐碎雷同;在报道方式上过分追求新奇和悬念,或者孤立地报道单个事件,不做深入、系统的挖掘,缺乏对新闻事件、对社会生活的整体观照。其实,民生新闻除了奇闻怪事、家长里短以外,还可以涵盖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政策服务资讯等多方面的内容。今后媒体在关注民生的报道中要着重解决的是扩展报道的广度与深度问题,做到既要有平民的视角,又要有正确的导向和较高的品位。
(作者单位: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
编校:张红玲